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证券金融论文 >> 公司研究论文 >> 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成本与收益分析论文

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作者:周敏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2-13
摘 要: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各主体的成分与收益构成,对各主体的成本和收益进行了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上市公司在目前状况下必然存在会计利润操纵的结论。最后本文以上述成本收益分析为依据,提出如何进一步控制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利润操纵; 成本/收益分析
 
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是近年来会计研究的热点问题,但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计利润操纵的存在条件、动机;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检验;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检验;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方法等。实际上,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是一种经济人的理性行为,它必然满足成本效益原则,即进行会计利润操纵的个人或集团从中获得的收益必定大于其从中承担的成本。因此,如果我们要限制上市公司的会计利润操纵,就必须要降低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收益,或提高其成本,使得上市公司和那些进行会计利润操纵的个人成本大于收益。这就要求我们了解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收益和成本的内容和承担者。本文将在这方面做出一些分析。
一. 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主体分析
上市利润操纵,首先要有一些主持和辅助这种行为的主体。从目前情况看,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主要有以下一些主体:
1.管理当局。本文所说管理当局,是指上市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构成的上市公司最高行政领导层。管理当局控制着公司会计政策(唐松华,2000),因此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首先由管理当局主持。
2.上市公司会计人员。会计利润操纵必然要由会计人员完成,且在如何操纵会计利润,以掩盖操纵行为,逃避各种审查方面,会计人员比管理当局更有职能技能,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人员是会计利润操纵的必要条件。
3.地方政府官员。在许多上市公司进行会计利润操纵过程中,地方政府都起着支持者的作用,甚至有些会计利润操纵行为就是由地方政府官员策划的,刘峰(2001)就曾证实过这类事例,因此我们也将他们作为一个主体。
4.上市公司本身。上市公司本身是一个法人,在其会计利润操纵过程中有自己独立的收益和成本,且其收益和成本比例直接影响到大股东的利润,因此会影响到管理当局会计利润操纵的可行性。从这一点来考虑。本文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主体。
二. 各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主体的收益
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收益,不仅仅是经济收益(薪金、激励报酬),还包括在职消费、晋升职位等,这些都使人的福利提高。由于各会计利润操纵主体在企业契约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因此各主体在会计利润操纵中的收益也不同。
1.会计人员从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所得的收益。会计人员从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所得的收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收入方面的提高(如增加奖金、福利)另一个是保住可能即将将失去的职位(会计人员不协助管理当局进行会计利润操纵,很可能失去其职位,尽管我国新《会计法》强调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具体量化这两方面的收益可能很困难,但我们可合理假定这一收益不超过会计人员薪金的2倍。根据最新的调查,中国内地平均薪金水平39313元/年,因此我们可据此估计会计人员在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的收益至少为4-8万元。
2.公司管理当局在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的收益。公司管理局在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的收益主要在3个方面:在职消费、高额薪金和晋升机会。当上市公司业绩较差时,公司管理当局的薪金可能会减少,失去晋升机会甚至可能会被免职。为了保住职位,维持在职消费,获得高额薪金乃至晋升机会,公司管理当局就可能采取会计利润操纵这一手段。在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为国有控股的环境下,“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相当严重(赵奉军1999)。此外,公司管理当局的薪金了远远超过一般员工,有关方面最近从沪深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抽取了10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据调查在2001年董事长、总裁的平均年薪13.14万元,总经理的平均年薪10.36万元。至于晋升给管理当局带来的收益,将是更多的在职
消费和更高的薪金。我们很难统计这些收益,但很明显,这一收益将超过10万元。
3.上市公司自身在会计利润操纵中得到的收益。上市公司在会计利润操纵中得到的收益主要有两个方面:(1)由于公司业绩被粉饰,公司得到公开发行股票、配股的资格,以及获得低成本的债务筹资(如银行贷款等),陈小悦等(2000)和卢文彬等(2000)证实了这些现象。这使得公司的资本成本降低。(2)由于公司业绩被粉饰,市场看好,导致股票价格上涨。1999年中国上市公司平均总资本169730.10万元,估计2002年资本数将大于这一数值。根据中国证监会2002年7月的公告,中国国内上市公司1187家,市价总值45794.37亿元,流通市值15063.82亿元,总股本5538.69亿股,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市价总值385799万元,流通市值126906万元。现在我们假设有这样一个上市公司流通市值120000万元,总资本160000万元。由于公司会计利润操纵后市场普遍看好,公司股价上涨10%(一个涨停板),则流通市值增加120000万元;此外筹资成本由于“绩优”信用公布而下降1%,则公司资本成本将下降1600万元的绝对数。两项会计,上市公司收益总额将达到13600万元,这是个极其惊人的数目。
4.地方政府官员在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的收益。地方政府在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中无直接收益,但政府官员却有直接收益。由于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获得上市、配股资格,带动地方就业、投资、消费等。所有这些都将成为政府官员的执政业绩,对其晋升、获奖大有帮助,为地方政府官员寻求更多的“租金”提供机会。我们很难准确估计这些收益,但这一数据决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三. 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各主体的成本分布
我们从两个方面讨论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成本,一种是由于会计利润操纵造成信息误导而导致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损失成本,这种成本我们称其为直接成本,另一种成本是因公司进行会计利润操纵被发现而遭受处罚的损失成本,我们称其为间接成本。
(一)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直接成本及承担者当上市公司的盈余信息被操纵以后,就有了不同程度的失真,依据这种失真信息进行决策必然会给信息使用者带来损失。从广义上说,任何使用这种扭曲信息的人都将承担一定的成本,但从量的角度考虑,承担直接成本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根据这类虚假信息进行证券投资的股票投资者,陈汉文(1999)就曾真实地描绘了“琼民源”会计舞弊案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另一类是根据这种信息给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债权人,其债权风险骤增。
(二)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间接成本及分布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间接成本承担者可分为两种类型,即上市公司本身(法人)和直接责任人(自然人)。当上市公司进行会计利润操纵被发现后,很可能被处罚,处罚的对象便是上市公司本身和主持、协助会计利润操纵的各方主体。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间接成本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会计操纵行为被发现和公布的可能性以及处罚的力度。
1.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被发现的可能性。发现上市公司会计利润的操纵的部门有三个: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新闻媒体。(1)注册会计师审查发现的可能性。据报道[7],2001年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查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抽查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调查。检查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审查失实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行业竞争严重无序(潘琰2002)、复审制度的失效、监管处罚力度不够(陕西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2),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严重下降,很大程度难以做到发现并公布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2)证监会发觉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可能性。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和发行新股、配股,都要经过证监会审查通过,但从技术层面说,发现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主要应要注册会计师担当,证监会也不具备这种审查条件;从态度上说,证监会对查处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也并非意见一致的。按照刘峰(2001)的观点,中国证监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中国证监会不希望企业借助虚假会计信息上市;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它必须贯彻中央政府的主要方针政策———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帮助国有企业脱困。在履行这个职责时,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那么它完全可以不关注会计是否造假,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如何更好、更出色地执行中央宏观政策。从这个观点角度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态度并不是严格反对的,中国资本市场上所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术语,也表明中国证监会并没有起到过滤虚假会计信息的作用。(3)新闻媒体调查发现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可能性。从“琼民源”、“红光事件”到“银广夏”等,新闻媒体都在发现和公布会计利润操纵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但理性地说,由于新闻媒体并非职业审查机构,其审查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能力也很小;受行业影响,新闻媒体只关注影响重大的会计利润操纵案件,对一些影响不大的会计利润操纵案件无心顾及,因此其发现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可能性相当小。
综合以上三个因素,我们可理性地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被发现和公布的可能性相当小。实际上,许多学者的观点(如靳明(2000)、吴联生(2000)、陈小悦等(2000)都可证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大面积的会计利润操纵,而真正被发现和查处的却寥寥可数,这就充分证明了我们的观点。
2.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被处罚的力度。以下是有关法律对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因会计利润操纵等虚假陈述所做的处罚规定。
项 目 刑 法 公司法 证券法 会计法
公司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无规定 无规定 30~60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济和行政处罚 2~2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警告,3~30万元罚款 3000~50000元罚款、撤销至开除行政职务,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刑事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表中可看出,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处罚的主体包括本身、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而不包括相关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处罚最严厉的当属(证券法)的规定,其中经济处罚部分由证监会做出,刑事处罚部分由人民法院做出。以下分析其处罚的力度:
(1)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的处罚力度。受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矛盾影响,证监会对已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利润操纵案的处罚力度也并不大。根绝证监会1996年1月至2002年4月所查处影响重大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处理我们可看出,证监会对法人的处罚方式主要有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三部分;对个人则主要为警告和罚款。警告作为处罚方式,只有在高度诚信的市场环境下才起作用,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怕是难有戒律作用。没收非法所得平均每例630.8多万元,加上罚款平均每例66.4多万元,根本无法与会计利润操纵公司带来的收益相比。至于对个人的处罚平均3.44万元,还不到高级管理人员1年的薪金收入,与会计人员操纵会计利润的收益相比还少,因此无法起到震慑作用。不仅如此,证监会的处罚存在严重时滞(80.91%的案例处罚落后3年以上),更使证监会的处罚显得十分苍白。

 [1] [2] 下一页

论文搜索
关键字:上市公司 会计 利润操纵 成本 收益
最新公司研究论文
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改革路线研究
公司金融理论在公司管理中的应用探讨
浅析抖音短视频的IP经济模式
华为手机供应链整合能力研究
小米社群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以海尔智家为例
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研究
安徽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与公司绩效关系
论强化集团内各级投资公司内部审计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能力财务分析
热门公司研究论文
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的思考
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与代理成本问题分析
上市公司重组研究
上市公司配股行为的研究
《上市公司审计风险面面观》
出资欺诈的诉讼途径
《银企信用扭曲的根源与治理》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浅析
公司治理与资本结构优化问题分析
中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创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