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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4-23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决策的审批与执行,是行政事业单位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

  1 会计集中核算及其作用

  所谓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在保证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以及财务自主权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取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与出纳人员,设立报账人员,统一在财政部门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纳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而支出由财政直接支出[1]。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单位原来在银行的所有账户均被注销,现有收支项目全被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有效避免了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大大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施行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原会计和出纳人员被报账人员取代,统一接受核算中心管辖,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得到了切实保障,有助于财政部门作出合理的决策,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职责更加明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2.1 行政事业单位与核算中心之间的矛盾 从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可知,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是保证原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所有权的独立,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主管领导不愿意配合核算中心的监督、检查工作,把财务管理责任推给核算中心,事业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弱化,对自己的服务职责严重缺乏有效认识。施行集中核算以后,核算中心的工作重点都放在账簿上面,同时又得不到事业单位的完全配合,使得会计核算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之间矛盾凸显,资产管理非常薄弱,财政核算中心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之间的矛盾,严重制约了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集中核算模式无法反映真实经济内容的缺陷 事业单位施行集中核算以后,会计中心往往一个工作人员负责多个单位的账目,核算中心大厅“一对多”的工作模式,使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责分离,失去了对事业单位行为是否真实的有效监督[2]。事业单位报账时,会计核算中心只能是依据票据本身来判断,会计核算中心忙于日常的报账、结账和记账工作,根本无法对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加以证明,使得会计监督职能受到严重制约。

  2.3 核算中心与财政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 核算中心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大量的会计资料审核,人少、工作量大,不可能直接参与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财政职能部门的相关业务流程、监督重点、政策变化等无法知晓,信心上面严重不对称,再加上核算中心审核的票据本身都无法对单位经济内容的真实性予以反映,自然就无法完全代替财政部门对企业实行财政监督了。站在财政职能部门的角度,自认为通过集中核算就完全掌控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会计活动,反而形成了新的监管盲点,造成核算中心与财政职能部门在工作对接上存在缺陷。

  2.4 会计法方面的矛盾 《会计法》相关条款明文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立会计账簿,保证信息的真实与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会计集中核算将单位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相分离,把各单位的账簿和会计凭证交由核算中心管理,使得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彼此独立。最终导致会计集中核算与现行《会计法》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

  3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3.1 加强事业单位报账员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要清楚地认识到,实施集中核算,并没有改变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也不减少各部门的财务职责,实行集中核算以后,单位领导人员要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对报账人员施行统一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账簿,加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定期与核算中心对账,领导签字前就会计事项的真实、合法性予以说明,向核算中心报账时也要就票据和单位经济活动予以汇报。财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报账人员接受学习与培训,学习内容要针对性强、培训效果要显著,以便短时间内提高报账人员的会计专业水平。同时加强《会计法》等财政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提高报账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报账人员会计监督的纽带作用。

  3.2 加强监督制度管理工作 完善单位内部监督制度,防止单位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在单位内部设立固定资产专项管理人员,对资产的验收、领用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目和实物一致。对于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有效地催还,确保资产送还后完好无损,一旦出现资产损毁,追讨使用人的相关责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制度,积极配合财政职能部门和核算中心对资产的不定期抽查,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3.3 强化核算中心工作职能转化 核算中心作为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重要纽带,代表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行使财政监督和管理,所以必须对核算中心的职能进行有效转换,让其从基础的核算职能向财政管理职能转化[3]。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转变观念,要充分发挥对预算信息的反馈与控制职能,发挥财政部门施行集中核算的真正意义,达到从核算向管理职能的有效转变。政府部门要制定统一、有效、科学的财政支出标准,使中心核算人员在日常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中有标准可依,管理上有依据可言,同时要增加核算大厅工作窗口,有效分解核算人员的工作量,从而更好地行使管理职能,使核算服务于监督高效统一,提高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水平。

  4 结束语

  会计集中核算是一把双刃剑,有好有坏,我们要充分认识集中核算的重要性,明确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部门的重要作用,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今为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的总结与完善,才能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与时俱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我国财政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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