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研究
3.2 设立会计准则专家咨询委员会
美国准则制定机构设有一个财务会计咨询委员会,由30~40名来自企业、教育、投资和普通公众等各界人士组成。这些成员定期(每季度一次)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委员们商谈会计准则制定等问题。可以说这种制定安排可在相当程度上将各自利益集团的意见,传递给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因此在会计准则委员会之外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是非常有必要的,他们的职责与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员不一样,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员有权表决最终对外颁布的会计准则,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应该以咨询者的身份从技术的角度参与准则的制定过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也应该是有代表性的,应该考虑与准则的研究和运用相关的重要部门,例如学术界、企业界、证券交易所、政府、财务分析师等。会计准则应该首先在这些专家中征求意见,使他们能够从自己专业的角度及时发表有价值和负责任的意见,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质量。
3.3 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
由准则的非相关利益人(如学术机构的专家)组成监督机构对准则制定过程和准则制定效率进行监督,并对准则的可能影响进行评估,从而对在准则制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己现象做出最大的抑制。
4 关于准则制定程序的思考
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应该是一个有多个利益相关集团参与的充分程序。其特点是公平、公正与公开,因此一份准则的出台需要经过反复酝酿、反复讨论,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公开听证会或者将准则制定机构的有关会议向大众公开,尽量保证准则制定程序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
4.1 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构想
准则立项阶段,社会各界,特别是咨询组的成员等,都可以提出意见,经过甄别、筛选,确定列入核心专家组日程表的项目后即进入研究和准备阶段。此阶段研究和准备过程的公开性,不仅有利于社会各界较早地关注,参与到制定中来,也能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准则有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准则的研究和准备阶段,核心专家组和讨论和议后同时征求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后列入制定计划。经过核心专家组研究后提出草案提交评审委员会,同时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并收集意见,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发布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向核心专家组及时反馈,必要时提出修改和补充新准则的动议。
4.2 加强会计理论研究
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建立在会计理论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础之上,从而保证各项准则之间内在一致和首尾一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概念框架”,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也为我国制定“概念框架”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准则制定机构应该对会计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合理预期会计问题出现的时间及类型并研究经济环境对准则的影响,还应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总体上安排准则制定计划,从而使具体准则制定工作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准则可能对各利害关系人的影响。
4.3 积极采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增加准则制定的透明度
在形式上充分利用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事前公布议题,讨论结束后迅速发表相关公告。准则发布时,应发布结论基础,并公开发表少数派意见,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举行听证会或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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