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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村田野调查

作者:董玲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6-03-01

   四、基础破裂:村民对集体的失望

    「集体」一直是农村社会主义的基础。村中干部就以「集体」的化身、代言人来体现党领导村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这一基础发生很大变化。

    初入沙村,就闻到村民与干部间强烈的火药味。因集体资源分配而衍生出的冲突纠缠不清。征地之前,集体所有的船运业和石场承包给了个人,村民也包产到户各自单干,干部与村民在公社化高度集中劳动中形成的依赖关系已经破裂,人与人之间轻松相处。群众有时也会对干部不满,但并不牵涉到普遍的利益,所以干部与村民之间关系还可以说是疏松中还有和谐。

    然而一个原本可以为村民带来极大利益的发展机遇,却使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紧张对立起来。原因是,征地所得的新财富将村民与干部重新绑在集体经济的船上,而权力的性质及其追求的目标已发生根本变化。按规定,村所得的征地款要提留50%以上来作为发展资金。这个规定的前提是认为:农民自身处理经济的能力不强,钱分配后,资金分散不利于发展;也可以防止村民使用不正当;集体提留起来,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保障村民以后的生活。在讨论征地款分配方案的社员大会上,大部分村民也同意这个规定,认为由集体来操作,赚了钱有得分,自己可以坐享其成。悲剧的前奏往往都甜蜜动人。沙村也逃不脱这样的命运。如果不是当初将一切都设想得太美好,今天的沙村人也不会如此失落。这个有关今后幸福生活的规定,一开始就错在制订者、执行者和普通村民都低估了个体农民的能力而高估了集体的能力,没有认识到集体的领导者同样是没有做过大额投资的农民。

    在对个人与集体能力的评价中,社会公正的原则就已经被历史遗留下来的偏见和习惯拋在了一边。

    中国的文化传统向来「重群体而轻个人」,人是群体的人,是群体的财产,为了群体的利益应不惜牺牲个人。几十年来,意识形态的需要,也促使官方文化大力宣扬集体的重要性和正确性,宣扬领导者代表集体,他们的行为是集体行为,他们的能力和决定不容置疑,一切个人利益都要服从集体利益。这是一个系统的意识形态预设。它假设了掌握现行体制权力的领导者一定是社会中可信赖的精英,他们都公正无私且才德皆在普通人之上;领导决定是不能怀疑的;上级领导者选定的下级领导者必定是最佳人选。

    既然集体的领导者都「公正无私」,法律和监督对他们来讲,就是多余。所以不难理解现实中司法力量的软弱。现行的法律实质上对打着「集体」旗号的种种行为无可奈何。「集体」的观念,在大陆传统文化中占据着着思想领域的主流,在现实社会中更被许多人当作滥用权力的借口,而「集体」就为借用人带来无穷好处。

    沙村村委领导下的一次次集体投资,都是在发财的激情锣鼓中开场,几个跑龙套的才出来亮个相,就草草收场了,没有一次不蚀本。而沙村村民自己在外做生意的,大多可以得到些回报。村民在投资过程中谨慎精细又捱得苦,相比之下,村委的举动任性草率,似乎没想过投资也有风险,而且处处夹杂着个人私利的算盘。他们不是缺乏生意头脑,村委们自家搞生意成功的就不少。为甚么会这样呢?根叔一语道破天机,他说:「我自己的生意,当然要用心机啦。为集体做,做了也不是你的。」

    集体的力量在许多时候强于个人力量,但集体力量并不是在任何场合都是个体力量的叠加,集体内部的整合结果也可能是正负抵消。集体和个人在社会公正原则面前是平等的,不能藉以某一方控制压抑另一方。可惜的是,「集体高于个人」作为官方文化,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都铺天盖地摆设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

    「集体」,其实是没有一个确定实体的虚词,最终仍以个人作代表,像一个实体似地做出决定或行使权利。在沙村,「集体」既实在又虚,甚么时候实甚么时候虚,就要看场合了。

    五十多年来的农村行政体制都是书记说了算,一张嘴话事,第二把手只是个陪衬。这倒也培养出了书记或第一把手的「主人翁」精神。书记说:「哼,他算甚么?我还有一百五十亩田」时,书记全权代表了整个村集体。这个精神也表现在对村集体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的过程中。通常书记有了想法后,会预先与村委其它几个支委开小会讨论,然后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大会,将村委的决定知会村民一声。下面的人有没有意见不重要,因为村委干部认为群众的素质不高,不一定能理解村委的决定。召开大会只是形式上需要。实际上是村委几个人甚或某个人代表集体做了决定,此时的集体是实在的,包含有几个或一个实体人物。

    投资失败后,干部说「这是集体的决定,又不是我个人决定的」。这时集体变得虚幻起来。在「集体」中找不到一个可以为投资行为负责的实在个体,集体名副其实地成为一个推辞。在一个现代企业中,项目的负责人可能因为某个项目失败而被追究责任。但在我们的体制中,因为「集体领导」正确的预设,所以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来追究领导者的责任,除非发生重大事故,上级指示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至于投资失败,在「投资有风险」的掩盖下,鲜有被追究责任的。在农村,向一个虚词──「集体」,追究投资责任,得来的也只是无关痛痒的几句检讨。

    无法追究「集体」责任,实际上是掌权者利用权力来遮闭自己、隐瞒真相、推御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集体高于个人」实际上成为权力者制造社会不公正的籍口。「集体」的投资行为成了干部用来掠食的手段。但在没有外来力量追究干部掠食前,掌权者依然可以在「集体」的掩体里进进出出,演一幕幕投资闹剧。比官员掠食更为可怕的,是长期依赖集体的民众对集体失去信任。沙村人为「集体高于个人」的逻辑付出了沉痛的代价,眼见着一笔笔资金落花流水般不知所踪,村民对集体的依赖就转变成极度的不信任,表面上是对现任村委干部不信任,实际上是对进入集体领导中心的任何人都不予以信任。

    对集体的失望,慢慢演变成对干部的反感,甚至产生对抗情绪。干群关系日趋恶化。无论干部还是村民,都生活在远离理智的社会不公正里。在这样的环境中,村民很少能分享权力的掠食机会,而干部的行为也受到村民夸大的指责。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到村民开始有意违反公正原则来评价干部的某些行为。对村民刺激最小的一项大工程,是2000年建成的「广播电视大楼」。这个名最初由村委干部叫响,后来普及全村。所谓「广播电视大楼」,实质上是由广州某电视台一个中层干部牵头,组织一批广州人在这里出资修建的住宅楼。沙村卖土地,负责代理建筑事务等。建楼的钱不由村里出,村民也就不太关心。即使如此,村民在大楼建成后也颇多微词,嫌村里赚的钱太少。有党员讲,在党支部大会上讨论时,书记提出这幢楼准备以1300元一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其时,沙村所在地区住宅的建筑成本在500-600元之间,书记夸下的海口,当然不能被投资者接受。经过磋商,双方订下包括土地等所有费用在内的价格:每平方米1000元。这个价位比预期的少了300元。本来,市道的情况村民也清楚,卖1300元是不可能的。但多年来的积怨、生活中出现的艰苦,使村民再次指责村干部不守信用,欺骗群众。村民这次的指责,可以说是强词夺理。当问及几个村民是否了解建筑行情时,他们都表示很清楚,但「那些干部说过要卖1300元的,没有卖得到,就是欺骗。」这些村民并没有失去理智,这只是村民在无奈中采取的策略,以期加强外界对书记或其它甚么人的不满。以不公正来对付不公正,让人觉得可怕。当一个社会处处都充斥着这种戾气的时候,就已经危机四伏了。村民对干部行为的不满情绪,衍生到村的其它政策。只要是支出的项目,从村委管理费、公款吃喝费,到教育福利支出,都会有人提出批评。管理费、吃喝费用高是事实,批评得有理。对教育福利支出的批评就颇让人费解。

    随着新城的发展,大量外来人才的涌入,沙村村民已意识到自身文化技能的不足。现在村民一致认为教育重要,中青年一代的父母也愿意为子女教育花钱。但在评论村对教育事业的支出时,他们却普遍抱怨村每年用于小学校的钱太多,教师工资太高,有一千元那么多。事实上,村用于小学校的资金(包括聘用教师工资及各项费用在内),一年十五万左右,1996年度对小学校的支出只占当年总支出的3.63%,1997年为4.12%。

    近期,村民对教育支出的意见集中在新建教学楼事件上。2000年3月左右,村集体囊中空空时,管委会教育办提出沙村小学与邻村小学合并,在沙村小学修建一栋新的教学楼,教育办出资三十万,管委会出资五十万,邻村几十万,沙村五十万。教学楼最初预算是一百七十多万,最后需要大约二百万。尽管改善教学条件对沙村有利,但对一些村民来说,这是笔无谓的投资。

    村民对教育支出普遍抱有意见,一是怀疑干部在教学楼修建中获利,二是集体发的钱越来越少,想从教育经费中节约开支。后一个原因,让人觉得悲哀。一年十五万左右的小学教育支出,即使全部拿来分给村民,一个人也只分得到一百二十多元。绝大多数村民生活也算小康,一百多元还不够交一个月的手机费。村民对教育支出意见的自相矛盾,主要是体现了村民对「集体」和当权者的不信任。

    「个人」的行为自己可以控制,个体认为甚么事值得就做甚么,个体的投资掌握在自己手里,有一定安全感。而「集体」的行为,村民个人不能控制,集体的利益分配也不能保证对个体公平。「集体财产」为集体所有,也即为集体中的每个成员所有,名义上的所有权者是一个个村民,它的使用权却是「集体」,行使使用权的是模糊不定的「集体领导者」。这有点像股份制。与股份制不同的是,不论大小的股东都有权选择参与或退出。「集体财产」不同,它是几十年来由村民不分彼此共同累积起来的,要公正地将「股权」分还给村民很难,因为全村老少一千多人在财产的创造中贡献不同,政策也不可能允许村民瓜分,村民没有权利选择退股,除非自动弃权。所以,好的集体对村民来讲就是:有钱分。村里流行着一个有关「集体」的生动比喻:集体好比一家之父,村民是他的子女,父亲找得到钱,儿女才会去亲近他,他才能将儿女拉拢在一起;父亲找不到钱,当然就没人理他了。现在集体找不到钱,也就失去了亲和力。村民也像干部一样,应着不同的场景出入「集体」。做人有如斯的儿女,是大不幸。「集体」有这样的「分子」,是自讨苦吃。

    村民不能自由组织经济活动的时候,只能从「集体」的大锅里分饭吃,这时的「集体」有号召力;现在村民知道「集体」靠不住,又各有赚钱的门路,所以「分子」并不都要依赖「集体」,此时的「集体」不再是保命的米饭,而只是外带的一桌菜肴,不过有人手快抢了山珍海味,有人手慢只捡了条青菜,就此吵吵囔囔起来。「集体」在沙村已经失去它原有的含义,变成干部和村民根据需要随意进出的「场所」。一旦它手中掌握的资源枯竭,徒具一副空壳,就对「分子」们失去了吸引力,也不再有号召力。「树倒猕狲散」时,还高唱「把一切奉献给集体」,也无事于补。

    「集体高于个人」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逻辑在现实中已很难再演绎下去,整个国家和普通民众为了这样的一种逻辑付出了何其惨痛的代价,而且代价还在继续支付,因为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用这个逻辑来支持。

    不过,沙村村民觉醒到不能依赖「集体」,让人看到希望。当「集体」经济慢慢萎缩,「集体经济」时代产生的组织机构也会逐渐失去力量,要么随着形势转变功能,要么被取代,要么放弃对富裕的追求回到「集体」的硬壳里。五、权力腐败:「既然已经烂了,就让他烂到底」

    干部的权力在条文中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但权力在沙村,更像魔力。拥有它的人,不由自主滋生出魔性;受它感召的人,用尽种种手段接近。每向权力迈近一步,就多生出一分疯狂。每在这时,就不知是权力腐败导致混乱疯狂,还是混乱疯狂导致权力腐败。

    权力本身没有正邪之分,只在被人使用时才具有伦理意义。换言之,使用者的行为决定了权力的正面或负面效应。滥用权力者,在不同制度的各个国家都不乏其人。一个社会,监督机制相对完善,制度、公众舆论和道德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强迫掌权者规范自身的行为,可以减少许多以权谋私的机会。倘若监督不力,有许多空子可钻,那么以权谋私、渎职掠食的官员层出不穷也不足为怪。沙村的权力组织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就迎来了巨变。村民的经济活动模式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根本的变革,村的管理沿用的还是计划经济年代的组织模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组织机构已不再适用于市场经济了。但沙村仅仅是一个小村子,在国家没有颁令改制之前,它又岂能擅自改变现行的组织结构?何况,当权者也不愿意改变,因为,这个过时的组织,可以为他们带来掠食机会。当权者正是在这个漏洞百出、滞后过时的组织机构里,将权力变换成金钱、地位、方便和保护等种种实际利益。

    沙村最平常、最公开的掠食行为,是用公款吃喝玩乐。吃喝风在征地后的头四年最厉害。整个镇的干部都崇尚出去吃吃玩玩。上面一有人来,村委几个干部都去作陪。因为多数以签单的方式记帐,干部私宴几个朋友,签了单也无人知。膳食费签单累积起来,数目惊人。仅仅三、四个有权签单的要委,有时一个月签的膳食费就达十万多元。村里有三台车也都被酒店拖走用来抵帐。

    公款吃喝风养活了许多餐馆,带旺了发廊和娱乐业。鼎盛时期,娱乐点──金村的三陪小姐就达二千多人,当时整个镇的人口才两万多。吃饭要有小姐陪才有乐趣。请一个小姐陪吃,包吃包喝还要给一百元。村民说那时候掏一百元轻松平常得很,一点也不心痛。1998年时,我与几个村民在南北台的船上吃饭,他们叫了两个小姐,一人十元。经济不好,小姐也降了价。

    陪人吃饭,多数要请小姐的。外省来的女子漂亮,花点钱也值得。再说,多少生意和交易都是在歌厅里酒桌上达成。会玩会应酬,在男性村民眼里,是能力的表现。沙村的书记有一晚在某娱乐城的包间里,陪着一个年轻女子高歌之后,感叹道:「男人连这些都不懂,成不了大事」。以这种方式来「成事」,社会成本高得荒唐。

    村民见到干部公款吃喝、出外旅游得厉害,很是不满,又担心干部们将村里的钱花了,就吵闹起来,要求村里把提留起来的那部分征地款发放给个人。其它村情形相似。条条村的村民都向管委会要求分钱。最后,管委会放开集体提留50%的限制,让各村自行决定发放额度。沙村决定分配征地款的80%到户。

    吃喝在村民和干部的眼中不算是贪污。实际如何?从效果来看,吃喝和非法将财富纳入个人口袋都造成集体财产大量流失,都属于掠食。官员总是借口工作需要来把公款吃喝合法化。签个名,笔笔膳费就有单有据了。请了甚么人,花了多少钱,全凭口说,中间没有一个环节不可被人利用。披着合法外衣的背后,是连吃带拿、报大金额、甚至有人从饭店支取零用。

    签个名就可以获得这般好处,何乐而不为?用起公家的钱来比使自家的畅意潇洒得多。实惠捞了,脸面也有了。有集体做后盾在外面混,也着实让人羡慕。怪不得大吃大喝可以蔚然成风。

    吃喝,是明着的。暗地里的,就更加神秘令人向往。「投资」,是巧取豪夺的好办法,眼下已在整个大陆得以普及。沙村也不例外。沙村还有个特殊的例子是其它村没有的。

    财力雄厚的外商正在整体开发这个地区,一些私人老板认为这个地区的前景良好,就打算在周围的村子投资。1993年左右,一个姓王的香港人,看中了沙村的位置,花了七百多万元,买了沙村三十四亩地,准备起一家大酒楼。据说,王的大酒楼不符合新城的统一规划安排,最后没有被批准。王已在沙村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打桩工程,项目被撤消,王受了损失,提出退还土地,沙村不同意退款也拿不出钱来。王找到管委会,管委会出面调节,管委会对王怎样安排不很清楚,但是自1997开始,每年约六十万的粮油补贴就不再发下来,被管委会扣起来填补酒楼事件的帐目。沙村1995年前的几宗大片土地交易中,王是唯一付清土地款的人。村收到的土地款在短短时间内就不知所踪,最后要由村民全体负担。当时刚征过地,村集体还有相当的经济实力,用不着拿几百万来平衡收支。这么大笔钱,倏忽去向不明,由不得村民不怀疑干部在其中做了手脚。

    干部掠食与否及采用甚么手段,一般人没有权利去取证,取证权利掌握在上级机构或司法机关手里。村民凭直觉和干部派系间纷争时透露的口风,猜测干部的行为,可靠性不足。但大量集体资产在几年内流失确是事实,损失的过程不清不楚、公布的帐目乱七八糟也是事实。

    最不可思议的是,征地以来,沙村村委干部从来没有为资产流失负过责任,上级部门也没有作过处理。像王氏酒楼这么明显的个案,管委会都不作深入追究。对村干部来说,实在太「宽容」了。这使人怀疑,干部利用权力进行的掠食过程中,是否已形成一条生态链。

    上级部门对下属干部一贯的定向宽容,一方面伤害了村民对公正的期求,另一方面助长了不公正的资源配置行为。普通村民陷于精神、物质双重不公正的境遇,无力自拔。

    这种局面,不是追究某个人或一批人就能改变的。要减少转型期间的不公正现象,除非改变现在的权力组织结构。干部有机会掠食,是他有权;上级部门可以包庇下属,是因为有权;普通百姓利益受损,是因无权。沙村社区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种种风浪,都是权力在扮演推动角色。但却完全看不到监督、约束权力的有效力量。

    掌权者何以如此放肆,把党纪国法当儿戏?刨根问底,正是权力组织形式的过时和不合理,促使掌权者将权力变成魔力。权力组织本身何不是人用来玩魔术的道具!

    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讲加强监督力度,讲干部的社会主义道德修养,讲正气。只讲,是改变不了现实极不公正局面的。不公正的来源不仅是人的私心杂念,更来自制度本身。沙村的权力组织形式还得延续下去。沙村党支部是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早已设定好的组织形式,让它同时兼任村的行政管理工作。基层党支部上传下达,指导和监督村的各项工作。支部委员由五个人组成,书记权力最大,一统村的政治和经济两大权。

    书记由党员选举产生,经由上级批准委任下来。书记一上任,党员即使想要集体罢免书记,也要通过上级批准。所以,书记虽然是党员选举的,但书记实际上却只对上级负责。而上级为了维护政绩、地区形象,一般不会允许罢免书记的「骚乱」出现,即使有此类事件,也会使用调解手段,除非上级非常不满意这个下属,有心要让他下台,不过这种事很少发生,因为村支书能坐在上这把交椅,也有他坚固的关系网。这个关系网包括与之交好的上级干部,分享书记权力的部分党员。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想法阻止弹劾书记。书记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他也积极将部分权力分给其它党员以笼络人心,巩固自己的地位。

    一旦成为书记,他的地位就相当稳定了。现任书记自1986年上任以来,除没有实权的妇女主任一职是因退休换人外,村委的其它职位都换过人,独有书记「岿然不动」。权力结构赋予书记偌大的权力,又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他稳固地位。更加令人向往书记之职。

    党员村民也明白其中的纠葛,所以不会在书记任期弹劾他,如果有人想取代现任的书记,也要等到换届选举之时。之前,他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想法结交上级干部,拉拢对书记有意见的党员。结交和拉拢都要符合对象的利益才能成功,要想登上书记的位置,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并且不一定成功。

    想动摇书记的位置,就得从村民对现任书记最不满的地方着手,在沙村,就是质疑书记的廉洁公正。有一个褚姓村民正在这样做。褚某在征地前承包了大片林地,征地时就得到了四十多万青苗赔偿费,他用这笔资金做工程,建筑业不景气后,又转了许多行业,发展都不十分理想。褚某社会关系广,也有钱,虽然他对我说不想做干部,他的一切举动都是「为民」。但他1992年征地时是村长,1998年又参加村委委员竞选,这两年来更是积极与一批党员联系,请他们吃饭,批评书记的政策和人品,提出自己的治村方针,还在2000年初的石场赔偿事件中出头。书记一家对他很反感,认为他一直以来都在同书记争,在村民中煽风点火,挑逗村民对书记不满。从褚某的行为来看,他其实想回村委当干部。他很积极地挖掘书记在经济活动中的漏洞,批评书记贪污、无能、不公正。他的意见在村民中有不少赞同者,但村民对他本人也颇有微词,他在村民眼里并不公正廉洁,而且脾气爆燥。相比之下,张书记温和得多。沙村集体经济局促,新的一届选举是否还会像上一届那样激烈?褚某说那样一个烂摊子,没有多少人愿意捡。书记也觉得做得累了。有些老党员却说,就让张书记做下去,「既然已经烂了,让他烂到底」。届时情况如何呢?拟目以待。不过,村的财务报告显示,村还有一大笔没有收回来的土地转让金和一百多亩没有转让的自留地。看来选举激不激烈,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村民对这笔隐形财富的评估。如果这笔隐形财富有转化为现金的可能,那么角逐村委委员职位的场面不会冷清。

    权力在集体资源枯竭前,都还有相当的魅力。在现在这样的权力机构中当一个掌权者,「掠食」相对顺畅安全。集体资源分配不公的情况,还会继续演下去。不过,「让他烂到底」这句话,听起来使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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