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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之路初探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4-13

和谐社会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之路初探

  在我们身边存在着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岁开外,为了响应政府计划生育的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可是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了独生子女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他们可能已经失去了再次生育的能力,只能独自承担精神的空虚和养老的压力,因此他们被称为“失独家庭”。

  一、关注“失独家庭”的存在

  孩子是每个家庭和谐的音符,孩子的存在,孩子的需求和满足,是父母们最坚定的信仰,所以“失独父母”承受着无法愈合的创伤和难以自拔的悲痛更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那中国的失独家庭到底有多少呢?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对他们进行过详细的数据统计,但是根据致公党发布的调查报告:目前我国15~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在1975~2010年间,有超过100万的独生子女在25岁之前死亡,这意味着留下了200万名“失独”的父亲和母亲。截止到2012年,全国范围内的“失独家庭”至少有100万个,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1]。

  从中国的传统来看,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中国式养老在面对太多问题的背景下,而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后,“失独家庭”的养老风险更为巨大。“丧子之痛”,古往今来皆如此,唯独“独”字使这种痛更加直接。儿女血脉的传承是晚年赡养的保障,更是生命意义的全部寄托,中国的父母活的就是为了孩子,说的是孩子,忙的也是孩子,一旦“失独”就什么盼头都没有了,使其成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特有的伤痛。

  二、“失独家庭”面临的窘境

  对这些“失独家庭”来说,生命似乎就永远停留在某一天里的某一时刻,所有的幸福快乐从此远离,他们从此陷入到常人无法想象的悲伤之中:因为年龄太大,再次生育几乎已经没有可能性;子女的模样时时刻刻都映在脑海里,无法释怀;尤其到了阖家团圆聚会的节假日,为了不会触景伤情,他们只好躲避亲朋好友,甚至多次辞职搬家,因为他们极其敏感和脆弱。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之后,这类特殊群体渐渐年华老去,而病无所依,老无所养,没人送终,这成了“失独者”进入老年后的普遍境况。

  (一)由于年纪太大等身体状况因素无法再次生育

  十月怀胎虽然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父母是充满着期待和希望的,所以也只有那些没有孩子的家庭才能更加体会到其中的心酸。据《广州日报》报道,三分之一丧子母亲因年龄和经济状况而无法再次生育,成为“失独者”中最悲伤的一群。除此之外对于很多“失独家庭”来说,再要一个孩子可能是医治伤痛的唯一办法,但是对于年近五十岁的父母,自然怀孕生育已经显得很困难,尽管现在的医学技术比以往发达了很多,可以有更多的辅助方式帮助人们生儿育女,让人类一次次冲破生育极限。可是在投入大量的金钱和精力的求子路上,领养、试管婴儿,甚至是找人代孕,这条再次生育的道路走得格外艰辛。

  在广州的越秀区有这样一个家庭,工人刘叔和靠着卖了20多年煤炭的文姨,在1999年夏天,20岁的独子刘岳君意外身亡。文姨在屋里哭了很多天,再次出屋时,乌黑的头发变得雪白。为了能再次听到孩子叫她一声:“妈妈”,48岁高龄的文姨决定尝试试管婴儿,并且在2002年10月8日耗费了12万元后产下了一对龙凤胎。再次怀孕后的家庭陷入了赤贫,加上后来老城区煤气管道改造,用煤的人越来越少,文姨只好开始打短工和捡废品,文姨常有类似于“带孩子比卖煤还要辛苦”,“一天睡不到五个小时”,“孩子课本天书一样”等等的抱怨。养育龙凤胎的艰辛步步紧逼,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最后在2012年的2月10日的早晨,两夫妇从楼顶一跃而下,留下了一对10岁的儿女面对未知的未来。然而,医学技术可以不断创新,可是丧子之痛却难以抚平,这对“失独”父母的身体和精神都是双重折磨。

  (二)经济窘迫无力自主养老

  “失独家庭”的状况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城市居民,基本上有退休金和一些退休保障;还有一类是农村的农民,基本没有任何保障。在云南偏远山村有一个在读大学生在一次游泳时不幸溺亡。对于身处云南山村的农民父母,在他们50岁的时候,本来快要有“出息”的独生子却永远离开了他们,他们在精神上遭遇的打击不言而喻,他们在生活上面的苦难才刚刚开始。家里那一亩三分地,产下的粮食仅仅够糊口;他们的岁数,已经不允许他们再外出务工了;一辈子的积蓄早就花在了培养儿子读书上面,基本上没有任何保障,他们就属于第二类情况。

  对于很多“失独家庭”来说,曾经用于教育上面的投资,或者全力给孩子治病上面的花费,耗光了全部积蓄甚至债台高筑,疾病缠身都是很常见的现象,即使能够再次生育或者领养孩子,也无力抚养,他们没有存款,更不能支付雇佣佣人或者居住老人院的费用。根据统计,武汉“连心花园”的600多名“失独”父母中,一半以上的人家庭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约20%的人依靠低保生活。而中国养老金的替代率较低,退休之后引起的老年贫困现象越发突出,而“失独”父母完全没有来自儿女的赡养金,来自于经济上的窘迫可想而知。

  (三)精神折磨,无所寄托,老来无人陪伴

  相对于物质上的帮扶,精神上的关心对失独家庭更加重要和迫切。对于“失独”父母来说,最直接、最大的冲击就是心理上的创伤和寂寞。据调查显示,“失独家庭”中有63.3%的人表示“不想出门”,有50.2%的人表示“不想与以前认识的人说话”,因为害怕与他人交流涉及子女的问题。“失独家庭”恐惧一切节日聚会,逃避人群,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因为害怕睹物思人,触景伤情;另一个方面是一些不明事理的人知道情况后,会以语言伤害“失独”父母,说出一些类似于“上辈子做了缺德的事情,这辈子才会断子绝孙”,“孩子走了还能笑得出来”等等这样的话语,让“失独”父母非常难堪和自责。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学博士、留美学者苏朝霞主任医师说:“我认为中国人丧子后的心理障碍可能更严重。国外多是丁克家庭或两三个孩子,他们从年轻时就建立起‘不想指望孩子’的理念。而且孩子成年以后,父母多选择和他们分离,因此心理依赖程度低。”在湖北有一个失独父亲,是一个高官,孩子去世后,白天他总是西装革履,体面地工作。可是到了晚上回到家里,他却成了另外一个人,整夜抱着孩子的骨灰盒哭泣入睡,口中呢喃着:“孩子,让爸爸抱抱你”,他就这样在地板上睡了八年。中国的家庭在经历了“失独”之后,对于世俗的名利和金钱早已经置之度外,但是他们还是会担心:“要是哪天,突然在家中晕倒了,谁能扶我一把”,或是“病卧床上时,谁来照料”,太多种可能出现的晚年无助场景,让没有子女相伴的他们毫无把握。

  (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帮扶

  老话说,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的当下,子女依然是父母安度晚年的主要依靠。潘教授今年76岁了,他是这些“失独者”中年纪最大的几个人之一。他在清华大学工作了53年。如今,他仍然没有完全退休,每天弓着问号一样的后背往返于职工家属楼和办公室之间。当年为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潘教授和爱人34岁结婚,35岁才有孩子;而当他到了70岁高龄,需要孩子照顾的时候,孩子却因为心脏病离开了人世。潘教授至今还保留着儿子去世那天早上吃剩下的馒头,他把那块馒头放在盘子里,用保鲜膜封装着,在保鲜膜的上面贴着一张黄色的正方形即时贴,上面写着:这是小宏2007年2月13日早晨吃剩下的最后一块馒头。这块馒头已经被封陈了6年。孩子去世之后,潘教授曾经跑过好几家养老院,想给自己和老伴的晚年找个安置,但所有的养老院都将他拒之门外。按照规定,养老院接收老年人需要子女签字,但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给他们负这个责任了,无子女做担保入住养老院是“失独”父母难以逾越的一条政策门槛。而原单位或者所在街道社区并没有相关部门承担这个义务为“失独”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尽管有个别的私立养老院可以不用担保,但收费却让他们望而却步。

  另外目前的现实情况是,社会对孤寡老人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还相当稀缺。2012年7月5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获悉,“‘一福’一床难求,目前有9000多人在排号等待入住。全部满足需求预计要等十几年。”另外,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的扶助政策中,也都设置了年龄条件。比如“女性49周岁节育期”或“男性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期”。这种年龄政策的划分太过于一刀切,令中间处于真空期的“失独”父母徘徊在了帮扶政策之外。另外,对“失独”家庭补助的标准也不统一,财政支持力度不强,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地方政府补助的随意性很大,缺乏制度上的保障;甚至会出现很多“失独家庭”不知道有相关政策的情况。比如,目前上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是每人每月150元,四川地区是每人每月100元,直到当事人去世为止。在物价高昂,看病难看病贵的当下,这样的救助金额多少显得有些杯水车薪。“失独”并非少数人固有的、特殊的不幸命运,而是多数家庭都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如果没有规避这一风险的共同机制,则每个人的暮年都可能是痛苦而无助的[2]。对此,《中国新闻周刊》的呼吁是及时而必要的,“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在现有的国策之下,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在减轻失独者的情感煎熬之外,让他们老有所养。这关乎一个社会的稳定,也关乎一个国家的文明”[3]。

  三、为“失独家庭”解决窘境的途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失独家庭”是我们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无法避免也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他们只能相信依赖社会和国家,可是目前社会对其的关注度不够,国家对其养老保障制度也尚不完善,并且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帮扶。如何为“失独家庭”建成一条幸福快乐的养老之路,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乐享人生,这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并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精神慰藉,使“失独家庭”走出悲伤,坚强生活

  一方面,全社会要加大对该特殊群体的关注,可以动员大学生志愿者、部队官兵、义工和社工专业的学生与“失独家庭”建立长期的情感联系与帮扶。周末与节假日经常上门去看望,关心“失独家庭”,让老人们的节假日不再那么冷清。2007年9月,57岁的武汉“失独者”李铭兰带领多个遭遇类似打击的家庭,注册成立了关注“失独者”这个特殊群体的公益组织“连心家园”,他们成立了唱歌队、舞蹈队、乐器组及游泳组等,每月开展1至3次集体活动,并且利用QQ群、微博群、公共主页等加强“失独者”的联系,使有相同经历的家庭相互鼓励,抱团取暖。

  另一方面,“失独家庭”应该从主观上接受孩子已经去世的事实,从悲观的情绪中走出来,做一些能给自己的未来带来益处的事情,让自己的晚年更加安乐、幸福。而国家计生、工会、妇联等部门,应该积极组织“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记忆伤痛。目前,对“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来自民间一些自发的互助团体,支持能力也非常有限,还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不稳定性。我们可以以社区为平台,组织或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关心关爱失独家庭,给予科学的心理干预,加强心理疏导服务。

  (二)为打算再生育或领养孩子的“失独家庭”给予帮助和方便

  对于那些还有生育能力,打算再次生育的“失独”父母,计划生育部门对其再次生育申请应特事特办,可以免费为夫妇双方开展生理检查、优生检测、B超软泡检测等服务,并帮助他们办理二孩生育证件。对于本机医疗部门解决不了的难题,积极联系上级医疗部门,免费提供实验室检查、试管婴儿培育等系列生育信息咨询服务。

  对于那些没有生育能力,还是有想要子女意愿的“失独家庭”,应该为其搭建依法收养子女的平台,鼓励其收养、领养、过继子女,对其可以优先提供收养机会,并在办理收养手续、婴儿过户手续时实行繁事简办、特事特办。   (三)在经济方面,可以给予一次性补助并进一步提高每月特别扶助金

  在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各地制定了不同的扶助实施标准。宁波从2008年开始对这一群体进行补助,规定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待满60周岁以后,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其他对象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在北京,这项补贴自2008年开始发放,数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直至亡故。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2012年起,郑州符合条件的失独者扶助金,从100元调整到270元。而陕西自2012年的10月1日起,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将从目前没人每月补助140元提高到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0元[4]。陕西省作为经济不发达的省份,从其出台的政策来看,其完善的力度和勇气都体现了其执政观念的转变。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扶助金额的提高,无疑缓解了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更重要的是,从金额相对于低保的反超,“失独家庭”可以体味到来自政府层面的慰藉。所以在政策上,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立法,根据物价CPI的涨幅逐步提高对“失独家庭”发放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确保“失独家庭”收入和生活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和平均生活水平,使他们在物质上更有保障。除此之外,“失独家庭”还可以将自己的特长、兴趣发展起来,为自己积极进行经济上面的自救。着眼于现实与未来,“失独家庭”的扶助问题,都不是一时一地的小问题,直接关系到“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四)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增加有针对性的帮扶性政策

  对于“失独家庭”这一个特殊群体要高度重视老人的养老问题,考虑其情况的特殊性,通过对无担保老人和养老机构的责任进行细化和明确,拟定相关政策,由计生委、民政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相互联合、共同协作实施,放宽入住养老院的条件,同时也将养老院的风险降至最低,实现“双赢”,帮助老人们解决担保人这一“拦路虎”。还可以出台相关规定,对失独老人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各类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要给予优先入住。另外,国家可以建立“失独者”特殊群体自己的养老院,这样既解决了进养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也可以让“失独者”们这个群体在一起,彼此心里没有芥蒂,并且能够互相帮助,抱团取暖增加幸福感。减少外界刺激,彼此安抚,彼此依靠。又免除与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产生的失落感。

  对于一部分虽然没有子女,但是收入稳定,经济能力较强的选择居家养老的“失独家庭”可以由所在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养老服务。以社区为基础进行相关帮扶,了解所在区域“失独家庭”的数量、 (下转第200页)(上接第198页)年龄分布、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加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比如家政服务、陪聊服务、读书读报、社区医生上门照看老人健康等等;也可以在“失独家庭”中免费安装“居家保”、“及时通”、“安全钟”等紧急呼叫电话,遇到突发状况,按下呼叫键,社区的工作人员就会及时上门给予帮助和救援。同时社区和当地高校的心理专家可以进行加以合作,以社区为单位,让高校的心理专家介入到“失独家庭”中,定期提供心理指导,帮助其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解除心理障碍。这样一方面可以让老人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养老,比较有归属感;另一方面让老人们经常参与社区活动,比如社区娱乐室、老年课堂等等,这样既增加了他们的生活乐趣,充实老年生活,让他们觉得没有被社会遗忘和抛弃,更加融入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减轻国家养老的负担。

  此外,中国计划生育的政策已经持续了30多年,它为中国的前行减少了人口爆炸的风险,但是它也为一些家庭增加了生活的风险,“失独家庭”正是如此,这些特殊群体曾经为国家分忧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本身也有权利享受和谐社会的幸福生活,国家也该为这样的家庭排忧解难。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从而在根源上减少今后失独家庭的数量,更好地增加政府和社会应对“失独”危机的能力。值得期待的是,全国各地多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已经意识到了“失独”问题的严重性,纷纷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相关提议与建议书。2012年6月,国家计生委也向前来上访的百位“失独者”做出承诺,答应短期内研究出台一个制度框架上报国务院,并建立沟通机制与渠道。

  四、结语

  费孝通认为,在核心家庭中,孩子在家庭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家庭结构稳定的基础。“孩子不但给夫妇双方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将来的展望,而且把这空洞的将来具体的表示了出来,孩子出生为夫妇双方创造了一件共同的工作,一个共同的希望,一片共同的前途”[5]。而三口之家就像几何结构的三角形,它是最稳固的结构,却也是最脆弱的结构。因为一旦失去其中的一点,这个家就不复完整了,所以孩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中国传统家庭担负着包括经济、抚养、赡养、教育、感情等各种功能,是一个功能的复合体,对国家安定、社会和谐与家庭幸福有着重要意义”。[6]作为基本的社会运行单位,家庭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机能有效发挥起着巨大的作用。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家庭养老问题已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解除“失独之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所以伴随着家庭规模缩小和子女相对减少,必须改变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那对于“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对他们的关爱和帮扶是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和社会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合力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只要通过“失独者”个人的努力,国家的担当以及全社会的帮扶,我们是一定能够帮助“失独家庭”走上一条幸福快乐的养老之路。

和谐社会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之路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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