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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上市公司成因、后果与治理对策探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6-19

僵尸上市公司成因、后果与治理对策探讨

  目前我国僵尸上市公司蔓延迅速、状况堪忧。以A股上市公司为例,WIND统计数据显示: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2012年到2014年已有265家每股收益连续三年为负,即已沦为僵尸上市公司,负债高达1.61万亿元,仅靠政府补贴续命。截至2015年上半年末,上述公司的存货总额合计高达595亿元,确认政府补助总计426.52亿元。可见钢铁、煤炭等传统行业的产能过剩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化解过剩产能和清退“僵尸企业”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已成为国家改革工作的重点。国家发改委2016年3月31日指出,要健全有利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体制机制、加快制定处理 “僵尸企业”方针,引导僵尸企业有效退出市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采用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解决“僵尸企业”。

  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了僵尸上市公司的成因及经济后果,并从微观财务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对化解我国当下产能过剩、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与转型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僵尸上市公司的定义及成因分析

  (一)定义

  “僵尸企业”为“持续亏损、资不抵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但却依靠政府补助和银行支持而免于破产的企业”;武汉科技大学董登新从财务角度将僵尸上市公司定义为“每股净资产连续3年跌破1元面值、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连续3年为负数的上市公司”。本文是基于财务角度进行分析,因此选用董登新的定义。

  (二)成因分析

  1、内部原因

  (1)行业产能过剩,产业领域低端,市场竞争力不足。僵尸上市公司大多是传统的钢铁、煤炭行业,其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足,导致供过于求资金链断裂,成为僵尸上市公司的主要来源。

  (2)破产和退市机制有缺陷。目前关于僵尸上市公司破产法律和程序还不健全,一些企业想走破产道路,但却由于时间过长、程序过于繁琐、利益关系复杂而难以进行,最终导致僵而不死的局面。

  (3)难以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传统产能过剩行业无法满足经济转型的需要,难以打破原有产业结构,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进而难以正常运营。

  (4)企业多头融资,导致负债水平高升。企业盲目扩大生产需要大量借入资金,产品积压又导致其无法及时归还债务,最终造成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

  2、外部原因

  政府或银行的过度保护。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政绩、保护壳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考虑,不愿僵尸上市公司破产倒闭,持续利用政府补助为其“输血”;另一方面,银行出于政府压力和降低不良贷款率考虑,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继续为僵尸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最终导致亏损企业成为僵尸上市公司。

  二、僵尸上市公司的经济后果

  浪费社会资源。僵尸上市公司占据着大量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侵占了健康企业的资源和发展机会,导致资源配置扭曲,降低资源使用效率。

  扰乱市场秩序。僵尸上市公司效益低下却侵占着其他朝阳企业的资源,导致资本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破坏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加剧产能过剩,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转型。僵尸上市公司的存在造成了资源配置扭曲、阻碍了高效朝阳企业的长远发展、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最终影响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

  引发金融风险。僵尸上市公司不具备偿贷能力,银行为防止坏账却要不停为其续、转贷,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快速高升,严重时还会引发银行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影响社会稳定。政府持续为僵尸上市公司提供补助,加重了政府和社会负担,甚至会错过清退僵尸上市公司的机遇,造成积重难返;另外,僵尸上市公司长期欠薪、欠债,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僵尸上市公司的治理对策

  僵尸上市公司的存在吞噬着大量的社会资源,使其形成巨额沉没成本,倘若这些资源流向高效的朝阳企业,则能够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和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加快僵尸上市公司的处置进程。具体措施如下:

  (一)从政府角度

  (1)深刻认识其危害,停止继续为其“输血”。政府要转变观念,停止继续向落后低效的僵尸上市公司“输血”,让其按照市场规律破产退出。

  (2)加快上市公司退市条件的创新。大股东或地方政府为了保留上市公司这一重要的壳资源,而持续为僵尸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使其规避了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条件,这也是其僵而不死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快上市公司退市条件的创新,如对僵尸上市公司采取强制退市手段。

  (3)完善上市公司破产程序,使僵尸上市公司通过破产程序正常退出市场。我国目前破产流程过于复杂繁琐,破产时间可能长达数月乃至数年,相关政府部门应简化破产程序,如缩短公告时间、简化申请材料,减少破产步骤等;另外政府应重新安排僵尸上市公司债权债务,使用强制手段协调和解决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关系,使其通过破产程序顺利高效退出市场。

  (4)引入和发展PPP(公私合营)模式。政府可以采用PPP模式与僵尸上市公司合作投资,帮助其重新获取发展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对其进行补助,最终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积极推动僵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部分僵尸上市公司虽然暂时产品积压、资不抵债,但其产品和资源长期看仍具有发展潜力。基于此,政府应积极为其寻求并购方,通过并购重组将化解僵尸上市公司的成本和危害降到最低。   (6)妥善处理好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清理僵尸上市公司的一大难题就是会导致大量的工人失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政府要制定相应细则,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如对其进行补贴、培训、转岗等,保证不影响社会稳定。

  (7)加强对清退过程的监控,防止国有资产的侵占与流失。

  (二)从银行角度

  (1)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银行要做到“三严”,一是严把准入关,在对僵尸上市公司贷款前调查其财务状况,从源头上抑制不良资产上升;二是严把续贷关,禁止为其办理续贷;三是严把贷后关,贷后银行应密切关注僵尸企业动态,发现存在风险要及时采取措施。

  (2)加快坏账核销进程。对于年限较长的坏账银行应及时核销,严禁为僵尸上市公司转、续贷,以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3)对于符合政府救助认定标准的僵尸上市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信贷支持。

  (三)从僵尸上市公司角度

  (1)积极顺应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在当前经济下行,“需求端”不能有效扩大时,只有从“供给端”入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僵尸上市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供给,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供需平衡。

  (2)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增强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造血”。僵尸上市公司要转变传统粗放的资源投入型生产方式,逐步压缩传统产能,加快产品创新和结构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积极开展自救。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处置僵尸上市公司任重而道远,其中政府、银行和企业在市场化大背景下都肩负着各自的责任。只有妥善处理好三者的利益关系,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法,才能高效的清退和救助僵尸上市公司、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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