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债使用方向与国债政策可持续性
基于对借贷投资合理性的认识,财政政策规则对国债使用方向有相关要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成果,各国现行的财政政策规则主要有三种类型:预算平衡及赤字规则、举债规则和债务余额及储备规则。“预算平衡及赤字规则”规定,财政收支平衡(即不允许政府借贷),或者按GDP的一定比例规定政府赤字水平的上限;结构性(或经周期性调整)收支平衡,或者按GDP的一定比例规定结构性(或经周期性调整)赤字水平的上限;经常性收支平衡(即只允许政府为资本性支出借贷)。“举债规则”禁止政府在国内发债;禁止政府向中央银行举债,或者以政府以往收入或支出的一定比例规定其向中央银行举债的上限。“债务余额及储备规则”规定,在债务余额方面,按GDP的一定比例规定政府债务总量或净值的上限;在储备方面,按年度医疗和失业金支付的一定比例规定预算外应急基金(如社会保障基金)储备目标。
在上述财政政策规则中,预算平衡及赤字规则中的经常性收支平衡规则将政府借贷与支出方向相挂钩。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研究的国家中,德国、日本和美国都不同程度地执行或执行过经常性收支平衡规则。自1949年宪法修正案通过以来,德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一直执行经常性支出平衡规则。1946——1975年期间,日本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必须保持经常性收支平衡;另外,日本政府打算从2003年开始重新执行经常性收支平衡规则。美国在不同的时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要求地方政府执行经常性收支平衡规则。
(三)国债使用方向影响经济增长率,进而影响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
以上从财务原则出发分析了国债使用方向与财政赤字合理性的关系,现在我们要着眼于宏观调控效果说明国债使用方向与国债政策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
当国债政策的作用对象从单纯的周期性问题——由需求决定的短期GNP波动,变为经济增长问题和制度性问题时,即变为由需求和供给共同决定的相对较长时期的国民经济发展问题时,国债使用方向不仅可以通过国家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影响赤字的合理性,而且可以通过人力资本状况和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激发民间投资的积极性、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变消费预期刺激消费等,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率、影响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也就是说,在国民经济运行未达到充分就业状态,非自愿失业大量存在,且降低利率也不能带来私人部门投资有效增长、全社会投资额小于全社会储蓄额的情况下,增发国债并将国债用于政府的建设性投资支出,可以从为未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方面对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仍以经济运行低于潜在充分就业水平为前提,在现有财力难以满足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需要的情况下,将一部分增发国债用于满足科技、教育、人才培训、文化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灾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等,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对改善和稳定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预期、减少城乡居民未来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稳定和提高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重要意义。因为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将提高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布坎南指出:“只要出现了实际的经济增长,债务的限额和财政上挥霍的时间也会增加和延长。债务虽然达到限额,经济进一步的实际增长,能在一定时间内逐渐减轻偿还现有债务本息的负担”。因此,正确的国债使用方向将增强国债政策的可持续性。
二、如何判定国债使用方向对国债政策可持续性的影响
因为国债使用方向从自身收益状况和影响经济增长两方面作用于国债可持续性,所以可以分别从国债项目的自身收益状况、国债投资方向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来研究国债使用方向与国债政策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国债项目自身收益状况。
- 上一篇:国债的流通性与增发空间
- 下一篇:韩国的国债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