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寻租的成因及防治
(二)外部因素
第一,不良的环境的影响。目前社会环境不理想,社会风气不好,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成为风气,贪官前仆后继,起了极其恶劣的反面引导作用,为少部分审计人员的审计寻租提供榜样和借口。
第二,法规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目前许多法规的处罚规定缺乏刚性,不明确,且从最低点到最高点幅度巨大,从1%到500%,从1元到50,000元,甚至更大,全靠审计人员自由裁量。自由裁量权过大为少部分审计人员的审计寻租提供巨大的权力空间。
第三,缺乏有效的监督。审计机关本身就是专门经济监督的机关,它对平级的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法律赋予的监督的权力;而对审计机关本身的业务的监督,法律未明确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也由于审计机关本身的业务的特殊性,因此现有的监督机构———纪委、监察、反贪、公安、检察院、法院也由于不会将监督重点放在对审计机关,一方面是考虑民意,一方面是力量所限。因此对对审计机关业务的监督基本成为空白。
第四,惩处不力,审计寻租的成本小、收益大。由于内、外监督的不力,审计寻租不易发现,也就不易受到惩处,审计寻租的成本较小;由于法规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审计寻租的收益较大。
三、审计寻租的防治:“疏”、“堵”结合,防范、惩治并重
第一,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职务职级双轨制度,解决广大审计人员的出路问题。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待遇,使其付出与所得相互配比,从而减少、消除审计人员的心理不平衡和补偿心理,减少、消除审计寻租的冲动和动机。
第二,改革公务员养老管理制度,实行审计风险保证金制度。将审计人员的部分奖金、补贴等作为审计风险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平时不得动用,到退休时,若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则可领取;否则,将不能领取,滚入审计风险保证金账户,作为优秀者奖励资金。这是一笔很大的数字。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大审计寻租的成本、降低审计寻租的收益,从而从经济上减少、消除审计寻租的冲动和动机。
第三,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量刚性规定,尽量细化。实在无法硬性规定的,也要尽可能的缩小处罚的浮动范围,建议控制在20%以内、或两万元以内,以减少以至消除、限制审计人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从权力区域上减少、消除审计寻租的空间,并增大其成本,减少其带给被审单位的利益、减少其可能的审计寻租的收益,从而减少、消除审计寻租的可能。
第四,加强外部监督,形成的有效权力制约。实行审计公开;建立审计复查制度,设立独立于审计机关的审计复查机构;建立有奖检举制度;实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加强专业部门的监督。纪委、监察、反贪、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专业监督部门,要各自尽责、协同作战,对各种渠道反映的审计寻租的线索要认真追查,一查到底。
第五,加强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与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的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一是建立、健全审计人员招考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对新、老审计人员必须按审计工作对人员的素质、技能、职业道德的要求进行认真、严格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进行继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的要求。三是建立、健全竞争上岗制度。把好用人关,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上岗制度,使优者上,劣者下,保证各岗位有合格的人员,做到人尽其用,促进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把好监督关,对各岗位的审计人员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进行严格、认真的监督———事中、事后的监督,对不合格人员坚决调离原岗位。五是建立、健全辞退制度。把好出口关,对违法、违纪而不适宜在审计机关工作的人员、对不具备审计工作所要求的素质、技能、职业道德而不适宜在审计机关工作的人员、对不愿意继续在审计机关工作的人员,应做好工作,将他们调离审计机关,分流到所适宜的岗位。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从制度上减少、防止审计寻租的发生。建立、健全审计组内部的相互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审计处、室内部的相互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轮换制度,从制度上减少、杜绝“马桶”效应,增大舞弊被发现的机率,增大舞弊的成本增大其心理压力,有效减少、消除审计寻租的可能;建立、健全并切实执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厉追究审计寻租的责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增大舞弊的成本,增大其心理压力,有效减少、消除审计寻租的可能;改进审计处、室及其审计人员的考核方法,消除审计寻租的借口。一是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要德能兼备,对有能无德者,要控制使用,不能以“功”抵过,消除审计寻租的借口;二是改革以收缴论英雄的片面做法,代以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审计风险控制水平的高低,辅以审计项目完成数等指标,消除审计寻租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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