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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特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分析与对策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4-25

中等特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分析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12-0244-01

  校企合作主要指职业院校在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为了学校自身的发展,将学校教育引入市场体系中,将学生的学校教育与企业社会实践进行有机的结合,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环境企业社会环境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企业培养更加优秀的人才。要真正意义上实现校企合作,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学校和企业彼此之间必须形成合作博弈的关系。

  一、中职特殊教育学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特殊教育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清

  特殊职业教育面对的群体本来就是具有某种身体或心理缺陷的残疾学生,在职业教育的起跑点就略逊一筹,就业的局限性让学校仅仅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学生实习的一个途径,从而忽略了企业在学校发展过程中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响应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就师资队伍建设来看,学校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主要表现在完善“双师型”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教师资格证书,调动广大教师继续学习专业知识、进修和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但忽视了教师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企业的人才需求、岗位层次和企业工作过程进行深刻的了解和深入,盲目的进展工作表面很华丽,实质上对人才培养却毫无意义。

  2.企业合作动机不纯,参与力度不够

  部分中小型用人单位与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纯粹是为了享受国家免税鼓励政策,残疾毕业生在岗期间,在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坏了残疾毕业生的利益。用人单位甚至扣押残疾毕业生工资,导致残疾毕业生就业的不稳定性,对学校专业办学的发展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部分企业能充分考虑和积极响应国家鼓励政策,把接收残疾毕业生与企业发展挂钩,愿意在企业培养残疾毕业生的岗位就业能力,却不愿意走出企业,走进校园,充分结合学校的培养模式,直接参与学校课程开发、专业教学标准等环节,从而实现残疾毕业生“毕业即就业,就业即上岗,上岗即顶岗”的零距离就业。

  3.政府在推进校企合作中没能完全发挥主导作用

  现有的校企合作大多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人脉关系维持的低层次合作。虽然校企合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许多的合作成果也得到了政府的认可、肯定和奖励,但校企合作依然缺乏体质、机制的保障,政府部门主导作用的发挥尚不明显。在校企合作中对企业缺乏明确的奖励机制,企业利益得不到保护。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学校体制滞后,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开展,这样导致了校企合作缺乏稳定性,合作深度不够,难以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中职特殊教育学校推进校企合作的对策

  要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校企合作,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要求企业积极、主动支持特殊职业教育,并加强全程合作是不现实的,需要从学校、企业和政府三个层面进行校企合作机制创新,虽有难度,但也完全可以逐步取得突破。

  1.学校必须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资源和手段,提升校企合作的管理水平

  针对残疾学生的专业特点,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学校要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训教学基地。试图建立企业设备与资金投资链,共同营造真实、仿真的职业环境,实训室企业化,管理企业化,让学生零距离就业。

  学校加强“双师型”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师资培训体制机制。不再是“纸上谈兵”的制度,而是通过教师不断的创新教学和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工作过程,真正成为既懂工艺、又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的高级“双师型”技能人才。

  学校在课程开发和制定专业教学标准时,主动寻求企业的参与和验证,加强校企双方人的对口交流,安排实习带队老师带领学生共同参加上岗训练。

  2.企业应摆正自己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的工作

  作为职业教育主体的企业要参与实施职业教育, 要进行职业人力资本投资, 获得职业人力资源。因此, 对于法治社会的企业来说, 应该确立其职业教育法律主体地位, 依法享有职业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承担职业教育方面的义务。在特殊职业教育学校需要帮助时,企业应积极投资设备,配合学校一起培养技能人才,不应该只“搭便车”享用由学校单方面培养的缺少技术技能的职业人力, 或者仅用无技能的简单劳动力。结果必然导致职业技术技能人力资源的匮乏, 技能人才供不应求。

  3.政府应在推进校企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校企合作要顺利进行,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鼓励政策,构建一套刚性制约机制的法律保障体系,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其应尽义务,实现校企联姻。仅仅把企业作为静态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还远远不够,应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由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投入,把实习实训基地做大,使之成为一个动态发展的实践教学平台。凡是由企业投入建立的开放共享式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议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减免企业税收,使企业具有向职业教育加大投入的利益驱动。当然,企业投入是多元化的,不仅仅是资金方面的,还可以是机器设备、师资力量、学生生活服务等等。这样校企双方就能够建立一个全方位的合作机制,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上真正融为一体,真正担负起培养责任,谁也不作配角,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上岗“零距离”的技能型人才。

中等特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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