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北京商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6-24
(三)四区:即,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CBD商务中心区以及王府井大街、西单北大街两大市级商业中心区的商业企业要率先实现管理现代化、商务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市同行业的前列。
(四)六项重点工程:即,
1.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鼓励商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经营、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及核心业务管理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实现采购、营销、物流配送、服务管理工作全过程的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和服务成本,建立完善的与企业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为进一步实施电子商务、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2.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基于互联网、以BtoB为主要形式的电子商务平台;选择有代表性的、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的若干家大型商业企业,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机构,通过对供应链的不断优化、建立标准化的、通用的商业采购联盟平台,以支持大型商业连锁集团的集中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
3.商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商业服务业资源的空间信息,建设服务于北京商业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支持北京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系统。
4.科教信息上网工程:组织商业系统科研院所和教育单位,通过全市公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市商委网站的联接,促进商业科技、教育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
5.人才培训工程: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分类别、重实效的商业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机制和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建立适应商业服务业岗位需要的、具有时代特色、内容规范实用的教材体系,满足商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各级商业管理部门、各单位及企业都要系统研究吸引和稳定信息化人才的政策、措施,以适应商业信息化迅速发展的需要。
6.商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工程:在建设数字商业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的过程中,完成商业信息采集标准、商业单据传输标准的制定,促进统一的商品编码软件尽快实现商品化。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确保“十五”时期北京商业信息化规划的顺利实施,市商委成立了由商委主任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要把商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电子商务环境建设,加强对商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宏观调控与指导。
(二)明确发展重点。
为加快连锁商业和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十五”期间以至到2010年,要力争突破所有制和行政区划的束缚,扶持有条件的连锁企业向做强做大发展,形成1-2家销售额100亿元以上、5-6家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连锁龙头企业;扶持优势电子商务企业做大规模,形成1-2家销售额50亿元以上、5-6家销售额10亿元以上,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三)商业企业要逐步建立信息化领导责任制,“一把手”对信息化项目要负全面领导责任,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把商业信息化业绩列入领导考绩、企业考核内容;商业企业要逐步设立信息主管或信息管理总监(CIO),其中大型企业要逐步建立总工程师制度。
(四)要把商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企业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业务重组结合起来,适应网络经济的要求,建立新的商贸运行体制及管理模式;通过建设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的有机结合,实现由功能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由产品管理为中心向顾客管理为中心、供应链管理为中心的转变。
(五)提高商业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在商业企业中的地位和待遇,培育、稳定商业信息化技术骨干队伍;发挥各级各类商业院校和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对商业企业急需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及管理等各类人才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建立商业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商业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培养一批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商业管理、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六)加快商业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对已开发、应用的商业信息化科技成果,由市商业和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评测选优,培植一批经市场检验效果较好的优秀软件应用产品,大力组织推广,加快国内商业信息化软件产品的商品化进程。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营造有利于商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重点是电子交易法规、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税收征管及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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