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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贿赂犯罪

作者:赵伟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1-23


三是现实精神糟粕思想的影响
(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观念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一听来似乎很俗气的“警句”,实在是相当多的官员从历史与现实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悟道”之言。它既包含着某些已走下政治舞台的“过来者”的悔叹,又充斥着平民百姓旁眼观望“官起官落”的客观评价,还启迪着某些现时的掌权者如何领略“为官之道”。权钱交易的丑剧的演就,无不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有着密切的思想联系。
(二)、“法不责众”观念
不管宣传报道上如何强调:“贪污腐化的只是极少数”,但相当数量的掌权者在他们的生活经历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绝不只是报上说的那个数。报刊披露的腐败现象数目越少,一些人就越从反面去认识问题:以权谋私的多,被发现的很少,法不责众,风险很小。这种心理实际对于某些搞权钱交易者起到了精神安慰的作用,使他们在权钱交易第一次得手之后多存侥幸之心,敢于一犯再犯,并且事前事后周密地罗织“保护网”,寻求政治“靠山”,留下不被查觉的“后路”。
(三)、“攀比竞富”观念
过去,作为人民公仆的领导者大多是比艰苦奋斗、比勤俭节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今天,这种传统在相当数量的领导者身上已经找不到了。代之而出现是竞富比富的观念。你坐的小车豪华,我坐的比你的还要豪华;你住的房子宽敞、装修得高档,我住的比你还要宽敞和漂亮高档;你出得起5000元请客,我出得起10000元请客。竞富比富需要经济作为基础,财政拨款和正道来的经费、收入肯定支撑不起这种竞富比富的越来越阔绰的场面,就只能靠竞赛者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这祥,以权换钱,搞钱权交易就成了某些官员攀比竞富的经济来源。
三、遏制和减少贿赂犯罪的措施
无论是借鉴现代各国的成功经验,还是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公务员制度,都是有效地预防贿赂犯罪等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
(一)严格任用公职人员,确保公职人员的良好素质。制定任用公职人员的严格标准和制度,保证公职人员队伍有一个良好的素质基础,是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禁止公职人员经商和兼职。国家公职人员经商或兼职谋取利益,是导致权力与金钱交换、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故此,应该借鉴大多数国家的公务员法规定,严禁公职人员参与经商活动和从事营利性兼职,禁止公职人员以职业身份从事任何一项有利可图的私人活动,禁止任何公职人员亲自或通过中间人,以各种名义,在其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部门所管辖或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可能损害其本身职务独立性的利益。
(三)严格限制公职人员接受馈赠,禁止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接受额外报酬。超乎常情的馈赠和额外报酬对于公职人员具有相当大的腐蚀性和诱惑力,公职人员接受这种馈赠往往成为走上受贿歧途的开始。因此,依法严格限制公职人员接受馈赠,禁止公职人员因执行公务而接受报酬,是预防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一项必要措施。
(四)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了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利、索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获得财产、树立政府的廉洁形象,有必要借鉴别国的经验,规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或财产登记制度、即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依法向有关部门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如果发现公职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又不能说明其财产来源或隐瞒财产实际情况的,应该予以没收财产,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
(五)健全国家机构的人事政务管理制度、堵塞易于滋生以权谋私的漏洞。
1.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主要指向群众开放政府公务活动的办事规章、制度、程序和资料,但不包括不宜公开的国家机密。政务公开有利于增加公职人员履行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了解职务行为的主要环节和必要程序,有利于防止和减少政府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2.公务员考核制度。即对公职人员的品行和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查,作为决定其升降奖惩提供依据的管理制度。确立公务员考核制度,不仅促使公职人员努力克尽职守,而且也警策公职人员洁身自律,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公职人员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3、提高公职人员的薪俸待遇,以资养廉。
国家在确定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时,应参考社会上其他行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红利等)水平,使公务员的收入与其他行业人员的收入保持大体平衡。国家要定期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使公职人员的薪金增长率略高于或等于物价上涨率,从而使工资变动和物价变动相适应,保证公务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下降。譬如,法国采取工资与物价挂钩的制度,工资表只列出各个等级公务员的工资指数,公务员的实际工资额等于工资指数乘最低生活费,而最低生活费是随物价的变动而变动的。法国政府每年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在听取公务员高级协议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最低生活费的数额。日本法律规定,物价上涨5%,人事院就要提出调升工资方案,经国会批准后执行。适应物价原则多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但在通货膨胀恶化或经济严重衰退时期,政府也可变通执行或限制该原则的兑现。
二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一)强化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绝大多数政府公职人员是共产党员,搞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就能做到在全社会范围内带动和保证其它环节的监督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贿赂犯罪现象。强化党的监督应做到:(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遵守党章、党规的情况,为政清廉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友有无利用其权利、地位和影响谋取私利,索贿受贿。要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定期进行党风和廉政情况检查,领导干部互相之间的监督,党组织上下级之间的互相监督,纪律检查机关的专职监督,等等。要坚持预防为主,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使干部的选配、任用,到具体主管的业务工作情况,都有比较完善的监督制度;(2)认真查处党内以权谋私、不廉洁等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对查实违纪、违法犯罪者,不论其职位多高,党龄多长,都要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党的监督的权威性和党纪的严肃性
(二)、强化行政监督。为了防止在行政管理的权力运用中出现不当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机关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特别要注意在直接掌握人财物权利的岗位,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约束机制,强化行政监督,以确保依法行政、高效廉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实施行政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防止行政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上。要在行政机关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警钟长鸣,及时表彰廉洁奉公,勤政爱民的好典型,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现象对公职人员的腐蚀和离心作用。
(三)、强化群众监督。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都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必须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听取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一是开好各级“人代会”、“政协会”发挥人民代表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的监督作用,努力为代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开辟渠道。一要认真办理和答复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二是厂矿企业要扩大民主,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把领导负责与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三要重视人民来信来访的认真处理,从中发现公职人员腐败线索,及时查清,依法处理并尽快答复信访人。
(四)、强化经济监督。经济监督主要是会计审计监督、银行监督。经济监督的重点,主要是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或一些关键的工作环节,堵塞漏洞,纠错防弊,减少贿赂犯罪可以利用的条件。通过经济监督,发现可能发生贿赂犯罪现象的蛛丝马迹,如银行部门发现非法套取现金,可能导致贿赂犯罪的,应该及时为司法机关提供疑点线索,经司法机关查清并及时依法处理已经发生的贿赂犯罪,可以震慑那些有从事贿赂犯罪动机的人,使之悬崖勒马,不敢轻举妄动。
(五)、加强舆论监督。以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某些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以权谋私的典型案件,不仅不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而且说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敢于揭露自己队伍中的“蛀虫”,挤掉身上的“痈疽”,说明共产党和司法机关真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对惩治腐败斗争的支持,增强人民群众对根治腐败、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信心,从而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地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伟大业。
(五)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公职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对每一个党员的条件和基本要求并没有改变,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仍然是党的最高宗旨。要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宗旨、目标和党的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能够认识到自己政治身份的特殊要求,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公职人员,认识到无论是执政党的性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事业的发展,还是党心、民心,都要求共产党要从严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不仅自己应拒腐蚀永不沾,而且要勇于同党内的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树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法律意识,养成执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2、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预防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索贿受贿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来说,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忠于国家,尽职尽责,公正廉洁,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和内容都应该有新的发展变化。就预防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而言,除了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之外,应该具体化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每个公职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对其郑重讲清从事公职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让其严肃地宣誓必须忠于职守,从内心接受职业道德的约束。使每个公职人员都时刻意识到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是对自己从事职业的道德袭读,应该受到良心、道德的遣责,从而培养起内在的道德自律感,自觉地抵御金钱、物质的引诱,应该在每一个党政机关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鄙弃以权谋私的不道德行为和思想动机,尊重清正廉洁者。使某个公职人员一旦萌发以权谋私的念头,就强烈地感受到内心的自责和周围同事的鄙视力。


参考文献资料:
①高铭宣《刑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②《公务员培训教材》中国人事出版社
③《法制日报》2003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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