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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代价及其度量

作者:未知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1-02
近20年来,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革与加速发展的时期,社会转型呈现多向度的特征,各个时期、各个地区分别处于不完全相同的转型度之中。中国社会多向度的转型,主要表现为四大社会变迁与发展趋势。本文旨在研究中国社会转型的含义、基本趋势、社会效果、社会代价及其度量方法。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界定
  在中国,“转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开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义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与西方国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办了一个杂志,叫"Transition",有人译为“转轨”。从发表的文章来看,这份杂志探讨的主要是经济体制转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世界银行合办了一份“转轨通讯”,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将"Transition"译为“转型”(注:参见〔英〕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译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社会转型管理(MOST)”规划联络委员会,并出版业务通讯。社会学者往往将"Transformation"译为社会的“转型”。在中国社会学者的论著中,“社会转型”有三种主要的含义:
  (1)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的转变。
  “转型”与“转轨”在体制转变这一点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义。自1992年中国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社会转型就建立在明确的经济体制转型的基础之上。但社会转型本身则是社会体制的转变,是社会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从制度转变开始的,因此制度解释是根本性的解释。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个人身份的变换特别困难,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率均很低,也就是说,社会结构‘超稳定’,比较封闭。究竟是什么东西限制人们身份的变化?有三种固定与冻结人们身份的因素: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劳动制度;三是干部制度。这些制度造成了城乡隔绝,农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会角色身份固定化。”(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这是对结构问题的制度解释。“转轨”概念中的“轨”是指体制。新旧体制衔接、新旧制度更替,就是“转轨”。
  (2)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
  1992年,李培林在《“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注: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一文中较早地探讨了“社会转型”的有关理论问题。他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发展,也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还是一种数量关系的分析框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社会学者较多关注的是社会结构的变动,结构解释比制度解释更为流行。有人评价说,时至今日,“社会转型”已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改革以来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理论范式,同时也成为其他学科经常使用的分析框架(注:王雅林:《社会转型理论的再构与创新发展》,〔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1994年,我在《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一文中指出:“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与秩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社会转型的启动因素,是政治文化的变迁。也就是说,70年代末孕育的社会变革,是从政治文化领域找到突破口的。”我把这种观点称之为“政治文化启动论”。同时,我还提出了一个“中等收入者阶层稳定论”。我认为,“一方面,原有的结构性失衡现象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结构性失衡现象。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中最稳定的力量。由温饱户构成的准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的次稳定力量。而贫困户等低收入者阶层,则是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高收入者中的暴发户,其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费、贿赂与斗富行为等,往往会导致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扭曲,还会使掌握一定权力的某些人经不起诱惑而滋生腐败现象,从而带来某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只有采取切实的措施,扩大中等收入层与准中等收入层、收缩低收入层、控制高收入层,才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社会环境。”(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从八年来的社会现实情况来看,我的这些观点是有依据的。
  有人认为,中国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体制变革的狭隘领域,它已汇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一道融入了世界范围内的“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潮流之中,是一场全面、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变革。它不仅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而且是一场全社会、全民族思想、文化、政治、心理等各方面的“革命”。这样理解社会转型是有道理的。由经济体制转轨为基础的中国社会转型,不仅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而且还表现为人口的城乡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以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等社会全面的结构性变化(注:李钢:《中国社会转型与代价选择》,〔哈尔滨〕《社会科学辑刊》2000年第1期。)。
  (3)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
  将社会转型纳入现代化过程,是许多社会学者的一种研究取向。陆学艺、景天魁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注:参见陆学艺,景天魁:《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郑杭生、李强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社会学术语,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几乎是同义的(注:参见郑杭生,李强等:《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有人认为,目前学界虽大谈转型问题,但“却没有人说清楚我们的社会从何型转向何型”,“结构是一种不能敞开的自我封闭的事物,结构的变换无异于一场社会重组”。同时,他们指出:“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外国社会,只要社会子系统干好它自己的事就足够了,与其说结构变化倒不如说功能变化”(注:季国清,杨兆曾:《不可通约性与社会的解构》,〔哈尔滨〕《北方论丛》1998年第5期。)。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功能变化是结构变化的表现,谈论社会形态也不应否认结构的作用。唐魁玉认为,在目前的中国“具体的环境”即“中国语境”中,重要的是要正视自己的社会结构物质和问题,然后才能“名正言顺”地、以中国特有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目标或社会理想功能。不过,我们在重构中国社会时,既要克服改革前的理想主义的“社会乌托邦”倾向,也要超越“中国话语”下的实用理性或工具理性倾向。中国需要既适合目的又实用、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创性的社会转型与现代化理论(注:季国清,杨兆曾:《不可通约性与社会的解构》,〔哈尔滨〕《北方论丛》1998年第5期。)。王雅林提出了由“二分范式”(即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变为“三分范式”(包括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社会)的新的“转型”再构发展理论,该理论强调了信息社会的高新技术因素对社会再构的影响作用(注:唐魁玉:《关于建立“中国转型社会学”学科的设想》,〔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现代化不仅是中国理论界的研究课题,同时又是中国各级政府首要的工作目标与任务。有些省在制定“十五”计划时提出:“以富民强省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是否一定要走同样一条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道路呢?80年代,西方一些学者批评“现代化理论”,认为“现代化”是西方发展模式典范主义与西方中心主义的反映。西方的现代化路径是不是唯一的呢?通过对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日本的现代化和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化进程等研究,一种多元的转型理论开始兴起。经济学家格尔申克隆(A.Gerschenkron)曾在考察西欧和俄国工业化的不同道路时,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现代类型学。他认为,工业化道路可分为如下类型:本地型或引进型,被迫型或自主型,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型或消费资料生产优先型,农业进展或农业停滞型,经济动机型或政治动机型(注:孙慕天、刘玲玲:《西方社会转型理论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北京〕《哲学动态》1997年第4期。)。曾经主张趋同转型论的艾森斯塔特,也修正了自己的观点。1983年,他曾经指出:“很多新的和正在实现现代化的社会和国家,都不是沿着欧洲国家的路线发展的”(注:孙慕天、刘玲玲:《西方社会转型理论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北京〕《哲学动态》1997年第4期。)。1992年,他又在自己的新著《社会变迁和现代化的理论复兴》中明确指出,趋同论的历史前提是不真实的;“在不同的现代化”和正在走向现代化的社会中,存在着巨大的体制差异,这一事实不仅在转型社会中,而且在中等发达的社会中,甚至在高度工业化的社会中,变得越来越明显了(注:孙慕天、刘玲玲:《西方社会转型理论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北京〕《哲学动态》1997年第4期。)。国际上有些学者认为,“转型”概念反映了单一“目的论”,预设了一个终端目标;实际上,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向多种方向发展,是多元的自然过程。有些学者注意到现代化进程的障碍、挫折甚至倒退,如西托姆卡(P.Sztompka)在《大转型的困境》(1992年)中,讨论了转型的可逆性问题。这种新转型理论,蒂利阿基安(E.Tiryakian)称之为“新现代化理论”,亚历山大(J.C.Alexander)称之为“后现代化理论”。显然,这种新转型现代化理论对于近20年世界上的社会变迁与生活多样性的事实更具有解释力,对我们的启发性也更大。
  社会转型的三种含义都具有一定的分析价值与解释力。有人忌讳“社会转型”的提法,究其原因是片面地把它政治化了。“社会转型?是不是不搞社会主义了?”有人存在这样的疑惑。社会转型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是原有的社会向更发达、更充满活力与生气的社会转变的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既有渐进的,也有突变的。正在中国发生的社会转型属于后者,并具有浓缩的特征。
    二、中国社会转型的度量指标体系
  关于社会转型的度量,一直是现代社会科学工作者十分关注的问题。从上一世纪中期开始,世界上流行“工业文明观”,即社会发展=经济增长=GNP的提高。而自80年代以来,“社会发展观”逐步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重视环境、重视社会资源、重视人等诸方面的持续发展与综合进步。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以全球社会发展为主题的世界各国首脑会议,明确地提出“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在这期间,联合国和一些国家的研究机构分别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或计量模型,以便对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进行评价、分析,对不同的国家进行比较。主要有以下几种富有代表性的综合评价模型:(1)物质生活质量指数(Physical  Quality  of  Life  Index),主要是为了测度一个社会中满足人们基本物质需要的状况,但不包括自由、公平、安全、精神等方面;(2)社会进步指数(Index  of  Social  Progress),是将众多不同的社会经济指标浓缩成一个综合指数,以此作为评价社会发展的尺度,是一种综合评分法;(3)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4)人的发展指数;等等。
  中国社会转型的度量,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探索更切合中国实际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国社会转型有以下四种主要趋势:一是从计划社会向市场社会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各种社会体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正在继续发生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政策走向、社会规范与制度都以市场化为轴心转变。市场社会的特征日益显著,主要表现为社会竞争机制逐步替代少数人决定机制、审批型政府逐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二是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也就是从农民社会转向市民社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变为市民,人口的城市化率不断提高,是这一趋势的主要潮流。三是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四是从贫困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变。其中,第一种趋势是社会体制转型的主要向度;第二种趋势是社会结构转型的主要向度;第三、四种趋势是社会发展转型的主要向度。这四大趋势不仅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向度,也是中国社会转型的效果。因此,中国社会转型的度量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社会转型效果的评价。
  从表1中24个指标的实际值来看,我国社会转型总体上处于初期阶段,少数指标开始进入中期阶段。中国社会转型度的评估方法与具体测定,可使用以下方法:
  (1)单项评估方法:Ⅰ,30%以下;Ⅱ,30%-70%;Ⅲ,70%以上。
  (2)综合评估方法:初期阶段,Ⅰ项占90%以上;70%-90%;50%-70%。中期阶段,Ⅱ项占50%-70%;70%-90%;90%以上。基本实现阶段,Ⅲ项占50%-70%;70%-90%;90%以上。
  (3)百分制评估方法:Ⅰ,1-2分;Ⅱ,2-3分;Ⅲ,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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