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网 >> 社会学论文 >> 社会其它论文 >> 分工产生团结――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研究论文

分工产生团结――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研究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8-10

分工产生团结――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研究

  埃米尔?涂尔干(又称迪尔凯姆)在《社会分工论》一书中介绍了社会团结的发展历史、原因和条件,三种反常的分工形式等内容,以此来支撑他的分工理论。总体来看,涂尔干延续了孔德、斯宾塞的社会分割论与社会有机体学说,将以环节组织为特征的低等社会和以分工组织为特征的现代社会产生的团结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在历史的长河中,并不存在纯粹的“机械团结”或“有机团结”社会类型,“两种团结”只是涂尔干为了研究社会整合划分的理想类型,他试图证明在消除或缓解了三类反常的分工后,分工对社会团结的作用。

  一、社会团结的发展历史

  1、机械团结

  在人类早期的原始社会或氏族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湮没在广泛的集体意识中,自由和个性不能得到发挥,集体意识通过严苛的刑罚与律令惩罚各种危害群体相似性的行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物与人的关系一样存在隶属性质,“那时个人与头领的关系同今天物与人的关系是完全相同的。野蛮的暴君与他的臣民之间、奴隶主与奴隶之间、以及罗马家长与其后代之间的各种关系,都无异于占有者与占有物之间的关系。准确地说,这些关系只不过是一种单向的关系。因此,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团结必然是机械的(涂尔干,2000)。”共同意识维持了彼此相似的同质环节的团结,许多家族构成氏族,许多氏族构成部落,这种环节社会借助代表共同意识的中介机关(国家和君权)来施展自己的影响力,维持社会整体的凝聚力和团结。

  涂尔干认为,维持机械团结的基础是集体意识与压制性制裁。“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涂尔干,2000)。”集体意识不属于法律、政治、科学等精神范围,它只是一种社会相似性。在社会早期,对侵犯集体意识的当事人实施惩罚采用的是压制性制裁。这种制裁以排他性的严苛甚至残酷为特征,是最根本的社会相似性的产物,它的作用就在于维护这种相似性所产生的凝聚力。刑法作为压制性制裁的代表就是要保护这种力量,使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至于衰微下去。与此同时,刑法始终坚持维护所有人之间相似性的最低限度,使个体无法威胁到社会整体的安全。

  2、有机团结

  现代社会的团结建立在人与人之间职能的相互依赖上,以分工为特征的现代社会与有机体类似,分工明确、个性鲜明,共同维持着整体的运行。环节组织的特征是各个部分是相似的,将各个部分组织起来的形式也是相似的,一个环节脱离了整体还能继续存在。分工制在最初是模仿环节组织的,它包揽全局,生产汽车的工厂负责汽车所有的生产工序。随着同类行业竞争的加剧,它逐渐摆脱这种形式,只生产区别于其他公司的汽车的某个零部件,成为彻底的分工组织。

  维持有机团结的条件是各类专门性规范和恢复性制裁,专门性规范制约着每个分工组织乃至每个工作岗位上的个人的角色和职责,以民法、合同法等为代表的专门性法律起着制约和恢复各类分工组织正常的职责的功能,它依据正义和公平恢复组织之间原本的和谐的关系状态。

  二、分工形成的原因和条件

  涂尔干认为社会密度的增加(交往频率)、城镇的形成和发展、沟通手段和传播手段的数量和速度等条件共同促进了分工的形成。“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涂尔干,2000)。”而社会的成员越多,如果仍然按相同的职业谋生则会导致残酷的竞争,在竞争的压力下,各种专门领域也会迅速而又完备地产生出来。除了社会容量、社会密度的增加,城镇发展,沟通和传播变得便利等主要因素使分工得以产生外,涂尔干还阐述了集体意识的式微、传统和遗产继承对个人人生历程的影响变小、个体独立个性的增长等次要因素对分工的作用。

  涂尔干描绘了原始社会的变化趋势,即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社会类型的过渡历程。环节社会的生活空间和活动范围有限,狭小地域产生的规则和集体意识可以事无巨细,规定到个人的一言一行。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活动范围越广阔,这种整齐划一越渺茫,集体意识难以约束更广泛的群体,只能化为一般性的规则,个体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抽象规则一旦被确立下来,个体就可以以各种不同的方式随意加以利用,共同意识的地位也逐渐削弱。与此同时,人们之间的物质密度(单位地域上的人口)和精神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频率)增加,集体意识、传统、遗产继承对个人的约束变小,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带来的财富和经验越来越重要,个性得到彰显。氏族中传统的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取代,发展成村落、县和省,氏族失去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凝聚力,工匠和其他外来人进入本地政治单位越来越容易,随着地域群体日渐失去其自治力,有实力的城镇发展自己的工业,满足周围的村落的生活需求,在激烈的竞争中,同质的产业逐渐倒闭,特色的产业存留下来,各种大学城、工业城,棉纺织城市、钢铁城市林立,以有机团结形式存在的社会理想类型取代了以机械团结存在的环节型社会。

  在涂尔干看来,中国人口众多,但劳动分工没有随着社会容量的增大而得到发展,原因在于社会密度没有在同一时间按照同样的比例增长,“一个社会如果其中的最大环节还保留着低等社会类型,那么它的环节结构就非常突出,它的社会组织也会滞步不前(涂尔干,2000)。”在笔者看来,此观点有待商榷,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中国农村是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交往频繁,保持着较高的社会密度,共同维持乡土社会内外有别的差序格局(费孝通,1985)。在施坚雅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从乡村集市到城市中的商品集散地层层递进,商品交易市场自成体系,城市结构并未趋同于乡村结构,并非处于低等社会类型(施坚雅,1998)。在明末,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而社会分工和工业进步未实现的原因应归于几千年封建经济的惯习和封建集权威力强大阻碍分工的发展,在欧风美雨的吹拂下,当统治者好不容易意识到“变”的必要时,外国的坚船利炮来了,内忧外患的社会状况阻碍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进步。   三、分工如何产生团结

  1、分工的道德属性――产生有机团结

  由于社会的进步带来的分工具有道德属性,并通过表征和内涵体现出来。分门别类的法律与规范是分工的表征,而人与人之间基于职业的有机团结是分工的内涵。与分工带来的提高工人技艺、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功能相比,涂尔干更加强调分工的道德属性。分工组织的出现与壮大使同一产业链条的各个公司之间,同一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了,分工不仅提高了生产率,也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

  涂尔干认为,社会团结不是靠社会关系纽带的数量而是靠关系的强度来表现,这种强度通过发生断裂的可能性来衡量,而分工不发达的原始或野蛮民族的人民极易脱离群体。在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冶炼厂、棉纺厂与采矿地的联系,汽车零部件生产公司与汽车生产巨头之间的互利共生关系足以说明有机团结的强度。环节社会权威组织的各种职能由于社会的进步、分工的出现而被各种专门职能机构覆盖,职能的减少带来权威组织活力和权力的减少,难以维持成员之间关系的强度,而中央机关吸纳了权威组织职能相似的部分。分工越发展,个人就越贴近社会,受到各种组织和职能规范的制约,凝聚力也就越强。

  2、有机团结与契约团结

  社会劳动开始分化后,契约关系发展起来。人们之所以通过契约结合在一起,是因为简单或复杂的劳动分工使劳动者双方产生了相互需要,人们习惯于把自己看作是整体的一部分、有机体的一个器官,但彼此的关系和依赖意识并不能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基于人性的自我利益会导致契约的不稳定性与脆弱性,社会纪律的化身――法律机制能调节契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让经济和社会活动按正常秩序进行。“一切契约都假定,社会存在于当事人双方的背后,社会不仅时时刻刻准备着介入这一事务,而且能够为契约本身赢得尊重。在恢复法所规定的每一种关系里,甚至在那些看上去完全是私人的关系里,社会是存在的,尽管人们不觉得,但至少在通常的情况下,社会仍旧是最本质的(涂尔干,2000)。”法律通过指引公民应该追寻的目标或干预公民达到自己目标的手段发挥作用,但这种制裁是恢复性的而不是抵偿性的。

  3、关于职业团体的构想

  涂尔干基于分工带来的各类职业团体提出了自己的宏伟构想:按职业划分的法人组织取代地方或区域的行政划分,使法人组织具有政治色彩,地方的法人组织与全国或国际范围的法人组织是个性与共性的区别,法人组织不止制定道德和法律的规定,还是公共活动的中心。当国家与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时,法人组织是弥合这种鸿沟的良药,公意在特定范围内得到传播,同一职业团体有着共同的风俗习惯,即职业道德规范,违背这些规范的人将遭到法人团体的一致指责。如果次级法人组织的凝聚力够强,个人的功利性与自我取向就会削弱,社会才不致成为一盘散沙。

  四、消除危害有机团结的因素

  针对现代社会各种危机的原因,涂尔干持乐观的社会均衡论观点。他认为并不能将危机归咎于劳动分工本身,而是分工由于种种原因偏离了“正常”形式,分工就像所有生物事实一样会有许多病态的形式,它既可以带来团结,也可能带来相反的后果。

  “正常的劳动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这种以分化的方式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带来新的社会团结和社会秩序,使‘社会’成为可能(涂尔干,2000)。”而反常的分工将是危害社会团结的不稳定因子。针对现代社会的三类反常的分工:失范的分工(由于规范或制度缺位、未适应时代的发展带来的工商业的危机和破产,如劳资冲突);强制的分工(基于阶级和继承导致的在分工中的特权,与其相对应的是自发的分工);不适当的分工(分工中的个人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或者有无用的岗位),涂尔干开出了一系列“药方”。如加强国家对工商业的宏观调控;随着分工的发展带来的关于规定分工者关系的规范的出现和完善;和平解决由强制的分工带来的冲突,将竞争限定在可接受的程度;使劳动更加组织化和集约化,减少不必要的岗位,使个人能力得到发挥,满足个人职业兴趣等。“社会不仅没有强迫个人从事某种特定的职务,而且也没有对个人获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地位设置任何障碍。社会的构成只有在社会不平等能够明确表现出自然不平等的情况下,劳动分工才能自然而言地产生出来(涂尔干,2000)。”

  五、结论

  涂尔干根据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分析了分工产生的社会根源和社会功能,指出法律对社会凝聚力和集体意识的作用。他阐述的三类反常的分工在当今社会依旧存在,书中的各类命题和结论的“张力”以及他为缓解或消除反常的分工所开的“药方”对今天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仍具有建设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当今社会,社会经济和分工的发展使得原先存在的共同意识(道德规范)遭到破坏,虽然各项专门性法律和制度不断健全,但也无法阻止每个人在功利性和利己主义的“指引下”活动。分工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科层制的日趋完善,个人的工作、生活被分成很多条条块块,只需完成分配给自己的那一部分,只需按着程序一步一步走,自我取向越来越明显,狭隘和自私就生成了。社会舆论甚至会因为经济上的成功而对个人的道德伦理错误表现出莫大的宽容,共同意识与法律之间的留白一再被拉长,道德规范只能靠个人的修养和自觉去践行。

  涂尔干认为,分工越发展,个人就越贴近社会(受到各种组织和职能规范的制约),凝聚力也就越强。应该看到的是,因为他是从宏观的角度研究社会整合和社会团结,即个人因为受到组织和职能的规范的制约而行动一致和团结,但从微观角度看,劳动只是个体生命历程的一部分,如果劳动中的互动、活动和感情交流少,个人在家庭、朋友、邻里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更多,那么由分工的组织和职能所维系的团结也不会牢固和长久。我们可以完成一项交易而不用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因为经济发展的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整套有制度保障的“系统信任”,我们不一定非要将交易建立在“人格信任”上。这种弱关系和匿名性的广泛应用都使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大。另外,个人虽然在分工的扩展中越来越依赖他人的劳动,但是越来越不依赖特定的他人,这也使我们形成一种“虚拟的独立感”,也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邹晨新,2013)。分工组织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共同意识的消亡,国家作为调控经济和社会运行的机关,应倡导和采取发展和复兴传统道德文化、公平和效率的经济氛围等共同意识的行动;与此同时,法律和行业制度应完善与契约相关的奖惩制度,保障公平竞争环境,降低失信或作假等可能带给公民和社会的风险,并增加对失信方的约束和惩罚机制,以此消除和缓解反常的分工带来的失序。

分工产生团结――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研究

论文搜索
关键字:研究 社会 产生 涂尔干
最新社会其它论文
大学生对余额宝使用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浅议幼儿教学引入游戏化课程对幼儿社会性交
回归与延展
校园网贷乱象治理的探索
过度劳动理论与实践
中国老年人临终生活质量研究
社交媒体用户人际互动与社会资本提升路径研
社会热点事件在“两微”平台的传播机制研究
试论《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的社会背景
运用体育心理学提高女生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
热门社会其它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当代青年如何培养正确的幸福观-兼评《道德生
关于“网络社会”的道德思考
建立绿色化学
网络信任危机:电子商务的伦理陷阱
美德是不可或缺的
论自私(上)
“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的伦理意义
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