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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预算管理视角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路径研究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8-09

基于预算管理视角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路径研究

  一、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概况

  齐齐哈尔市是我国重要的装备工业基地、商品粮基地、畜牧业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是东北西部地区的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和交通枢纽。辖1市(县级市)8县7区,幅员面积4.2万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572万。截至2014年末,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8 200户,在城市市场主体中占比4.8%;主要分布在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吸纳就业人数14.5万人,在城镇就业人数中占比5%。截至2014年末,齐齐哈尔市小企业创业基地3个,基地地上总建筑面积90 000平方米,共入驻企业1 790户,从业人员9 000人;共有3家省级和1家市级孵化器,孵化器地上总建筑面积35 077平方米;1家大学生创业基地,基地建筑面积2 000平方米;中小商贸企业8.7万户,大型商业网点(商贸企业集聚区)总建筑面积为121.97万平方米。

  二、 齐齐哈尔市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采取的措施

  (一)全面推行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大力拓展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齐齐哈尔市被列为黑龙江省推行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首批试点城市后,市级财政先后两次投入资金共计7 000万元设立了“市级政府风险补偿金”,并争取到省级政府风险补偿金2 758万元,为齐齐哈尔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增信,创造了“存量+增信+增量”的助保金贷款新模式。几年来,已累计为70余户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10亿元。

  (二)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动齐齐哈尔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集合票据”)成功发行

  针对齐齐哈尔市中小微企业单体规模小、实力弱,难以独立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状况,齐齐哈尔市积极抓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区域集优”融资这一宝贵政策机遇,启动了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的相关工作。设立了市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市政府还出台了给予发行成功企业补贴扶持的相关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2013年,齐齐哈尔市发行了东北三省首单“区域集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为齐齐哈尔瑞盛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直接融资1.2亿元,不仅有效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难题,也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

  (三)拓宽融资平台,鼓励企业上市

  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成为其企业挂牌孵化基地,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接近资本市场。截止到目前,齐齐哈尔市的瑞盛食品、乾嘉木业等4户企业已在上海股交中心“Q板”成功挂牌。

  三、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环境的影响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几年来不断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政策,但是,齐齐哈尔市的一些小微企业对政策的感知度并不是很高,有的小微企业认为,优惠政策是不少,但要想申请到却是很难,他们形象地把这些优惠政策比喻成“空中楼阁”。同时,信息的不对称阻碍着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了解优惠政策,一些小微企业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对政策不知情或是知情晚的现象。

  2.税收扶持不完善。一是齐齐哈尔市的税制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就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一套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系统规范的中小税法体系。齐齐哈尔市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税政方面更是缺乏一定的创新;二是齐齐哈尔市的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我国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从政策调控时限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都是以3年为一个周期,甚至还有1年期的税收减免,优惠期较短,缺乏连续性,所以齐齐哈尔市很多小微企业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优惠。我国税法规定:“生产和销售型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销售额分别达到50万元和80万元的就自动按一般纳税人的17%税率缴纳增值税”,而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的一些小微客户及生产的各种成本开支都无法提供增值税票,无法作为进项税抵扣,因此17%的增值税几乎成了销售额的17%,这样极大地增加了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的负担。

  3.经营成本持续不降。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相对较高,经营利润比较微薄。一般的食品行业平均毛利率是30%左右,税负率约为6%,贷款率约为14%(含担保费用等),再加上各种生产成本要素的增加,利润所剩无几。从2012年受通货膨胀影响开始,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不断上升,经营利润不断下滑,小微企业是步履维艰,出现大面积的亏损,有的还面临着破产。

  4.融资成本高。由于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自身实力较弱,很难获得风险投资,只有小部分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获得有限的风险投资以外,其他行业获得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对于上市融资方面,齐齐哈尔市目前只有4家上市企业,按照我国上市公司的条件要求,小微企业更是很难迈入上市的门槛。小微企业另外一根救命的融资稻草就是借贷。目前借贷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及民间借贷。虽然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这三种渠道进行借贷,但借贷的金额有限,缺口还是很大,很难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大的商业银行对每一笔的贷款审批程序都是一样的,都需要信用评估、企业的财务分析及调查报告、审核等一系列的审批程序,这样使得小微企业向大银行贷款的成本加大,再加上小微企业的抵押物有限、社会成本信誉不高等,大银行根本无暇关注小微企业。齐齐哈尔市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民间的借贷利率更是远远高于银行的利率,所以,齐齐哈尔市的小微企业为了存活下去,不得不选择民间贷款,但选择了民间贷款就意味着加重企业负担。   (二)企业内部自身环境

  1.小微企业管理模式需要变革。齐齐哈尔市大多数小微企业自身的素质相对较低,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企业内部没有制定相应的预算制度、监督制度、考核激励机制等,目前主要的管理模式还是家族式、小作坊式,从而导致了企业的股权结构单一、财产家企不分、任人唯亲等一些弊端。这些弊端严重影响着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所以需要企业运用管理会计的理论,加快变革管理模式。

  2.小微企业缺少创新能力。齐齐哈尔市大部分的小微企业缺少制度上、技术上的创新能力,同时又不肯在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方面投入资金,往往还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生产一些低层次的产品,甚至生产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这样严重影响小微企业的形象,损坏小微企业的诚信度。

  3.小微企业人才的缺乏。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人才的匮乏更是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由于齐齐哈尔市所处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气候相对恶劣,这样导致没有人愿意落户于此,即使企业提供丰厚的待遇也很难留住人才,更何况齐齐哈尔市的一些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规模和格局较小,更是很难为人才提供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资金薪水也相对很低,在职称晋升、子女上学、住房等问题上很难落实,所以,小微企业很难聘请到合适的人才。

  4.部分小微企业缺少诚信。有的小微企业在生产、销售、纳税等方面缺少诚信。生产低劣、假冒产品,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有的小微企业为逃税、偷税,对内对外设立多套账目,编制虚假报表,在不同程度上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同时丧失了企业的信誉。

  四、预算管理理论指导下的小微企业发展途径

  (一)创新财政扶企资金的投入模式

  实施新《预算法》后,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首先,要做好财政预算,合理运用财政存量资金,在资金理财上创新思路,在盘活资金存量上下功夫,合理利用国库间歇资金建立小微企业发展调度资金,实行年初调出,年底收回,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的骨干企业发展。其次,设立中小企业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基金由政府引导,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机制,并不断创新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的不同,可以采取注入资本金、阶段性参股、短期调度、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吸引大项目落户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拟设立中小企业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在其项下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子基金)。基金总规模在5亿元,资金来源为本地政府注资1.5亿元,引进国内外投资机构、社会资本投资3.5亿元。

  (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国家、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这一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对小微企业有很大的帮助。笔者建议,凡是进入市县区产业园区的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外的重点项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大学生见习补贴、职工培训补贴、贴息贷款、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对接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等一些优惠政策支持。

  (三)拓宽人才培养渠道落实人才政策

  黑龙江省去年底出台了《黑龙江省重点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扶持办法》,宗旨就是要重点推进企业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依托人才资源使企业“强筋壮骨”发展壮大,同时,也为我省经济发展缓慢寻找到了突破口。齐齐哈尔市要在贯彻落实的同时针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状况,抓紧制定相应的引进人才的管理办法。相信优厚的待遇和宽松的工作环境会引进所需人才。

  (四)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就是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在产品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但是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能力还是很弱,其单独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难度很大,这就要求齐齐哈尔市政府制定一些向小微企业倾斜的非限制性条款,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建议多家小微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或是以分包商的形式参与。建议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中,进一步凸显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明确小微企业作为服务提供商的主导地位,规定小微企业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所占的比例,细化小微企业参与的方式,便于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落到实处。

基于预算管理视角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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