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10-23
二百多年来,人们一直认为,代议制和人民民主制是对立的,似乎没有多大改变,这种对立是因为在实行民主制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在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里,资本的高度集中,表现在政治上的代议制就不可避免。而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的大多数劳动人民,就是真有“直议”的权力也没多大意义。况且,一直以来,人民民主制在大国的范围内还没找到有效整合的方法和组织形式。
但我认为,代议制和人民民主制的对立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时代的局限还没有出现交合点。随着时代的变化,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它们是完全可以统一的,甚至统一是必然的。代议制和人民民主制的统一将成为一种既有有效整合的组织形式,又有广泛民主的更科学、更完美、更理想的民主制度。
时至今日,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我们实行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所有制经济,农村的村集体和城镇的企事业单位成为大多数公民工作、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如果人民群众能以有效的组织形式参与本单位的管理,并能通过特定的组织形式参与管理国家,那么我们就基本上实现了人民民主。我认为,这种有效的形式就是在农村村集体和城镇企事业单位建立基层人大组织。在全国构成以基层人民民主制和中上层代议制(代表制)相结合的具有广泛民主性的人大工作体系。把每一个公民都纳入到这个体系之中,发挥其主人翁作用。从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础。加强人大议事、立法和监督的力度,使公民权和政权达到平衡,使社会步入正常的民主法制轨道,使人民民主在组织上得以保证。建立起基层人大组织,就能使公民通过“经常的集会,讨论和决定自己的事情”成为可能。使卢梭称道的那种只能在小国里才能实现的日内瓦式的直接民主在我国的基层集体单位中得以实现。现在无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经济收入和文化素质上都有很大提高,特别是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已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参政能力,这为我们在基层单位建立人大组织提供了必要条件。
关于基层人大内部组织形式,工会和村民代表会的组织方法可以参照,在农村村集体和城镇企事业单位建立人大组织后,可使城乡民主建设得以同步发展,相互促进。也有利于机构的简化和相应的制度建设。
从古希腊到日内瓦的民主体制,以及最近某些地方出现的村民议事会所发挥的作用,不难预测在农村村集体和城镇企事业单位建立人大组织对社会所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它可以将诸多问题解决在基层单位,最大限度地减轻行政和执法负荷。在基层人大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用法律赋予它权力和责任,规范它的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检测它的各种运作参数,适时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就可以根据各基层单位的经济情况,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对民主法制的认同程度来比较稳妥的推进这项工作。
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同时用社会主义民主稳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能得到最根本的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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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先达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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