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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8-10-24

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1)01-0111-05

  

  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这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2005年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明确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全员化”最清楚的阐释。为了解与掌握大学生全员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进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我们课题组于2010年4至5月对浙江大学等14所高校进行了调研,共发放调研问卷4 100份,收回问卷3 91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3 619份。同时,还向50多位本科生、研究生、思政课教师作了访谈。根据调研情况,有以下思考。

  

  一、论题界说

  

  “大学生实践”、“大学生社会实践”已众所熟知,但正如黑格尔所说,“一般说来,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1](P20)分不清这两个概念的差异,将它们混为一谈便是例证。

  有论者认为:“涉及课堂上下、校内校外、网上网下等各个环节”的活动都是实践,“任何有助于他们学习、成长和顺利完成该阶段社会生活内容的活动都应该纳入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范畴。”[2]据此,“大学生实践”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涵与外延也就完全等同。但在笔者看来,大学生社会实践并不涵盖大学生的所有实践活动。理由有二:

  其一,从出现的时间视角看,作为大学生实践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校内实践要远早于大学生社会实践。前者,诸如写作练习,在校实习,做课程设计与实验,在课堂中进行的讨论、辩论、模拟教学,课外文化活动等实践形式几乎都是同大学相伴而生的;而后者,就我国而言,有组织的、大规模的、系统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在高等教育迎来科学的春天,伴随改革开放的兴起才起航。首次明确地提出“社会实践活动”这个概念,倡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这项活动,源自1983年10月28日团中央、全国学联发出的《关于纪念“一二九运动”四十八周年开展“社会实践周”活动的联合通知》。时任团中央领导李克强说,“高等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八十年代初期出现”、高等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一个阶段是萌芽阶段,或可称为自发阶段,时间是在八十年代初期。”[3]在此之前盛行的“只开门不办学”、“只干不读”等做法,不能视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因为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违背人才培养规律。大学生社会实践始终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宗旨,始终坚持以学习为主旋律并紧密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

  其二,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其特定内涵,即走出校门,有组织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并从中接受教育的活动。它较之于校内实践,除了客观现实性、创造性、社会性之外,还具有社会参与性的特征。社会参与性并不能被社会性所替代,所谓实践的社会性,是说实践的主体都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实践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都要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实践中的交往也都需通过语言这种最具社会特征的普遍的媒介物方能进行,实践力量也都是在历史中形成与发展的。而社会参与性,旨在强调在社会中参与,“即学生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一员广泛地参与到广阔的大自然改造和丰富的社会生活之中,亲自接触和感知各种人和事,通过了解社会,从而增加对社会的生活积累,并获得对社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认知、体验和感悟。在参与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发挥。”[4](P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在阐述“大学生社会实践”时,非常注重“社会参与性”,强调要“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求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明确地把没有社会参与性特征的校内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不列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它在论及实践教学时,指出:“要切实加强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不得降低要求。”这里清楚地表明: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与社会实践是并列关系,而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若将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参与性”特征的实践活动也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范畴,那它就会走向形式主义。一些本来很有重大意义的部署(如“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等)也将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从有学校的那天起,就有学生参与的教学实践,因而这类实践早已全员化了。也正是鉴于此,我们强调先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大学生实践”区分开,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

  

  二、调查结果显示:远未“全员”

  

  从总体而言,大学生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看法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效显著。据统计,参加社会实践觉得有收获的有3 396人,占91.0%,没有收获的223人,占9.0%。参加社会实践后最直接的感受,依次为“丰富了社会经验”、“锻炼了综合能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了解了社情与国情”、“坚定了中华民族复兴信心”。

  但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参与面及投入的时间等方面的问题,比我们原先预想的要严重得多。“除军训之外,你在大学期间有没有参加过其他社会实践”,回答“参加过”的2 349人,占65.2%;“没有参加过”1 256人,占34.8%。未参加过的比例如此之高,这是否源于大一学生的原因。因他们进校时间短、社会实践机会少,如果再加上他们在被调查者中占的比例又很高的话,那确容易扭曲。不过,在设计、发放问卷时就已注意到这两者的关联度,我们明确要求调查对象一、二、三、四年级的学生都须有一定的比例,还要有适量的研究生。从有效问卷的具体分布看,大一学生为1 181人,占32.7%;大二学生1 077人,占29.8%;大三学生966人,占26.7%;大四学生240人,占6.6%;研究生155人,占4.3%。其专业分布理工农医类38.0%、文史哲类23.8%、法学类11.5%、经济管理类16.6%、教育学9.5%、军事学0.5%。调查时间定在4-5月份,也即大一学生不是刚进校,而是在大学已生活一学期多,已过了一个寒假。

  调查显示,不仅大一学生,而且其他年级的学生未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比例也不低:

  研究生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的比例达26.6%,比大三、大四的还要高8个多百分点,这似乎不可思议。其实,只要联想他们的考研历程,疑虑就尽释。由于就业的压力和考研竞争的激烈,他们中相当比例的人自大三上学期便开始实施考研计划,甚至大一、大二时就悄悄准备。除身体锻炼外,几乎摒弃一切校外活动。因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比例之低也就在情理之中。

  调查数据表明参加过社会实践的虽占65.2%,但其中一部分也仅是蜻蜓点水式地“参加过”而已,谈不上深入和持久,从下表可见一斑。

  

  人均只有18.3天(这是“参加过”的学生人均总天数,倘若按所有的被调查者计为11.9天),这距相关文件的规定差距颇远。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1987年6月下发的《关于广泛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利用假期和课外时间参加两次社会实践活动;其中文科学生总计不少于45天,理、工、农、医科学生不少于30天,专科学校学生不少于20天。研究生也应参加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

  如同美国高校学生相比,那悬殊就更大。“有半数以上的学生都是边学习边打工”。[5](P97)“学生在修课的同时,每周将20小时左右的时间用于实习。”[5](P103)“美国的学生到了暑期都会离开书本,走向社会,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5](P109)“勤工助学是许多美国大学生除学习以外最为重要的生活内容。据调查,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平均每周7到12小时”,“志愿者工作在美国大学里也是较为普遍的一项活动。25%的大学生每学期都参加志愿者工作,65%以上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志愿者工作……志愿者每周工作时间为3到6小时不等,平均为5小时”。[6]

  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参与率不高,深入持久不够,这不能全归咎于大学生。事实上,他们对社会实践全员化有着强烈的期盼与要求。问卷统计显示,“认为提出全体大学生都要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有“非常必要”和“必要”的占了83.2%,在回答“你对大学生全员社会实践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时,谈的最多的是希望有更多的参加社会实践机会。现从中摘录几条:“望学校能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并能提供一定经济帮助。”“多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让所有大学生都有充分机会参加。”“学校要确保每位大学生都有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而不是通过层层选拔之后才选几位。”“希望每人都有机会,活动能尽量与专业相关。”

  

  三、大学生全员参与社会实践的路径与对策

  

  关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已有许多研究,并提出一些很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社会资源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7]鼓励教师参与带动大学生实践,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与教师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把创新教育融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教育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等等。[8]

  结合调查,谈三点意见与建议:

  1.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培育大学生全员社会实践的内生力

  确立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关注他们的需求,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决定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大学生全员社会实践的内在动力源泉。如果在社会实践中不注重彰显大学生的主体性,将其视为客体、工具、被管教的对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就会被压抑,久而久之,他们自然就不会踊跃参加社会实践,即使人被迫去了也不会全身心投入。因此,是否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是能否实现大学生社会实践全员化的至关重要环节。

  确立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就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充分考虑他们对社会实践的所思所需。调查显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动因,排在第一位的是“提高综合素质”,其次是为“就业做准备”,第三为“巩固专业知识”,第四为“挣点钱”、至于选“没事出去看看”和“随大流”的人数并不多。即使是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学生,所给出的排序也是如此,只不过选“挣点钱”的比例略高于平均数的3.5个百分点。“在社会实践中遇到的困难”,第一位是“经验不足”,有64.4%的人选。先从主观方面找原因,自我反省,严于律己,这难能可贵。其他方面的困难,依次为“缺乏老师指导”、“没有合适的项目”、“实践单位态度冷漠”、“实践方案不切实际”、“联系新闻媒体太难”。在问卷的开放题中,意见最集中的除了要求人人都有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外,就是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他们写道:“实践活动要注重学生自己的意见以及选择;应以社会需求与学生需求为前提。”“多向大学生收集他们对于社会实践的活动项目的意见与建议。”“学校应多组织有意义的活动,强烈抵制重复的无价值的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负责人不应内定。”

  2.关注教师的实际问题,提升大学生全员社会实践的助推力

  既要重视课堂教育,又要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这是高校所有教师的职责。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思想政治理论课。该课是高校每位学生的必修课,它的社会实践教学做好了,无疑会有力促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全员化。

  调查显示,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表示肯定与支持的占70%以上,其中“非常赞同”的占12.0%、“赞同”的占31.5%、“基本赞同”的占30.5%、“无所谓”的占19.1%、“反对”的占6.9%。对“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现状”不满意的比例较高:认为社会实践“已全面铺开”的仅为21.9%、而认为只有“少部分学生参与”的比例高达54.1%、“流于形式”的占50.5%、“教师精心批阅报告”的占14.2%、“教师默认报告抄袭”的占27.9%。

  在访谈中,思政课教师承认上述问题的存在,但他们也有难言的苦衷。第一,学生安全责任问题。越全员,安全隐患越多,责任越大。学生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学校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都极为重视。有的甚至发文规定,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要远足,最好步行。教师如果不听召唤,出了问题就要兜着走。“实施全员社会实践,弄不好我们饭碗都难保;不搞全员社会实践或打折扣实施,倒太平无事。”第二,经费问题。外出社会实践,教师知道学生很欢迎,效果也好,但前提是起码要解决交通费、门票,但钱从何处出。第三,工作量问题。授课课时、论文课题可计工作量,但批阅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学校并不承认。

  教师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指导者、引导人。要做到社会实践全员化,就要把实践教学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门课程和每一位教师,体现在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中”。同时,教师的上述的实际问题也必须予以解决。笔者提三点建议,其一,上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规定,只要事先安全教育到位,组织实施得力,切实做到“五不”(不乘“黑车”,不在恶劣天气中出行,不前往危险区域,不参与高风险活动,不准许单独或几个同学结伙离开集体),如仍遇灾祸,社会实践领队老师无须承担责任。其二,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建立并完善社会实践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实行使用审批程序,实行专款专用。其三,切实落实四部委《意见》精神,“把干部、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校要对实践教学的课时、学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3.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全员化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是促进社会实践活动规范化和全员化的重要环节。这是因为,考核既是一把“尺子”,又是一根“指挥棒”,它既能检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方案的执行情况,了解与掌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又能引导老师、学生乃至社会重视社会实践活动,激励大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果不加考核或考核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就会挫伤大家的积极性,严重影响社会实践的全员化。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须明确考核的主体与客体。考核的客体,可分宏观层面的客体,即学校层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中观层面的客体,为学院(系)层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微观层面的客体,即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教师与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考核的主体相应地为,主管高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院(系)。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须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考核,极为关键的环节之一,是提高考核所依赖的数据的质量。”计算机行业有个术语GIGO,意思是“垃圾进,垃圾出”――如果输入计算机的数据有问题,那么输出的处理结果仍然是有问题的。[9]调查显示,关于“出具的有关参加社会实践的证明材料真实性问题”,有21.6%的学生认为“大部分是虚假的”,还有17.4%的人觉得“不好说”。此问题已相当严重,应予高度重视。只有把源头数据清洗干净,科学考核才有基础。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须强调程序公正、方法科学。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既要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及水平高低,又要参照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做到知行统一。“为便于核实,教师应要求实践报告中必须有专门一部分对调查过程进行描述和实践体会的总结,其中明确所调查的具体乡村、城镇、社区、工厂或学校的名称、地址,被调查人的联系电话、邮箱,在调查地点的留影,调查人与被调查者的合影等资料,并尽量索要《社会实践单位回执单》,以便于事后抽查。”[10]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须正确处理与有效使用考核的结果。它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考核结果的检验,二是考核结果的分析与诊断,三是考核结果的反馈,四是考核工作的总结。考核结果的处理与使用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最后环节,其工作质量关系到考核功能和作用能否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关系到考核目的能否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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