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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中的教与学的关系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11-30

论教育中的教与学的关系

  教育是一项培养人的特殊社会活动,教育活动通常包括三个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过程。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教育活动实践的主体,相应地在教育过程中教与学便构成了一对矛盾。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整个教学活动是通过教师教,学生学而得以实现。关于教学过程中的教与学的关系在教育史上主要有两个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以德国学者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学派所持的“教师中心论”,其主张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积极向学生传递知识、培养能力、进行教导完全是教师;认为只要顺从教师的教导,学生就能顺利地学到知识。这种观点注意到教师的主要引导作用、有利于增强教学的方向性,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同时过于弱化学生的积极性、个人主动性,实际上是对学生作为个人学习主体地位的否认,否认“以人为本”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该理论不承认学生应占有的地位,忽略了学生积极性的发挥是教学内容内化为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前提,因而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教学实践中由于忽视学生积极性与主体性的发挥,使教学过程纯粹变为教师外在灌输的过程,导致教学效果不尽人意,学生的自主精神和创造性得不到适当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是以美国教育家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提出的“学生中心论”。持“学生中心论”的学者坚决地站在“教师中心论”的对立面,主张进行教学重心转移到学生身上的革命,力倡把学生变成教学活动的中心,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学校教育的一切措施都是围着学生转,而教师只作为“自然仆人”,其作用仅在于引导学生兴趣、满足他们的需要,同时不能对学生多加干涉。这一理论肯定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主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有利于学生实现对知识的把握与内化,因而有其合理性;但将学生的主体性绝对化,甚至凌越于教师地位,这无形中否认教学认识的特殊性,使学生处于一种盲目、艰难的摸索之中,无法正确地掌握系统的知识、亦极不利于教学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人们逐渐认识到“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都过于极端、均片面地看待教与学的关系,这两种对立的观点各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同时又有其不足的一面。教学的目的不仅是“教”,而是引导学生主动去“学”――这也是教学工作的最终目的。基于这个因素,学校和教师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学生的“学”。这就意味着教师的“教”必须围绕学生的“学”,只有这样,教育活动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由学生积极学习、主动发展。

  整个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教师的“教”,旨在教会学生动脑筋去获得知识,动脑筋去运用知识、内化知识;要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创造性,使学生得到一种自己探索、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要熟悉学生的知识储备基础,了解学生知识面;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能够达到的“最近发展区”是什么、需要学习什么,然后根据教学的内容设计出相应的措施,以便在上课时及时作出引导和调整。教师应努力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动机,统力配合,最终才有好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主要是学生个人自主开动脑筋的过程、是主动思维活动的过程,所以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教师亦有必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维训练。教师和学生是教学过程的双主体。教师将“教”与“学”的活动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学过程中,师生应在各自的立场进行观点交流和思想碰撞,形成相互理解、共同提升。

  “教”对于“学”而言,居于主要地位,故教师需主动地对学生施加影响、组织和控制教学过程。教学活动要取得成效,需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性,这要求教师要制定出恰当的教学目标、精心处理教材,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正确引导学生的学习方法,灵活调控教学过程。根据教育学者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特长,有些特长是潜在的、未被发掘;这时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认识他自己,意识到作为主体的唯一性、独特性,努力挖掘自己的潜能,并能够提高能力、发展自我,变成这个社会的改造者、创造者,有用的人才,而不止是社会的适应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学的方向性、组织性和时效性。但“教”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教”――变成由学生主动去学习,因此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不仅表现在教师“教”,更重要的表现在如何指导好学生的“学”。

  同时,在教育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情形是“教学相长”。“教学相长”语自《礼记?学记》:“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即教和学两方面互相影响和促进,都得到提高。在现实教育中,具体是指学生的“学”也会促进教师的“教”,双方在互动的过程中共同进步和提高。因此,教师也要重视从“教”学生的过程之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更新自己原有的教育教学技能,使自己未来能够更好地教育学生。

  笔者认为,从宏观而言,教育是一项培养人的巨大工程,教育的目的应是促进人全身心的发展(当然不是平均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使个人受教育之后无论贫富,都能够乐观地面对生活。从中观角度而言,教育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三要素组成的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充当着“引路人”的角色。“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应该是灵活多变,应视教学情境而定;教无定法,教与学的关系如何处理,这是一个长期值得探讨的问题。教学中,教师应本着“教”为“学”服务,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的原则,把“问”的权利交给学生,把“读”的时间分给学生,把“讲”的机会让给学生,多给学生自主、创造性的学习的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这将是教学中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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