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程序划分之管见
后续审计之所以被忽视,这与我们往往把后续审计同审计的四项程序分割开来有关,认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发出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进行了处理、处罚则完事大吉,而将后续审计看作是另一个独立的审计过程。此外,由于其他一些主、客观方面原因的影响,后续审计往往很少或很难进行。
事实上,由于忽视了后续审计工作,形成了审计工作中“白条”现象,造成了该上缴的不上缴,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落实的建议不落实,严重削弱了审计监督的震慑力,使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例如,某县审计机关发现县农行所属基层信用社、营业所,在发放贷款前,胁迫申请贷款的企业主管部门与其签订《按贷款数额万分之0.4收取“贷款统筹风险金”的协议》。审计要求予以纠正,该单位在执行回执言明已按规定纠正,而审计人员在回访时发现,该纠正的问题原封未动。据笔者最近了解的,内审人员近四年来共审计32个单位,审计人员在审计后,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47条有价值、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在交换意见时,也得到大多数被审单位领导的高度评价;但在最近的一次审计回访调查时发现,真正落实到位的只有41条,仅占28?,大量充满审计人员心血和汗水的劳动成果被束之高阁。究其原因,一方面,被审单位片面强调内、外部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无法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这也与审计结束后内审人员没能及时地进行审计回访有着直接的关系。通常认为,社会审计只对委托人负责,而无权代表所有者对审计结果进行处理,所以审计报告一经报出,审计程序就宣告结束。其实,就整个审计过程而言,审计程序并未完全结束,审计报告有时尚须委托人审定(主要指某些政府委托事项,实际上,对于一般委托事项也存在着委托人审定问题),委托人对审计报告的结论或提出的意见还需要做出进一步处理,实际上代行了后续审计的职能。
那么,如何有效地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呢?笔者认为:首先要不断提高对开展后续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后续审计工作纳入正常审计程序之中,把它看作是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来抓。二要建立和完善审计工作责任制,审计机关应将对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审计人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之后,不应该认为已完事大吉,还有责任检查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三要强化处理、处罚力度,在实施后续审计中,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理。当然,在后续审计中,如果发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不适当时,应进行复审,重新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四要针对不同的审计内容采取不同的后续审计方案。财务收支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后续审计范围较小、时效性较强,一般采用直接跟踪审计的方法;而经济效益审计是以建设方式提出审计意见的,执行起来往往也需要相当的时间才能见效,所以后续审计应尽可能从经济、技术、财务等方面所产生的效应进行审查。五是后续审计后,审计人员要写出后续审计报告,包括后续审计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审计的最后结果,后续审计报告也要送单位负责人审阅。
鉴于后续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它本身的特点,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后续审计(或称审计回访、审计执行)作为审计工作程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来认识,在审计程序中把它单独划分为一个阶段。
(作者单位为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老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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