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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作者:王斌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1-02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的集中反映,其犯罪是主观因素与社会、家庭、学校等客观因素相结合所造成的,概括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转折点,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处于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阶段,也可以说是人一生的危机时期,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尚未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因此也就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缺乏必要的是非辨别能力,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极容易形成一些错误的价值观,对道德、法律认识愚昧无知,是非善恶不清,混淆黑白,一旦缺乏正确、及时的引导,就会陷入犯罪的泥潭。⑥
此外,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心理发育没有得到相应的引导,他们就会形成盲目自信和强烈的逆心理,而且缺乏社会经验,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一旦遭受挫折或者某些合理的正当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本能的产生愤恨反叛的心理,情绪易波动,并且又难以自我控制,甚至一件小事也容易使他们产生极大的心理波动,稍有诱发原因,就会一触即发,如:鹤壁市实验学校初一7班学生连林,放学后吃了9板(81粒)感冒通,原因就是他认为老师拉偏架。两人打架,但老师只批评了连林,还不让他进班。
2、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也就说明了外界环境对人的影响。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理由,任何现象的出现都有其原因。青少年犯罪作为社会现象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同样有其发生的原因。在社会这个大环境里,一些不良文化严重污染了青少年人的心灵。在现代社会里,一些唯利事图和不法之徒,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创造出大批的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书籍、报刊杂志。这些具有低级趣味的文化垃圾对社会的危害很大,这种文化的主要内容有帮会式的忠义观,追求高消费的享乐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随意放纵的两性观等,这一切都深深地毒害了青少年,致使一部分青少年以这种不良文化思想的引诱之下单方面的物质享受,而无视法律,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校教育方式失当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但近几年来有些学校片面强调以教学为主,传统的教育观念会使一些学校领导重视的是生源、荣誉,老师也就拼命地抓成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出现了只管教学不管育人状况,放松了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及心理健康等教育,致使一些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在犯罪的青少年中也有学校的学习尖子、三好学生。还有些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将学生人为好、中、差三等,把精力集中在少数学习较好的学生身上,忽视了对其他学生的培养教育,对学习较差的学生失去信心,管理松弛,上不上课无人过问;对他们动不动就劝退、开除,过早的把青少年推向社会,使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产生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思想,再加上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结伴,很快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⑥梅传强、王  敏:《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家庭环境和教育的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位父母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都对自己的孩子起着重要作用,家庭教育更是在青少年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青少年在思想心理等方面都有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这也就是说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对其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对孩子过分溺爱,不讲原则,即使孩子做错了事也一味偏袒,这样使孩子形成了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就大发脾气,心理缺乏承受力,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很容易走上邪路,有些父母尽管加强了对孩子的教育,但采取方式、方法不当,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高标准、严要求,这样过于严厉,使孩子形成逆反心理,事事都和家长对着干,最终走入歧途。
青少年由于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阶段,他们的感知能力强,但分辨能力弱,其心理、生理均未完全成熟,所以如果家庭环境不利于青少年成长,教育不良,再加上外界的诱惑,就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这里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家庭构成残缺不全。父母离异削弱了家庭对孩子的监护能力,家庭的不和睦,疏于对孩子品质的培养,受家庭氛围和不良习惯的影响,造成孩子不健康的心理,致使孩子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主要体现在那些封建家长意识较强,文化层次不高的家庭,这类家庭的父母往往对孩子给予过高的期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是又没有正确加以引导,没有科学的教育方法,与孩子沟通较少。父母恨子女不争气,自己没有教育的能力,就采取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不吵则骂,有时甚至拳脚相加,使孩子的心灵受到了创伤,产生恐惧心理,增大了孩子与父母的隔阂,这样就容易使孩子到家庭外去寻找同情和温暖,一旦遇到坏人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第三、家庭教育中过于保护或溺爱。在现代社会一般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往往是数位老人及父母围着子女一个人转,而这些处于“特优”地位的子女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在物质生活和精神上的任何要求往往是一味的无原则的给予满足。并且在处理一些孩子之间的纠纷时,这些家长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行为,一味的护短,使青少年心中的是非观念十分的模糊。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大多都是任性、骄傲,自以为事,缺乏独立性,情绪不稳定,在生活中一旦发生波折,就显得非常脆弱,悲观绝望,怨天忧人,因而也就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影响而步入歧途。⑦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青少年犯罪有着深刻、复杂的根源,其形成是多种不良因素所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极其需要全社会重视,各部门配合的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教育工作的关键是增强其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犯罪行为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及其应承担的后果,从而树立起遵纪守法和防止犯罪的强烈意识。因此,预防犯罪的根本是一方面要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与家庭、社会相结合,共同努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⑦张荣丽:《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犯罪预防》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一) 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课堂,是学校教育的基础,是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又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作为第一任启蒙老师,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家长责任最为重大。家长在抓子女教育时要坚持用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正确引导,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并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使他们从小就打下一个好的思想基础,要及时向他们提出正确的要求和建议,鼓励孩子克服自己的弱点,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把子女的意识引向正确的方向,并且还要经常与孩子沟通,避免因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子女的不满和对立的情绪,还要引导子女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分清是非善恶。更重要的是父母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二) 加强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也是青少年面对社会的第一站,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被称为青少年的第二个家,学校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教育首先要纠正重智育轻德育,注重文化教育,淡化法制教育的错误思想,要在加强思想品德的基础上加强法制教育,不能片面追求升学率,要从培养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的观念来教育其做人的道理。改善教育环境,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从而有效的化解社会不良行径的侵蚀。
同时,进行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教育。青少年的生理状态正处于发育生长到逐渐成熟的时期,对性知识处于朦胧状态的青少年,回避的方式是不科学的,应在生理教育中辅以性知识的教育,强化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加强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使之具有健康的心态。面对外界的刺激,不至于心理发生扭曲,不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能自我调整到正常的心理状态。
(三) 加强社会的“净化”营造美好空间
社会环境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哪一种方式来预防、控制、减少的。要从实际出发,彻度扭转社会不良风气,从根本上净化社会环境,消除未成年犯罪的根源。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学法、讲法、用法,树立良好的道德法律观念。大力“净化”社会环境。公安、文化与出版部门应当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杜绝色情淫秽暴力文化的蔓延,取缔黄色、暴力书刊和淫秽物品,大力推荐有着良好社会效益的作品,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为了使我们祖国更加繁荣昌盛,以强大的优势永立于世界之林,我们必须注重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少年的犯罪。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具体规划,把各项措施真正的落实到实处,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终目的。                                                                        
⑧姬素兰、陈小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人民公安出版社2002年版

 

参考文献:
1、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人民公安出版社2000年版
2、王  牧:《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版
3、王大为、谢  华:《有组织犯罪的心理分析》人民公安出版社2004年版
4、宁  坚《聚焦铁路沿线青少年犯罪》铁路出版社2004年版
5、李  克、宋才发:《父母孩子谈案例--犯罪预防》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6、梅传强、王  敏:《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张文华、狄小华:《犯罪心理与矫治》群众出版社1997版
8、张荣丽:《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犯罪预防》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9、姬素兰、陈小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人民公安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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