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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经济走廊的金融合作深化的框架和思路探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7-11

中巴经济走廊的金融合作深化的框架和思路探讨

  “丝绸之路经济带”本质上是经济走廊,六大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的战略支柱、构造骨架和物质载体。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枢纽,成为战略框架中的支持是必然趋势,深化双边多边在金融领域的协调合作,共同搭建金融通道是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一带一路”的愿景规划来看,打通从亚太经济圈与欧洲经济圈之间的经济通道,不可能平行用力同步推进。本文认为应该根据六大经济走廊各自联通的关键点,构建不同的金融合作路径和平台。

  一、 中巴经济走廊的发展概况和金融合作的现状

  1. 中巴经济走廊的发展概况。中巴经济走廊始于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红其拉甫口岸,穿越巴基斯坦后抵达巴基斯坦俾路支省西南部阿拉伯海沿岸的瓜达尔港,从地理位置来看,巴基斯坦是连接陆上“一带”和海上“一路”的重要战略国家。该走廊规划全长三千公里,覆盖油气能源、公路铁路交通和光缆通道以及经济贸易通道。中国政府将其认定为六大经济走廊中的示范项目和旗舰标志,其桥梁作用使其有潜力成为中国、亚洲中部五国、南亚和中东四个经济发展引擎的核心动力,直接惠及沿线三十亿人口

  2015年4月,两国签订了五十余项协议,价值460亿美元,这可视为中国在“一带一路”视角下民生外交的一次突破。该次投资对象限定在战略支点国家,巴是中国全天候的战略伙伴,其对中外交也是其对外政策的基础,投资金额约为2008年以来巴基斯坦FDI的两倍多,相当于2002年以来美国对巴金融援助的总额。执行时间短的约在3年~5年,长得可达到10年以上,巨额投资流向巴基斯坦民生项目,投资实施主要是通过优惠贷款、赠与和PPP方式这种有利于完善巴市场的培育的方式实施,投资中兼顾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如巴国立现代语言大学与新疆师大共建国际教育中心(NICE),从文化交往角度和培训技能角度,无疑是双赢的选择。

  经济走廊建设的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融资、跨境贸易结算等牵涉广泛,目前金融供需主体、融资方式无法提供有效的支撑,亟待需要强化双边和多边金融合作,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服务。

  2. 中巴经济走廊金融合作的现状和前景。

  (1)中巴经济走廊金融合作的现状。一是项目融资合作取得长足进步。2015年上半年,各项目融资密集出台,丝路基金、三峡集团及巴基础设施委员会共同签订关于《联合开发巴水电项目的谅解合作备忘录》,该项目为丝路基金成立后投资的首个项目。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对外合作银行,国开行在2015年4月签订了六份协议涉及项目融资合作,涉及金额35亿美元。2016年2月25日,已签署四个项目的贷款合同总计6.8亿美元,已经放贷1.23亿美元。2015年8月中巴利用伊斯兰金融工具为其史上最大的工程项目融资,估值19亿5 000万美元的双币种伊斯兰债券,将为巴基斯坦Thar Block第二煤矿项目进行融资,本次融资交易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构建问题,开启了创新的跨国资本融资模式。中巴的银行系统如工行、建行、国开行以及Habib Bank和Meezan Bank等巴最大伊斯兰银行均参与到卢比(巴)兑美元跨界交易运作中。2015年12月上旬,中国工商银行向巴DAWOOD风电项目首笔放贷2 500万美元。

  二是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早在2011年年底,双方央行签署了Currency Swap,规模为100亿元CNY/1 400亿PRK,期限3年,到期经双方协议可展期。2013年5月至7月,在该框架下,巴基斯坦央行动用资金12亿美元。2014年年底,中国人行与巴基斯坦央行续签了规模为100亿CNY/1 650亿PRK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在巴基斯坦面临货币贬值和外储不足的经济危机下,互换协议有效抵御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使其经济避免遭受更大打击。

  三是双边互设金融机构得以积极推动。United Bank(Pakistan)、Habib Bank、National Bank of Pakistan先后在北京成立办事处。在中巴双方的共同推动下,Habib Bank拟在新疆设立分行事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4 月,工商银行位于巴基斯坦拉合尔的分行正式开业,加上2011年开业的卡拉奇分行和伊斯兰堡风行,工商银行目前已在巴基斯坦设立三家机构。

  四是稳步推进代理行开展合作。2012年10月周小川与State Bank of Pakistan行长Yaseen Anwar签署了《Ag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on People's Bank of China Deputy State Bank of Pakistan inter-bank bond market》。这在当时有利于扩大两国金融合作,也是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国际化的初试。2013 年末,我国新疆辖区内十余家家商业银行已与巴当地及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外币结算代理行关系,覆盖国际贸易相关多种结算方式。与此同时巴基斯坦三家银行机构在中国境内开设同业人民币往来账户,为促进双边跨境本币结算奠定了基础。

  五是充分利用并搭建金融论坛平台作用。近年来State Bank of Pakistan赴新疆出席了连续两届金合论坛,在第二届论坛上,Habib Bank与新疆自治区金融办公室签署《金融战略合作备忘录》。国际绿色经济协会IGEA联手United Bank(Pakistan)为中巴项目提供金融支持。United Bank(Pakistan)区域金融机构部主管Rizwan Ahmed先生表示愿意与协会开展合作,对中巴双方的独特资源优势充分加以利用,为企业的合作务实提供平台。IGEA和United Bank(Pakistan)可以为中巴企业的合作交流合办论坛,促进中巴项目推进。从实践效果来看,IGEA所做中巴经济走廊项目对巴基斯坦具有相当影响力。   (2)中巴经济走廊金融合作的前景。

  ①市场潜力较大,地理位置优越。巴基斯坦拥有近2亿人口,位列世界人口第六,2012/2013财年巴基斯坦GDP约2 382亿美元,人均GDP1 368美元,属于中低等收入国家。2015年为2 709美元,增幅较大,市场具有空间。其经济结构由主要是农业为基础转变为服务业为基础。巴东接壤于印度、北毗邻于中国、西则与阿富汗和伊朗接壤,南面濒阿拉伯海,与上述地区贸易关系紧密,市场辐射范围广。

  ②政府和民间对外来投资持肯定态度,工业区政策优惠。巴基斯坦政府多面来推行经济市场化和自由化、私有化改革,投资政策较为宽松自由,几乎所有经济领域开放度高,在该背景下,外商拥有100%的股权和自由汇出资金的权利,并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同时外商在巴投资享有的优惠政策较多,如技术服务版权费、进口设备关税、初期折旧提存等。2012年,巴政府颁布《特殊经济区法》,对于在特殊经济区内的投资立法予以保护。巴资本市场对外资开放,具有较高回报。

  ③巴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比较活跃。巴基斯坦已与近50个国家签署投资保护协议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同时与斯里兰卡、中国、等国家和区域组织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贸协议,与发展中八国集团等国家和机构签订了优惠贸易协议。

  ④中巴之间贸易投资关系日益紧密。据State Bank of Pakistan统计,2013年中巴双边贸易额为141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中国对巴基斯坦直接投资增量1.64亿美元。直接投资余额23.43亿美元。2014年,中巴双边贸易总额为161亿美元,同比增长13%。工程建设中,2014年,我国工程建设单位在巴新签合同额255 013万美元,同比增长15%。2014年中国对巴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金额为100 918万美元,同比增长7倍有余。年底余额为32.41亿美元。

  2015年7月~2016年1月,巴基斯坦FDI6.48亿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五,我国共计投资4.09亿美元,是第一大来源,占总FDI的63.1%,而一年前仅占30%,同比增长120%,这意味着我国在巴的经济影响力在上升,相反美国却在下降。

  二、 中巴经济走廊金融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风险解析

  现阶段中巴金融合作仍处在初步阶段,合作形式表现为简单的信息交流反馈,具有双边性、松散性、功能单一性、非持续性等不足,缺乏统一、系统的组织治理和制度设计,金融市场的创新与开放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1. 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巴基斯坦的商业环境堪忧,宏观经济可持续性差;国内市场规模因国民收入较低而受限,市场化程度不高而导致价格机制形成不畅,高通货膨胀,攀升的经营成本;基础设施陈旧且老化;国际清偿能力严重不足,据IMF,巴政府债务2016年3月将达到702亿美元,债务-GDP比率正在向65%的警戒线靠近,而同时其经济增长率却持续低于周边竞争对手。FXTM于2月预测在接下来的4年内巴外债总额将上升至900亿美元,届时巴每年外债需求将高达200亿美元。

  除此之外,巴基斯坦的政治性风险令人担忧,错综复杂的国内政治经济矛盾导致部分项目迟迟无法立项。为充分尊重东道国,在规划制定方面我国赋予对方较大的话语权,但巴方目前的经济规划和实施能力未必能符合中方的预期。同时巴基斯坦境内“三股势力”猖獗,各种极端组织肆虐,该走廊要涉及巴印领土争议的克什米尔地区,同时穿越塔利班活跃的巴阿接壤的FATA以及分裂势力横行的稗路支省,各种挑战纷繁复杂。

  2. 两国金融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由于历史背景、政治体制、文化习俗等原因,我国与巴基斯坦经济发展程度和金融体制存在巨大的差别。巴基斯坦金融业由银行主导,银行业总资产约为990亿美元,外资银行仅占总资产2%。巴国金融服务渗透率较低,每1 000公里仅有0.22家分支行,每1 000名成人仅有226个银行账户。金融开放程度也有着显著差异,加之各不相同的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模式,区域内金融资源流动不畅,这种分割式的格局严重阻滞了市场对资金的配置功能。

  3. 各方势力对金融资源的争夺。按市场化规则在区域范围分配金融资源,这种模式看起来可操作性强,但因为各地方政府对所辖地区金融资源的竞争非常激烈,这种模式会导致金融资源产生“极化效应”,即金融资源向富裕地区更加集中。一旦出现利益纷争和政治摩擦,各政府又势必构筑各种行政壁垒,以行政区为依托限制金融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

  4. 政策合作单一。虽然中巴两国央行之间签署了Currency Swap,但是由于签订的Currency Swap具有临时性,只能暂缓资金紧缺的作用,中巴还未达成长期的货币互换协议,且没有建设完善系统的的货币互换网络,这会导致两国经贸发展的阻滞。

  5. 其他投融资机构缺乏。2006年11月,成立了中巴联合投资公司,加之目前的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和亚洲投资银行,投融资机构纷纷设立。但是面对在中巴经济走廊背景下众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强烈需求很难满足。

  三、 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金融合作思路和框架

  1. 投资额巨大项目中的融资需求与金融合作。一是成立资金雄厚的经济走廊开发银行,采取双方对半出资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二是开拓世界银行贷款和亚洲投资银行融资来源。建议由中巴经济走廊规划联合合作委员会与我国财政部、发改委的洽谈,尽量申请符合亚洲银行贷款的项目;三是走廊建设中涉及非国计民生的营利性项目可计划与国际资本的合作,可采用BOT或TOT模式建设。

  2. 产业发展中的融资需求与合作。一是加快双方央行的合作。在定期会晤机制展开沟通,及时通报金融市场的风险预警变化以及金融机构的资信状况;二是加强商业银行合作方式。鼓励更多的中国商业银行“走出去”。首先,大型商业银行可以重点考虑进入首都伊斯兰堡和最大的城市卡拉奇,拓展面向整个中南亚的金融业务;其次,与巴基斯坦接壤的新疆喀什市地方性金融机构可采取“清算行”和“代理行”模式进行跨境边贸结算业务,进而在巴基斯坦设立分支机构;最后,采取政策性优惠鼓励当地法人性金融机构在沿边口岸开设分支机构,开展外币币种兑换工作;三是走廊沿线经济开发区建设可考虑发行政府或地方债券开展融资。   3. 金融创新领域的合作。在宏观层面,金融业国际化是发展的趋势,我国应建立面向国内外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应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作为与巴进行合作的基本指导。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的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开展政策对话,加强人员往来。同时加强金融合作制度化和机构化,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同地方政府部门的磋商,打破行政区划分割带来的不畅。

  在微观层面,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创新。一是通过各类债务融资产品。对于综合效益好的企业,鼓励其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二是发挥PE和VC的资本支持作用,引导这些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区域发展战略项目;三是支持重点企业项目上市融资。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投向区域发展战略重点项目。

  在防范风险层面,一是设立区域金融监管联席会;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形成有效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统一的政策信息和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三是设计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应委任一家监管机构作为主要牵头人或成立监管协调小组,主要监管目前涌现的金融控股集团和准金融控股公司;四就区域金融风险设计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性评估机制;四是制定区域金融危机控制制度。明确一行三会的监管边界以及处理区域金融风险的责权利,包括制度化处置金融风险的程序、流程和人员。

  四、 政策建议

  1. 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放宽金融业准入门槛,鼓励引入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对外资金融企业加大引进力度,培育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优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两者以及其内部各自子市场的结构,增强服务效率,加大金融企业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提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多品种、多层次金融产品的需求。

  2. 利用地区外汇储备设立投资基金。我国政府拥有巨额外汇储备,除成立中国投资基金进行金融市场的投资外,还应该进行实物资源投资,如建立各种能源专项基金,有效地实现我国能源安全的保护。该基金投资对象可以为直接投资于能源资源开采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能为大型投资项目担任发行承销商和提供担保服务。既有利于本地经济建设,也有利于区域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深化,使双方的能源金融联系强化。

  3. “以点带面,以面带点,点面互动”的多层次合作格局。一是进驻伊斯兰堡和卡拉奇,以此为“突破口”,利用其本土网络的辐射功能,进而发展面向整个中南亚的金融业务;二是推动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亚洲投资银行对巴开展多层次金融合作,鼓励支持开发性金融业务延伸非洲,支持采用出口信贷、贸易融资、优惠利率贷款和项目融资以及银团贷款等丰富的金融方式,促进巴基斯坦“两基一支”建设。在风险保障方面,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在推动经贸合作中具有保险、贸易、融资等优势。

  4. 培育区域金融中心,缩小两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为弥合两国金融发展的差异,加强区域内的金融扶持力度,可以考虑分别在接壤的新疆喀什市和瓜达尔港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在区域金融的宏观调控中发挥作用。

  5. 加强中巴两国在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合作共赢。可以考虑鼓励巴基斯坦保险机构采取在我国设立保险企业代表处、在证券市场上参与股权等多种方式进入,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企业也应积极寻求与巴本地保险公司合作,保障在巴中资企业的风险得以控制。

中巴经济走廊的金融合作深化的框架和思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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