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审计的理论与实务探讨
一、绩效审计的概念
1.绩效审计也称3E审计,是对一个组织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评价。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绩效审计的三个要素。经济性是指以最低的资源耗费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出,就是节省的程度;效率性是指产出(如产品、服务)与投入的关系,包括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就是支出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就是是否达到目标。
应该指出的是,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都不是一个简单的算术比,三要素之间通常没有明显的区分,实际业务中更难把三者完全割裂开来。尤其是经济性和效率性,单独来检查和评价其中的某一项,有时候显得意义不大。
2.绩效审计的目的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使资源的管理者或经营者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同其他审计种类一样,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绩效审计起源于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政府作为受托方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在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对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公众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
二、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开展绩效审计是审计发展的历史必然选择。
绩效审计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开展,并在许多国家的政府审计工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且表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工业化国家,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业务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美国甚至达到80%以上。加入WTO后,形势的发展对我国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审计工作不仅在查处违法违规方面履行好职责,还要在促进提高财政财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已是必然,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广泛开展绩效审计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绩效审计揭露问题、促进管理、推动改革、规范秩序、提高效益。
(二)我国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现状的局限性
二十年来的审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审计内容上基本没有超出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范畴。传统的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只检查政府机构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和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因为审计范围和审计手段的限制无法弄清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所耗费的财务和经济方面的资源以及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效果。如交通部门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一般的财务审计只能反映政府交通部门的公路建设资金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无法反映交通部门在建设公路时的资源利用情况,更难反映建成的公路是否必要或位置是否得当,总之无法反映建设公路的绩效情况。因此,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机构、项目的审计不能仅仅停留在评价财务控制,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的层面上,而应从政府运用其资源效益的角度来评价其工作效果和成效。这就要求我国政府机构的审计应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绩效审计转变。
(三)绩效审计的作用
绩效审计从传统的财务审计中脱颖而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多年来运用绩效审计促进了政府机构加强管理。通过绩效审计政府机构管理工作明显得到加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管理效益水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帮助政府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挖掘潜力,从而提高整体管理效益,也为准确确定政府机构管理者业绩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