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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违法暴力原因分析

作者:赵旭光 侯冀燕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4-21

  5、现行警务管理体制的弊病

  我国现行的警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一块为主的领导原则。”具体说,就是公安部受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受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但以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为主。[11](P72)这种,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与计划经济时期条块分割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相适应,确实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管理体制在公安实践中引发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关于这方面,学界已经有了相当的论述,笔者在此就不再赘述,仅就与本文警察违法暴力有关的几点简要列举一下。

  首先,地方人、财、物的管理导致了警务活动的财务保障不力。我国的公安经费没有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固定拨给的“人头费”等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标准;公安业务建设和装备经费需要专项申请。决定公安经费的多少的是地方财政的收入水平,而没有相对统一的经费保障标准,很容易引发以罚代刑、以罚代处等现象。这样的体制下,出现“抓嫖提成”的事情就不足为奇了。[①]广东顺德市更是从1995年开始由政府统一收取“差饷费”(市、镇财政超收部分提取3.5%,民用电每度收取3分钱,工业用电每度收取1分钱,旅客住宿平安保险金提取27%,机动车辆保险费提取5%,汽车增容费提取30%,外来人员管理费提取50%,公安罚没款提取30%),每年约统筹1亿多元作为公安 经费。[12]公安经费从财政超收部分提取倒无可厚非,因为它本就该是财政的一部分。从电费、保险费中提取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尤其是保险费,直接涉及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家的金融秩序,而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提取罚没款,更直接催生了以经济利益催动的大量警察非法暴力行为。

  其次,地方党委政府得以乱用行政领导权干预公安执法活动,干预公安人事管理工作,使一些公安执法活动不能不屈从于地方领导的某些“土政策”。因而出现了公安机关参与催交公粮、拆迁房屋、计划生育等非警务活动,有的甚至非法指使公安机关乱用强制措施,随意使用暴力。

  (三)心理之源

  警察作为一种职业有着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独特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警员的心理,而警察的心理状况与警察非法暴力的使用密切相关。就个体的心理素质,也即警察个体原有的心理素质而言,有的类型的人并不适合从事警察行业,比如情绪不稳、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攻击性强等。但这是仅就个别情况而言,大部分警察的心理素质还是正常的。那么从整体上看,一个普遍的情况是警察职业的独特特点导致了警察或多或少、或轻或重的心理疾病。警察是一个刺激性很强的职业,他们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人常遇到的刺激,更有职业本身所带来的刺激,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职业危险性高,自己和家人经常面临生死威胁,面对身边熟悉的同事、战友的受伤、牺牲,面对残酷、血腥的事故、刑案现场;第二,接触社会阴暗面的机会比较多,对违法犯罪有着直观的感觉;第三,受到引诱、贿赂的机会比较多;第四,警察职业的正当暴力性很容易逐渐成为一种行为反应方式。这几点,都在不断刺激着一个入门时心理正常的人,使其逐渐产生相应的心理疾病和问题。这是警察违法暴力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李玫瑾教授曾经对此作过详尽的分析。[1]笔者对李玫瑾教授从心理学上的分析深表赞同,但李教授认为培养警察心理素质,关键在于“相应的社会监督机制及相应的奖惩机制予以辅助”。对此,笔者觉得有一定的问题。

  我们知道美国的警察管理体制相对比较科学,如李教授所言,在美国的一些州警察只要连续工作20年,无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就可以享受优厚的退休待遇,而如果任职期间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则会受到惩戒,并很难再从事其他公职。而即便是在制度这样完备的美国,警察的违法暴力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的。美国《工人世界》报1999年3月25日报道说,在芝加哥,从1972年到1991年,有案可查的警察暴行共65起,但没有一个警察因此受到过查办。1996年,有3000人控告芝加哥警察滥施暴力,但没有人因此遭到过解雇。在旧金山,1990—1995年期间发生的每100起凶杀案中,平均就有4.1起是警察开枪造成的死亡。每年控告旧金山警察的案件达1000—2000起,但没有一名警察因在执行任务时开枪打人而受到过起诉。[13]2002年7月6日,一名游客在洛杉矶郊区英格尔伍德拍下16岁黑人杰克逊惨遭当地数名警察殴打致使眼部、颈部和手肘受伤的录像。事发后,肇事警察只被勒令休假,等待处理,薪水照拿,而拍录像的游客却于10日被警察拘捕。7月8日,俄克拉何马城警官多次用警棍把一名黑人打倒在地,两次对他喷辣椒喷剂。9月16日,波士顿警察在市区向一名劫车嫌疑人开枪,造成其重伤,引发一场不满警察违法暴力行为的示威游行。1993年伊利诺伊州格雷·高吉尔在警方长达21小时的连续审讯、精神受到极大折磨后,不得不承认杀死父母,结果以“双重谋杀罪”被判死刑。两年后,警方在处理另一起案件时才发现凶犯另有其人,高吉尔因此白白度过3年的铁窗生活。[14]

  可见,美国的警察违法暴力也是非常严重的,原因在于,对于警察违法暴力,制度根本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人的心理是制度所规范不到的,暴力的心理、种族歧视的心理根深蒂固并不是制度所能矫正的。在我国也是同样的情况,警察的暴力心理、特权心理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相当深厚。比如,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优良传统,究竟有多少党员干部继承和落实了?为什么作为国家“勤务员”的人民警察会有如此重的特权心理?这些都不是制度所能解决的问题。

  警察违法暴力的原因非常复杂,防治起来也必将异常艰难,可以肯定地说,即便是建立起来完善的司法授权、司法监督、司法救济机制,建立起完善的证据排除规则及警务管理体制也难保警察违法暴力的绝迹。原因有二:一,得回到我们的出发点,即警察具有天生的暴力性,这种权力是由人来行使的,人的所有可能的缺陷都会影响到它的正当行使;二,法治的最大障碍来自文化传统,[15](P8)中国人对完美的追求,对实质理性的追求、对形式理性的漠视,对人情的重视等等这些文化的因素都非短期所能改变的。对抗制、辩护制等在中国的“水土不服”,正是根源于此。但尽管如此,毕竟已经在普遍实行了。制度与文化观念应当是相互影响的,通过制度的建构、实行来影响法治文化,文化观念再反之也会促进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应当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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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赵旭光,男,汉族,山东蓬莱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侯冀燕,女,汉族,山西新绛人,北京市中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①] 案例可见大河报2005年10月1月A08版: 《老汉自杀未遂牵出“放鹰”案件 称能提供卖淫嫖娼者有提成的派出所所长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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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 李玫谨。警察违法暴力心理原因分析[J] .公安大学学报,2001,(1)。

  [2] 宋占生。中国公安百科全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 1420.

  [3] 鲁迅。鲁迅全集 [Z].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1981,253,271.

  [4]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5] [美]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396.

  [6] 陈瑞华?程序性制裁理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98.

  [7]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7.

  [8] [日]滋贺秀三?清代诉讼制度之民事法源的概括性考察[A]? 王亚新等译。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39.

  [9] 赵旭光 侯冀燕?论公诉转自诉制度的功能与实效[J]?兰州学刊,2005,(4)。

  [10] 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54,123—133.

  [11] 孟宪嘉 江礼华?警察学[M]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72.

  [12] 马振海 崔学洲?警务管理的变革与发展方向[J] ?辽宁警专学报,2003,(3)。

  [13] 1999年美国的人权记录[N],人民日报2000-2-28(6) .

  [14] 2002年美国的人权记录[N],人民日报2003-4-4(7) .

  [15] 孙笑侠等?法律人之治[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8.

  Abstract: Police illegal violence is the illegal violence acted by persons who are police. Police illegal violence consists of violence happens in line of duty, such as extorting a confession by torture, violence happens out of duty. Fearing and confronting to the police and edifying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are the social-mental reasons. Absence of judicial commission, judicial supervision, judicial remedy and the exclusive rule about illegal evidence, and the maladies of the current police administration system are the institutional reasons. And the mental factor of policemen is another reason. To prevention and cure the police illegal violence is not only an institutional problem, but also a culture problem.

  Keywords: Police illegal violence, Mentalit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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