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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AS”体系下高校教学督导的理念与模式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12-12

“IQAS”体系下高校教学督导的理念与模式

  古代,“言事”一词专指臣子向君王进谏。民国以前,高校“视学”或“督学”的职责均在“言事”,其内容重在向政府主管部门就高校育人问题“谏言”。在当代,高校的教学督导组织(以下简称:校内督导)工作职责亦以“言事”为宜,即通过科学的评估方式,就高校所属学科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以下缩写为“IQAS”)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学校主管部门提供情况反映,以此带动师生传承科学知识。宋人胡瑗曰:“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1]。意在强调学校即为“成天下之才”之所在。?F实中,高校“IQAS”中的师生队伍变化为常态,要依靠“IQAS”保质保量的“成天下之才”,就需要置身高校“IQAS”之外的校内督导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发挥“言事”职能,“谏言”政府及高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为此,校内督导须有序构建和完善本职工作机制,包括规范的教学督导组织形式,适宜的教学督导工作方式和精细化的教学督导操作模式等。

  规范的教学督导组织形式

  高校内的教学督导制度试行至今已二十年有余,其组织形式分为五种:一是“双组制”,即学校设立专家组和调研组,通过旁听课堂教学或专题调研等督导工作;二是“双轨制”,即学校组建独立的专家组通过旁听课堂教学及参与教学评估等督导工作;三是“全方位制”,即学校组建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及附设办公室,分别从文理学科聘请专家全方位开展校内教学及管理的督导工作;四是“两级制”,即分别在学校和院(系)级组建督导组,通过旁听课堂教学开展督导工作;五是“借鉴制”,即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组织专家面向本校业经国外质量监控组织认定的“IQAS”开展督导工作。这五种形式各有短长,难求共识。由此,迫切需要高校组织实施相对规范的校内督导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2]有效实施“管办评分离”,就需要高校建立和规范校内督导工作。

  校内督导工作要求:面向不同高校的相同“IQAS”应有相同的质量考核标准和需求,才能确保有关工作扎实有效。首先,为保障“IQAS”的工作效率,需要校内督导依据相应的标准开展督导工作。其次,除了不同的课堂教学传承方式方法,相同学科课堂知识技能的传承内容,相关学科知识技能的关联传承,以及师生知识技能传承的互动关系等均会出现差异,都需要校内督导专注教师原原本本的实践专门知识的科学传承。最后,不同高校的校内督导对“IQAS”的稳步构建和科学认定时,均应关注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共性需求,方可保障不同社会用人单位在不同高校招聘到质量相当的同一学科专门人才。如此,不同高校的校内督导尤其要注重督导工作的规范化。

  贯彻国家“管办评分离”政策,要求各高校校内督导的专门组织工作开展要规范发挥承上启下的过程管理作用,即面向学校各级组织时,既要服务校级领导层实时调研和报告“IQAS”的情况,又要通过校级督导委员会报告或发布本校教学督导工作信息;面向政府各级组织时,既要适时向有关部门(或督学)报告校内教学管理工作状态,又要将政府下达的文件、信息等呈报本校领导层及所属教学督导委员会等。同时,需要强调的是规范的校内督导工作的组织形式绝非简单地上传下达,而是根据实践人才培养总目标的需求,以“言事”方式积极推进“IQAS”的工作。

  现实中,校内督导组织的规范构成以“二级制”为宜,即校级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为第一级。委员会应由校级领导、相关“IQAS”的主管负责人及直属督导办公室(简称督导办)组成,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管办评分离”的相关政策,审批校级教学督导管理规章制度,决策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宜;其中,督导办的职能在于:一方面,上承国家、省(市)及学校各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或措施办法,下达校内中层各“IQAS”专门教学管理组织;另一方面,督促指导所在高校各“IQAS”和院(系)督导组的日常工作。院(系)设立教学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为第二级。负责组织院(系)级的日常课堂教学督导的具体工作。高校的督导办及督导组应为高校内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层及基层教学管理组织。在二级督导管理体制下,校内督导工作最宜以科学“言事”的理念和方式规范日常“IQAS”的工作。

  教学督导工作理念和方式

  校内督导的“言事”工作,重在督促、引导、研究和提高高校“IQAS”的工作实效。为有利“IQAS”工作的规范开展,校内督导的“言事”既应有利各级领导掌握一线工作常态,亦应宜于明确相应的工作理念和方式。

  校内督导的工作理念应为:“不干预”“讲引领”和“重研究”等。“不干预”指坚持“以督为辅,以导为主”的原则。其中,“督”为促进,“导”为指导,意在不干预课堂教学一线工作。“讲引领”指侧重以办学方向引领教学工作,即以政府和高校的办学思想为引导,追求育人方向和目标的科学实践;“重研究”指以“IQAS”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为焦点,及时做好“防患未然”或“亡羊补牢”的调研工作。现实中,为确保对“IQAS”的工作效率,避免“行政干预”,尤其应确立上述理念。

  校内督导的工作方式应为:“明共识”“倡做人”和“细过程”。“明共识”指政府、高校和校内督导三方应明确,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办学共识;“倡做人”指培养接班人应积极倡导以“做人”为本。关于如何教人“做人”的方式,梁启超说:“孔子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所以教育应分为知育、情育、意育三方面,现在讲的智育、德育、体育不对,德育范围太笼统,体育范围太狭隘。知育要教到人不惑,情育要教到人不忧,意育要教到人不惧。”[3]“细过程”指为保障各学科“IQAS”的工作,校内督导需要全过程的精细化教学过程管理模式和方式。   在高校,校内督导工作应严肃认真地从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把关的视角,面对“IQAS”的存在问题等把好“言事”关。校内督导开展工作,当以承上启下的双向模式为重,既要严肃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也要科学稳固校内“IQAS”的工作过程管理效果。为此,校内督导应当追求以精细化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开展好日常工作。

  精细化教学督导操作模式

  无论古今,高校内外的教学督导者都有“言官”属性,其工作原则应严谨“言事”和求是“谏言”,这就尤其需要以精细化措施展开工作。藉此,校内督导既有责任向校内领导精确反映“IQAS”的工作状态,也有责任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需求,科学反映高校人才培养的真实状况。校内督导需细致开展“言事”工作,要做好“日常现象常态研究、共性问题专门研究、先进模范样板研究、特殊经验实验研究和复杂问题的分类研究”等工作的准备。校内督导身?高校体制内日常教学管理过程的末端,宜仔细研究“IQAS”工作过程中的“无根”“掣肘”或“痼疾”等方面问题,并通过“言事”的方式和渠道实时呈报上级组织。

  校内督导发现的“无根”问题,如机械地用“舶来品”“脱地气”来完成课堂知识教学的现象。数十年来,高校为确保教师课堂授课质量,常用单方面强调着力提高教师科研水平,防止教师因钻“故纸堆”而影响知识传承的科学内涵。其初衷虽好,却也因过度注重科研,难免出现违背“科研服务教学”办学规律的问题。不仅课堂教学“枯燥乏味”的问题未得根除,而且使学生“逃课”现象日趋严重。追根究底,高校办学之所以存在此类现象,主要在忽视原原本本的知识技能传承的精细化工作态度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指出:“唯有秉持求真务实精神,才能探究更多未知,才能获得更多真理,也才能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4]高校课堂教学要做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实现知识传承,尤其要重视课堂知识传承过程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以防知识传承内容的“无根”现象。

  校内督导面对的“掣肘”问题,常常表现为强调知识的片面传承,而忽略知识的综合传承。例如:现实中存在因强调数学而淡化哲学思维方法传承的现象,以致形成掣肘知识全面传承的问题。在全部人类知识技能传承的体系中,“哲学”和“数学”均为必不可少的顶级知识基础。正如钱学森所说:“人的智慧是两大部分:量智和性智。缺一不成智慧!”[5]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才这样指出:“推进中国改革发展,实现现代化,需要哲学精神指引,需要历史镜鉴启迪,需要文学力量推动。”[6]人才培养切不可因掌握数学知识的意义,而忽视哲学基本功的养成。因此,校内督导工作者有必要及时发现和认识这类“掣肘”问题,用辩证的视角全方位研究和反映问题。

  校内督导可能遇到的“痼疾”问题,易表现为课堂教改的操作过程是否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以致阻碍教改的顺利实施。例如:以高校“课程选修”机制的作用发挥为例。课程“选修”本义含两点:一为选“人”,即师生互选;二为选“课”,即课程知识传承内容。现实中,由于人们对这一概念的认知不同,所形成的效果也不同,如哈佛大学自德国引进“选修”机制后不断“借鸡生蛋”,使之长期发挥作用。20世纪末,该校为确保核心课程的开设质量,将“选修”机制引入核心课教学过程,以激励师生自觉参与,使学生有效选学必修课程。不同的是,我国某些高校在实施选修课制时,误将“选修”理念孤立于必修课教学之外,以致不能充分发挥“选修”的积极作用,积极调动师生从事教学的自觉主动性。在高校,面对类似的“痼疾”,校内督导虽不宜直接干预,却可以“第三只眼”的视角,采用“言事”的方式研究和反映问题,以利难题的解决。

  为做好“言事”工作,高校校内督导应以有益学生全面发展为重,以利学生“为学做人”为要;着手于以全面深入“观察”―发现问题,以科学缜密“研究”―分析问题,以顾全大局“言事”―反映问题,以积极间接“影响”―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校内督导才能高效依据人才培养的要求,用独特的视角和方式方法实践督导职责。在高校,为做好“IQAS”的保障工作,落实国家“管办评分离”的政策,实践课堂教学过程管理机制的规范化、精细化、教学与科研体制的协调化以及师生教学关系的有效互动等方面问题的综合解决,均已迫在眉睫。面对这一现实,校内督导当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可持续地面向“IQAS”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使校内督导工作早日规范成为高校必不可少的服务“IQAS”的教学督导机制和过程管理环节,从而确保校内督导真正当好“IQAS”的“言事”者。

  本文系2017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般课题“辅导员工作中立体化全程化精细化育人工作研究”(项目编号:BJSZ2017YB04)研究成果

“IQAS”体系下高校教学督导的理念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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