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与国关系」论述与台、美关系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1-05
注释
注一:自来美国对台政策演变的重要指针,就是对台湾法律地位的思考。在一九五○年代以前,美国坚持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韩战爆发后,美国为了合理化保护台湾的行为,杜鲁门宣布台湾地位未定,台湾的法律地位需寻求国际解决。此一政策一直延续到一九七二年方转变。
注二:即 strategic partner ,台湾却喜欢译为「战略性伙伴」,未免让人望文生义。
注三:一九七二年美国于『上海公报』认知 (acknowledge) 「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而且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在一九七八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联合公报』中,美国「认知( acknowledge )中国只有一个,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同样的,在一九八二年美中联合公报中重申,美国「认知( acknowledge )中国只有一个,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
注四: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以及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或其它以国家为会员的国际性组织。
注五:当然,也有美国人私下表示,「不支持」并不等于「反对」,只不过是用来应付中国,反而台湾可以放手去做。
注六:当然,也有以「军事工业复合体」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来解释者。
注七:但因为「一个中国」未必否定不承认台湾共和国的可能,这种刻意性的模糊,让台湾独立运动者有充足的空间来推动建立台湾共和国。
注八:而稍早 ( 十五日 )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鲁宾警告中国「不容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海问题」。
注九:至于台湾是否要独立,这是你们自己的决定,美国不会支持。但仍然有一句话,是美国不方便公开说出来:「我们并不反对」。
注十:或是准两极关系(美国 vs. 苏联与中国)。
注十一:或是一种未成熟的两极关系(美国与中国 vs. 苏联)。
注十二:见 Lowell Dittmer (1981) 对「战略三角」的讨论。
注十三:中国的偏好大致是 S7 > S1 > S4 > S3 > S0 > S5 > S6 > S2 。
注十四:若非中国在一九九五、九六年以飞弹演习恫吓台湾,让美国李伯大梦惊醒,怎么会有「新指针」?近日来美国再度出动包含航空母舰的海上战斗群,可以说首度对「周边有事」的立即反应。
注十五: TMD 则为不折不扣的军事同盟关系。
- 上一篇:论台海两岸关系的实象
- 下一篇:主权国家与内政问题:国际法层面之台湾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