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证券金融论文 >> 债务市场论文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及其制度创新论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及其制度创新

作者:陈柳钦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2-26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缺陷的成因分析
(一)在政府包干下形成的信用担保体系与市场存在多方面的隔阂
从体系安排来说,风险分散主体单一,形式僵硬;从产权形成来说,财政投入比例过高,对民间资本视而不见;从市场格局来说,人为阻断竞争形成,各地担保机构以邻为壑;从激励机制来说,投资回报不相适应,政绩观远远强于获利冲动。更有甚者,这些还只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信用担保机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银行一样背负着信用创造的使命,因此,安全性对于信用担保机构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经常说,公司治理究其源要靠制度来保证。但制度又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我们完全可以相信,经过一定时间的发展,任何一家担保机构都会有完备的业务规范和流程,有自成体系的人事生成制度和激励机制。但是,当这一切都置身在一个失调的产权安排和生成模式下的时候,对于它的预期显然就不容乐观了。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第一,参照贝克尔-斯蒂格勒模型,我们可以获知,代理人道德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取决于他的任期、对未来收益的贴现率、被发现的概率等诸多因素。行政任命的不确定性,对未来预期的不可知,以及政策性负担所产生的道德风险的屏蔽,无不使得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经营水平更多地依赖于经理人的良知而非硬性的约束。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国有银行的情况就是很明显的例子。第二,国有产权下的这种政策性、行政性的担保机构少有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者。在高风险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中,如果整个行业大多数经营者日常经营上的决策不是出于职业化的分析和对利润的追求,而是为了社会效益,那么整个行业的危险性可想而知。第三,财政性担保机构在财事和人事上无法对出资股东――政府保持独立性,所以即使财政性担保机构依据市场规律运作,但是在它们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几乎还是很难避免来自政府的行政干扰。而政府虽是出资人,但就业和安定等因素作为政绩构成了政府领导的收益函数,所以政府领导人具有了利用担保机构来实现自己收益函数的最大化的动机和条件。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担保范围的无限扩大化倾向,政策性成了福利性,政策性担保成了地方政府帮助下属亏损企业套取银行贷款的工具或招商引资的诱饵。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上下游环节的支持软弱乏力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上游环节是指中小企业,下游环节则是以银行为代表的贷款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介于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它的功能是信用担保,而信用担保的本质是一种把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证明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或者银行在受理中小企业贷款时,向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提出信用保证申请。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可以提高企业的资信水平,降低贷款成本,增加贷款数量或者延长贷款期限。而担保机构对银行的贷款担保则可以增加银行对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任,分散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上述功能的正常发挥显然需要上下游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即上游环节的中小企业需要有一种信号传递,减低担保机构担保和银行贷款的鉴别成本,增加担保机构和银行贷款的信任,而这种信号传递最有效最实用的形式就是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同样,在下游环节的银行中,需要有银行机构具有足够的意愿来经营和开拓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为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提供服务。
而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处于中间环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迅速,已经初具规模,但处于两端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银行体系却发展极其缓慢,滞后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这表现在:第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十分落后,很多地方甚至处于空白状态。全国没有形成统一、共享的以企业(当然包括中小企业)的信用征集、登记、评估和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系统。相当多的企业没有信用记录,即使有一些企业有,也只是由某些经营较为规范的银行出于降低贷款风险的目的而在其内部为企业建立的信用记录。而且,有很多企业还存在信用信息失真、信用行为混乱等破坏信用建设的事情。由此可见,信用担保机构很难从自身之外的任何机构得到中小企业的有关信用信息,而由于社会分工的局限,信用担保机构自身又不可能建立一套独立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缺乏信用信息,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和成本就大为上升。而且,作为市场必要条件之一的信用信息的缺乏所导致的担保风险难以量化,使得无法计算担保价格的风险溢价,最终造成了中小企业担保市场不存在市场均衡价格。缺少市场均衡价格的后果是使资本在担保市场的进出缺乏调节杠杆。第二,银行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意愿不足。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需要急、频率高、单项贷款金额少、风险大和成本高的特点,银行出于“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再加上整个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具有高同质性,因此目前我国的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意愿不足。尤其是大银行,更愿意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Banerjee等(1994)提出,中小金融机构因为和中小企业间的“长期互动”和“共同监督”而拥有为其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5。然而,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民间融资行为和商业信用,因而割裂了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密切关系(黄智锋,欧阳令南,2002)。现在,我国的银行市场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高度垄断,其资产集中率高达80%以上,存款、贷款和机构的集中率也都在70%以上(郭建伟,2002)。因此,在这种为大型金融机构所高度垄断的银行业结构下,大型金融机构几乎是天然地就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发展时间较短的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也并不密切,加之顾及自身风险,它们对中小企业也实行了严格的信贷配给。与此同时,目前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主要是由政府强势主导所建立的,政府的财政性担保在整个体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贷款担保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甚至100%地承担银行贷款风险的情况就很容易出现了。
总之,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银行体系三者之间的发展程度严重脱节,处于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和银行系统的发展远远滞后于中间环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因此,上下游环节对中间环节的支持和配合软弱乏力,从而导致中间环节在整个中小企业贷款系统中的正常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而且在经营机制上出现很多的问题和缺陷。
除了上述两点之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本身也有一些问题和缺陷。比如,信用担保机构成立和发展的时间太短,缺乏专业型人才和经营管理经验,缺乏信用担保保险等辅助体系等。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论文搜索
关键字: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最新债务市场论文
试论我国企业债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对执行中止与债权凭证的再思考
正视现实,积极应对--浅谈入世后证券经纪业
新中国外债研究的几个问题
中外间以购料为核心系列铁路借款的成立
近代中国国内公债史研究
中国近代外债史论要
通宝币制研究论纲——《中国通宝币制史稿》
政府或有负债的风险探析
中国加入WTO后,国债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热门债务市场论文
乡村债务的规模、结构、风险及效应分析
对“债转股”有关问题的探讨
小议新债务重组准则
近代中国债券市场价格变动的原因分析
解读“债转股”———债转股成功的关键
《透过不良贷款看银行不规范》
企业间债务与宏观经济波动(上)
企业间债务与宏观经济波动(下)
试论我国企业债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及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