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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无知之幕”——正义原则与社会稳定性

作者:姚大志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9-22
「内容提要」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主要依赖于“无知之幕”的假设。“无知之幕”打开之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立即面对着正义原则的可行性问题,即社会的稳定性问题。为此,罗尔斯在《自由主义》中提出了三个关键概念,即“正当的优先性”、“公共理性”和“部分共识”。本文对这三个概念进行了分析,揭示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从“正义的可欲性”到“正义的可行性”的变化。

  「正 文」

  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是所谓的“两个正义原则”,他对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贡献也体现在“两个正义原则”之中。虽然《正义论》这部巨著通篇都被用来证明“两个正义原则”,但实际上“两个正义原则”主要依赖于“无知之幕”的假设。“无知之幕”设计了一个理想的契约环境,在这种思想的契约环境中,人们可以超越时代、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局限性,来选择他们最希望得到的正义原则。如果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严重依赖于“无知之幕”,那么“无知之幕”打开之后会发生什么?

  一、正义原则的可欲性

  什么是正义原则?为什么正义问题成为晚近西方哲学争论的焦点?按照罗尔斯的说法,“古代人的中心问题是善的理论,而现代人的中心问题是正义观念。”(注: 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P.xl.)换言之,正义是现代政治哲学的主题。正义是主题,意味着正义关注的问题是“社会基本结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注: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Massachusetts: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7.)在晚近出版的《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对社会基本结构给予了更明确的解释:“所谓基本结构,是指社会的主要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它们是如何融合成为一个世代相传的社会合作之统一体系的”。(注: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p.11.)

  支配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是正义的,这个社会才能是正义的。罗尔斯所说的正义原则就是支配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对于政治思想家来说,主要问题不仅在于这种正义原则是什么,而且在于我们是如何获得这种正义原则的。

  在这个问题上,罗尔斯主张一种程序正义的观念:一个正义的社会需要某些正义原则,用来支配其社会基本结构和基本制度;我们面对着许多原则,但是我们不知道哪些原则是正义的;按照纯粹程序正义的观念,我们在正义程序中选择的任何原则都是正义的;因此,关键不在于我们“选择了什么”,而在于“如何选择”;如果我们能够设计出一种正义的程序,那么我们从中所选择的任何原则都是正义的,无论它们是什么。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契约论的,即正义原则是我们全体参与者一致选择出来的。我们如何能够选择出理想的正义原则呢?换一种说法,什么东西阻碍我们选择理想的正义原则呢?罗尔斯假定,人们通常对任何事情都采取一种功利主义的态度,也就是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正义原则或社会安排。如果我知道我的天资和能力,我能够运用我所拥有的知识推断何种社会安排对我有利,那么我通常会选择对我来说最有利的社会安排。如果参与决定社会安排的人们都持这种态度,那么他们所选择的原则必然是功利主义的,而绝对不会是正义的。罗尔斯认为,为了达到正义的原则,人们必须处于“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的背后,即不应该知道有关他个人及其社会的任何特殊事实,将所有能够影响人们进行公正选择的事实、知识和信息都过滤出去。被“无知之幕”遮住的东西包括:1.每个人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天生资质、理智能力等等;2.每个人自己关于善的观念、合理的生活计划以及心理特征等等;3.每个人存在于其中的社会之政治和经济状况,以及这个社会所能达到的文明程度和文化水平等等。(注: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Massachusetts: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University Press,1971,pp.136-137.)

  罗尔斯声称,如果我们处于“无知之幕”后面,那么我们都会选择如下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原则 每个人都拥有和其他所有人同样的自由体系相容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的平等权利。”

  第二个原则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加以安排,以使它们:

  1.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与正义的储蓄原则相一致;

  2.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使所有的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注:Ibid.,p.302.)

  第一个正义原则的实质是确保自由,第二个正义原则的实质是确保平等。虽然西方自启蒙时代以来政治哲学派别众多,政治理想宠杂,但所追求的基本政治价值只有两个,即自由和平等。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本质上是自由价值和平等价值的体现。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在罗尔斯之前,自霍布斯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只解决了自由问题,而没有解决平等问题。罗尔斯认为,正义总是意味着平等,政治哲学必须解决平等问题。罗尔斯正义理论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西方主流思想第一次从政治哲学的维度在确保自由的基础上来认真解决平等问题。

  由于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严重依赖于“无知之幕”的假设,所以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无知之幕”。西方学者对“无知之幕”的批评主要有以下几点:1.“无知之幕”设立了一种超经验的契约处境,使人们完全脱离了正常的人类生活环境,因此这种人根本没有追求正义的动机;2.“无知之幕”排除了所有相关的事实、知识和信息,这种选择处境太抽象,以致无法产生任何有意义的结果;3.“无知之幕”把人的所有特性都剥除了,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从而人和人之间也就没有任何讨价还价,没有原本意义上的契约,即没有真正的选择。简言之,“无知之幕”太厚重,太不透亮,以致于在它后面不可能达成任何真正的契约。(注:Michael J.Sandel,Liberalism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pp.27-28.)

  “无知之幕”的设计是为了实现契约论的理想,按照契约论的理想,正义原则应该是所有人的一致赞同和共同选择,代表了全体公民的共识。进一步讲,正义原则应该具有可欲性或理想性,它本身应该超越时代的限制而是完善的。从现实政治生活出发,从每个人的现实生存处境出发,人们根本不可能在关于正义理想方面达成共识,也根本不可能获得这种理想的正义原则。获得理想的正义原则依赖于理想的选择处境,而契约论提供了这种理想的选择处境。在这种意义上,“无知之幕”的假设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其基本精神是合理的。

  二、正义原则的可行性

  暂且假定我们承认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是可欲的,那么它们马上面临着一个更困难的问题:两个正义原则是可行的吗?

  这里包含着正义原则的可欲性和可行性的关系问题。正义原则应该具有可欲性,应该成为人类追求的崇高目标,应该体现为某种美好的社会,否则人们将失去政治理想。同时正义原则也应该具有可行性,应该体现为人们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秩序,应该成为人们不仅能够憧憬而且能够信守的原则,否则它将变为虚无飘渺的乌托邦。可欲性提出了正义原则的理想性问题,即这种正义原则是否值得我们当做崇高的目标来追求。可行性则提出了政治社会的稳定性问题,即如何保证实行正义原则的社会能够长治久安。

  罗尔斯用契约论的方式推论出正义原则,以便在其基础上建立一个理想的正义社会。为了合理地推论出两个正义原则,罗尔斯设计了“无知之幕”,让人们脱离现实生活,以便把驱使人们拒绝两个正义原则的东西都排除在外。现实生活中究竟哪些东西能够驱使人们拒绝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呢?更为普遍地说,现实生活中什么力量能够阻碍人们在正义原则问题上达成共识呢?

  一般而言,阻碍人们在正义原则问题上达成共识并且驱使人们拒绝罗尔斯正义原则的重要力量有两个,一个是形而上的理想,一个是形而下的利益。

  所谓形而上的理想是指各种综合性的哲学、宗教、伦理学和政治意识形态,如柏拉图的哲学、伊斯兰教、孔子的儒家学说和共产主义等等。人们在选择支配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原则时,这些形而上的理想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也是如此。同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相对应的是当代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从西方文化传统和政治理想出发,人们能够比较容易地选择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但是从非西方的形而上理想出发,例如从伊斯兰教、儒家或共产主义出发,人们可能会选择其他的正义原则并拒绝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不同的形而上理想必然对人们选择何种社会政治制度产生重大影响,而人类既不可能没有形而上的理想,也不可能信仰相同的形而上的理想。

  所谓形而下的利益是指能够为个人所拥有的权力、财富、收入、机会、权利等等。如果说形而上的理想对政治问题的影响是间接的,那么形而下的利益对政治问题的影响则是直接的。曼海姆认为,人的思想是其社会存在的函数。海德格尔主张,真理是人之存在的结构。所有这些理论都正确地强调了利益对思想观念的影响。即使不谈理论,单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个人利害关系对政治观点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具有平均主义的性质,因此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者会十分赞同并选择他的两个正义原则;而诺奇克(Robert Nozick)的权利理论倾向于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放任,因此处于社会上层的富有者则会坚决赞成并选择他的正义原则。

  形而上的理想和形而下的利益以间接或直接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政治选择。人们拥有不同的理想和利益,在面对根本的政治问题上就会有不同的选择,从而难以达成政治共识。罗尔斯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为此设计出“无知之幕”来消除形而上理想和形而下利益的影响。从政治哲学的理论层面来说,“无知之幕”的设立是合理的。但是,一旦我们从理论回到实践,从理想回到现实,从正义原则的可欲性回到可行性,也就是说,将“无知之幕”打开,这些形而上的理想和形而下的利益仍旧会发生作用。换言之,当“无知之幕”打开之后,人们又会坚决拒绝先前在“无知之幕”后面曾欣然接受的正义原则。

  这意味着“无知之幕”的设计能够保证正义原则的可欲性,但无法保证正义原则的可行性,能够保证政治社会的理想性,但无法保证政治社会的稳定性——世世代代的人们都信守两个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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