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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固定资产核算及其税务会计问题建议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6-06-27

浅谈固定资产核算及其税务会计问题建议

  一、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购进的核算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渠道主要有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等,本文主要阐述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核算。

  (1)购进不需要安装的生产型固定资产的核算。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型固定资产,其入账的原始价值包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用、装卸费等。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此时应根据相关凭证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进需要安装的生产型固定资产的核算。企业购买需要安装的生产型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除了包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修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外,还需要加上安装费。此时应该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账户来过渡,待安装完毕,再将在建工程的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3)购进消费型固定资产的核算。新税法规定,企业购入消费型的固定资产,如摩托车、小汽车等,由于这些固定资产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其核算仍与增值税转型前相同,即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所含的进项税也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组成部分,予以入账。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处置的去向主要有出售、报废、毁损和投资转出等。但无论是哪种处置方式,会计核算上都要求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取得的收益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贷方,处置完毕后将固定资产的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将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二、税制改革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增值税税制改革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行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对会计核算可能产生以下影响:对购入固定资产入账价格的影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按原值入账,其入账价值不包括这部分的增值税,相对改革前入账价值降低。对固定资产认定的影响:企业会计在认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时,由于进行税制改革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在其原始价值里面,对单位价值较高的认定会产生影响。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影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要将税额进行抵扣,必须要到税局认证通过才允许抵扣。而发票的取得与认证有可能要经过一段时间,这与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之间的间隔时间比较长,显然如果认证通过后再进行账务处理会违背会计的及时性原则。

  (二)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影响

  (1)对一般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影响。长期以来,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处置固定资产,其取得的残值收入都没有做纳税的账务处理。2009年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在购进时抵扣进项税,而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如果再不做纳税处理就会出现税收的不公平。

  (2)对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影响。税法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显然营业税的纳税人也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执行。然而这些纳税人在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并未能抵扣,而在销售时要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来纳税,由此可见这些纳税人税负会加重。

  三、改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出现的税务问题建议

  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将税金进行抵扣必须经过合法认证才可以,而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每笔业务都可以货票同行,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时间跟发票的认证时间存在一段时间间隔,会计不可能长时间不入账,如果长时间不做处理那就违背了及时性的原则。因此建议在会计核算上,无论是否需要安装,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采购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来归集,等交付使用后再结转到固定资产账户。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税务问题建议

  (1)对增值税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的建议。对一般纳税人,由于购进固定资产时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如果销售时不征收增值税会出现退税,这样纳税就不公平,因此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区分不同的情形征收增值税。

  (2)其他纳税人的纳税处理。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除了要缴纳增值税外,还要缴纳营业税。而在实际工作中,营业税的纳税人、行政事业单位在购进固定资产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在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按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来纳税增值税,这样在税务管理上就会比较困难,特别是固定资产残值金额较小时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同时也加重了他们的税收负担,因此建议对这种性质的企业单位在不经常发生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时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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