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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视角下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分析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5-01

融资视角下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F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2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助推器,具有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社会稳定等作用,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现阶段小微企业发展却面临经营压力大、融资难等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诸多政策帮助和引导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稳健经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作为我国政策扶持核心内容,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增强小微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笔者以天津市为例,分析融资视角下天津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

  截至2014年末,天津市小微企业共有26万家,占全市企业数94%,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市城镇从业人员数75%,且小微企业全面税收共1400亿元,为全市企业税收总量的50%左右。截至2015年4月末,天津市银行机构共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3200亿元,增长速度达36.5%。

  近年来,国家和天津市政府相继出台诸多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13年天津市政府就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出台25项实施意见,其中关于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措施包括设立金融服务超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银保合作和产品创新、支持民营服务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等4项措施;2015年银监会为落实国家提出的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决策部署,印发了《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8号),就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进和经济提质增效提出10项指导意见;2015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求为小微企业减负;2015年天津市将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成长,严格落实减税政策。2015年年初,天津市归集小微企业财政补贴60亿元,联合金融部、科技部共同筛选优质企业,向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扶持,同时天津市构建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可获得50%风险补偿。在国家和天津市政府金融支持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下融资难问题

  小微企业作为天津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吸纳就业、激发活力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是同时由于轻资产、无担保等自身原因,加之小微企业“急+短+频+小”的融资需求特点,导致金融机构不敢轻易向小微企业放款。2015年天津市财政补贴小微企业贷款中,营业收入500万元下的小微企业中仅有27%获得贷款支持,可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存在。

  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下融资难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存在突出的短贷长投现象。目前,天津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中的金融产品属于周期短的产品,几乎没有小微企业长期贷款产品,使得小微企业只能获得短贷金融产品,难以有效匹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数量,对小微企业长足发展不利;第二,天津市金融支持倾向大客户,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市场竞争中,小微企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大,对市场承受力较弱,金融支持更倾向于保护大客户,因为大客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流程、成本是相同的,小微企业就会面临失血困境;第三,小微企业财务透明低,融资担保差,金融支持缺乏有效风险防范。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透明低,信息记录不全,自身融资担保差。在金融支持中,机构缺少对小微企业有效风险管理工具,面临小微企业融资交易成本大、风险高、收益低困境,金融机构出于自身风险承担等考虑因素,往往会对小微企业谨慎放款。

  三、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对策

  (一)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关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关于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法规也只有2002年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但是在金融支持方面却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国家从宏观角度尽快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保证小微企业实现公平公正融资待遇;相关部委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监管制定专门的抵押担保、坏账核销等细则;市政府就小微企业金融扶持进一步给出细化政策,尤其要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支持。如,2015年的天津市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减税政策,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范围从1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20万元;天津市设立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建立60亿元“小微贷”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金等,在金融支持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

  (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

  2014年,天津市共有融资租赁法人机构共288家,小额贷款公司共有17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100家,同时设立了国内第一批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在金融环境建设中取得新突破。但天津市仍存在着小微企业融资缺口,还应进一步加快金融服务机构建设。第一,大力发展金融民营机构,如第三方支付、村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兴农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同时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实行“自担风险+稳健发展”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第二,积极建设推广金融服务超市。天津市各区县积极借鉴北辰区设立的金融服务超市推广经验,在区域内大力发展金融服务超市,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整合区域内专营金融机构,构建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

  (三)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2014年末,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和金融机构(意向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共担风险模式,由市财政、各区县进行财政募集,利用财政资金补贴,共同设立风险补偿的资金池,由天津市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满足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核销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损失50%可以获得风险补偿金的补偿。在2015年,天津市首次归集的风险补偿金高达60亿元,向小微企业发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贷款。天津市这一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实施,提高了金融支持风险管理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担保服务。

  (四)支持银保合作以及金融产品创新

  加大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合作力度,发展贷款保险产品,实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合作试点,创新保险合作服务形式,发展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带宽、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业务;创新银行金融产品,整合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资源,试点实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创新金融产品,推广小微企业小贷产品,优化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构建小微企业风险控制体系。2015年天津市推行的风险补偿新机制,天津各银行积极调整小微企业贷款流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如浦发银行天津分行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数量和贷款额度;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紧随银监会“两不低于”目标和“六项机制”落实,执行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度挖掘小微企业优质客户,全面推动了小微企业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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