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教育现状及教改观念转变的探讨
随着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实践教学逐步改变过分依附理论教学的状况,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但是,根据《意见》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必须以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为先导。鉴于此,在高职高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建立如下几个观念。
一、高职高专教育中的教学观
(一)教学是课程开发的过程
课程不应该只是“文本式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文件),而更应该是“体验式课程”,应该是能够让教师与学生实实在在地体验到、感受到、领悟到、思考到的课程。
(二)教学应该更重视过程
学生的学习过程不仅是一个接受知识的过程,而且也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三)教学是师生共同发展的过程
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成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二、高职高专教育中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认识规律、遵循规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学生拥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并且学生还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还是一个思想有待成熟、身体正在成长的人;学生还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人,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人。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每个学生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教师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而且要认识到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高职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差异。
(三)学生是独立的人
每个学生都是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学习时的感受也是不以教师主观意见为转移。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三、高职高专教育中的教师观
(一)建立新型师生伦理关系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让学生体验到自己作为人的尊严感和幸福感。教师要提高法制意识,明确师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要加强教育制度伦理建设,使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晰,并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定,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二)转变高职教师角色
1.高职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
教学是要指导学生懂得如何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掌握获取知识的工具以及学会如何根据认识的需要去处理各种信息的方法。
2.高职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
教师要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并且不断地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设置不同的路标,引导他们不断地向更高的目标前进。
(三)高职教师的教学行为变化
1.应强调薄重、赞赏的师生关系。“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为了实现这一理念,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
2.应强调帮助、引导的教学关系。教的职责在于帮助,教的本质在于引导,引导的特点是含而不露,引而不发;引导可以表现为一种启迪,也可以表现为一种激励。
四、高职高专教育中学习方式的转变
(一) 应采用相对较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转变学习方式,该法使受教育者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价值。
(二)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鼓励学生对问题的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独特性和富有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
综上所述,只有切实改变束缚教育教学的理念,更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职高专教育的需要,我们才能够将素质教育贯穿于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始终。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建设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