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论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论文

论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作者:沈四宝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4-21

  第二,由于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也就决定了争端解决机制也必须符合这种特点,这与WTO 争端解决机制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之处。例如,中国—东盟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强调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并没有设立常设机构和上诉程序来负责争端解决,其法律程序上的正式性略显薄弱;而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类似于司法程序,拥有对争端的强制管辖权、常设的争端解决机构、专门分析法律问题的上诉机构等,其准司法的性质非常明显。再如,由于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处理的核心问题是货物贸易,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产品贸易,因此其程序设计上就不需要非常正式和复杂;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由于管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因此针对性就不是很强,而是更强调程序的正式性。总体来说,由于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毕竟只是一个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因此争端解决的制度设计上没有必要完全模仿WTO ,而应当根据自身的需求来设计,以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可以发挥仲裁的优点,是明智的选择。

  四、《争端解决协议》的意义和重要性

  规则最大的作用并不仅仅在于规则本身,而在于规则能否得到落实和遵守。对于《框架协议》而言,它的落实和遵守需要《争端解决协议》的保障, 《争端解决协议》的意义和重要性就凸现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争端解决协议》是实施《框架协议》的各项原则和措施的有力保障

  众所周知,任何实体法都需要相应的程序法来保障其有效实施,无论是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一整套国际贸易规则,还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系列贸易协议,都需要一个有效的法律机制来保障这些规则、协议的执行。因此, 《争端解决协议》与《框架协议》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没有完善和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框架协议》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就无法妥善解决,未来自由贸易区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界定和保护,自由贸易区的前途就要蒙上阴影。因此,正如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 所发挥的作用一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 《争端解决协议》的制定和生效对于《框架协议》的实施有着任何其他协议都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框架协议》赖以实施和发展的有力法律保障。

  2《争端解决协议》借鉴了国际通行原则,又富有自身特点

  《争端解决协议》是一个在内容上比较完备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对于解决中国和东盟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贸易争端具有决定性意义,对于中国—东盟贸易体制在稳定性及可预见性方面起着核心作用,也使争端解决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该协议的目的在于保证争议得到积极解决,为争端解决提供了一种有效、可靠和规则取向的制度性安排。

  3《争端解决协议》规定的争端解决范围广泛

  协议规定,任何根据《框架协议》及其附件和未来文件而引起的争端都可以根据该协议来解决,因而该协议规定的争端解决范围非常广泛。同时,任何影响《框架协议》履行的成员方任何级别的政府措施所引起的争端都可以通过该机制来妥善解决,从而在为《框架协议》范围内解决所有争议奠定了基础。这种安排使中国与东盟间可能出现的争议能运用自身的力量妥善解决成为现实,为中国和东盟处理好经贸关系提供了保障,也是南南合作中通过法律方式解决争议的有益探索和积极进步。

  4《争端解决协议》规定了以多种方式解决争议,强调了仲裁的特殊作用

  为了妥善解决争端,协议规定可以利用多种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协议文本中规定争端各方可以通过谈判、调解或和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这种多元化的做法有利于争端各方灵活利用各种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而不拘泥于争端解决的形式要求。特别是,仲裁所具有的一裁终局性、时间限制等特点使其具有较大的法律约束力,使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得到保障,做到了有针对性地设计争端解决机制,实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5《争端解决协议》解决争端的程序规定比较完备

  为了使争端解决机制更具有效率,协议在争端解决的程序方面给予了特别注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程序规定。以仲裁解决争端为例,协议在仲裁庭的任命、仲裁员资格、仲裁庭的组成、职能、权限、仲裁程序等方面都予以细致的规定。特别是,在争端解决机制运行的时间上,协议的规定非常明确,对程序各环节进行的具体时间给予明确限制,保证了争端解决运行的效率, 避免了不必要的拖延。另外,考虑到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殊需求,协议还对争端解决过程中透明

  度问题和保密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6《争端解决协议》为各成员参加争端解决提供了可能性

  《争端解决协议》还特别照顾到了自由贸易区各成员的要求,使各成员有机会参加争端解决机制。由于东盟内部成员的情况千差万别,他们之间的信任关系还在不断发展中,因此争端解决机制必须照顾各方对于这一机制的不同需求。为此目的,协议特别规定了第三方参加争端解决过程的特殊规定,从而使非争端直接当事方也可以参加到争端解决过程中来,使得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广泛性,同时也使协议带上了崭新的烙印。

  在国际贸易法中,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柱之一,是多边贸易体制保持稳定性的前提之一,也是贸易往来能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正常进行的基本要求[10] .这一点在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也不例外。事实上,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争端解决机制,自由贸易区的规则将无法实施,自由贸易区的前途就要受到影响。从这一点上说, 《争端解决协议》确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基石之一。

  众所周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 亿消费者、近3 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15 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区域经济区[1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将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它将为中国和东盟带来互利双赢的局面,为亚洲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但这么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区,进行长期的、全面的经济合作难免会出现争议。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贸易争端发生的背景基本上是因为各国文化传统思想意识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架构不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从而促使各国经贸政策各有差别。因此,合作中产生争端是正常的,但必须要建立、健全健康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可以预见, 《争端解决协议》确立的争端解决机制将会为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其意义和作用值得高度重视。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正在一心一意、专心致志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我们迫切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和平环境,我们需要与周边国家建立和睦和友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与东盟在地理上连成一片,在经济上互补性强,在政治上也历来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因此,中国和东盟有充足的理由进行全面的经济合作,也有较成熟的全面合作的客观条件。中国和东盟之间的《争端解决协议》的签署和生效,预示着中国与东盟进行全面的经济合作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这种强大的生命力来自各国的共同利益,来自于按照游戏规则进行全面经济合作的自觉性和可能性。

   [注释]

  [1]关于该文件的文本,请见商务部网站: http :/ / gjs1mofcom1 gov1cn/ static/ co[10]mn/ af/ ah1 html/ 1 ,2005 年8 月26 日访问。

  [2]见新华网报道, http :/ / news1 xinhuanet1com/ newscenter/ 2004 - 10/ 21/ content _21208181 htm.2005 年9 月16 日访问。

  [3]关于该《框架协议》的内容简介, 见新浪网报道, http :/ / news1 sina1com1cn/ w/ 2003 - 11 - 06/ 145344060731 shtml ,2005 年9 月21 日访问。

  [4]该方案的目的是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快享受到自由贸易区的好处,从2004 年1 月1 日起对500 多种产品(主要是农产品) 实行降税,到2006 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见前注。

  [5]杨国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框架协定〉的作用和意义》,首届中国- 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发言稿。

  [6]该条款中关于磋商事由的规定与WTO《GATT1947》第23 条第1 款的规定在文字上基本相同。

  [7]关于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详细内容,参见沈四宝主编:《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第14 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

  [8]见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SU) 第21 、22 条的规定。

  [9]见《争端解决协议》第7 条第3 款的规定。

  [10]例如,争端解决机制在WTO 中就发挥着最为基础的保障作用。见赵维田:《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第16章,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429 页。

  [11]见王晓梅、于溪滨: 《东亚经济合作的现状和前景》, 《法制早报》2005 年9 月19 日报道。

上一页 [1] [2]

论文搜索
关键字:中国 东盟 经济 合作框架 协议争端 协议
最新国际法论文
国际经济法视野下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困境及
国际法视野下环境与主权关系新发展研究
试论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国际法与全球伦理
恐怖主义犯罪应对模式研究
国际石油合作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
我国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
日本关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中国碳交易中的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应对欧盟贸易摩擦的程序性法律对策研究
欧盟国家娱乐场所毒品滥用问题研究
热门国际法论文
论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
外国直接投资的中国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试论“一国两制”下之中国国际法主体资格
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直面我国“入世”后的反倾销问题
WTO的价值目标与中国“入世”后的对外贸易政
论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取向
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及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