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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列传著录文体考述

作者:郭英德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1-07

《文镜秘府论·四声论》引隋刘善经(生卒年未详)的话也说: 今读范侯赞论,谢公赋表,辞气流靡,罕有挂碍,斯盖独悟于一时,为知声之创首也。[130] “范侯”即范晔,“谢公”即谢庄。刘善经所称赞的范晔、谢庄“为知声之创首”的文章,多半不是韵文,可见“笔”也未始不讲音调,只是不用押韵,所以范晔说“手笔差易”。其后“王融、谢朓(464-499)、沈约扬其波,以公家之言,不须安排声韵,而当时又通谓公家之言为笔,因立无韵为笔之说,其实笔之名非从无韵得也。然则属辞为笔,自汉以来之通言,无韵为笔,自宋以后之新说。要之声韵之说不起,文笔之别不明,故梁元帝(萧绎,508-554)谓古之文笔,今之文笔,其源又异也。”[131] 的确,在南朝诸朝中,刘宋一朝是文学思想变迁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后汉书》在《儒林传》之外明列《文苑传》,就是这一转折点的突出表征。从《后汉书·文苑传》记载看,为文人立传,往往用“文章”一词,如云: (王隆[生卒年不详,约9-57在世])能文章,所著诗、赋、铭、书凡二十六篇。[132] (李尤[生卒年不详,约69-144在世])少以文章显。和帝(刘肇,79-105,89-105在位)时,侍中贾逵(30-101)荐尤有相如(即司马相如)、扬雄之风,召诣东观,受诏作赋。[133] 这里的“文章”一词,显然主要指诗、赋等文体,虽不能肯定完全是指“有韵之文”,但无疑与文吏所通的章、奏、书、记之类是有区别的。又如《后汉书·傅毅传》记: 永元元年(89),车骑将军窦宪(?-92)复请毅为主记室,崔骃(?-92)为主簿。及宪迁大将军,复以毅为司马,班固为中护军。宪府文章之盛,冠于当时。[134] 这里的“文章”,显然决非指诸人的文吏才能,而是指他们的诗、赋等文体写作,表现出相当鲜明的文学自觉意识。 齐(479-502)末梁(502-557)初,刘勰在《文心雕龙·总术》中总结道: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135] 这既说明明确的“文”、“笔”之分是“近代”以来方有的,也说明这已是“今之常言”,即时人普遍习用的说法。《文心雕龙》卷2至卷5论文体部分,便采用了这种“文”、“笔”之分的有序的结构框架:《明诗》至《谐隐》10篇,是论述“有韵之文”的,《史传》至《书记》10篇是论述“无韵之笔”的。而且风气所转,这时也已相当明确地流行“文”重于“笔”的文学观念了[136]。而《后汉书》著录传主各体著述,习惯于采用先“文”后“笔”的著录顺序,正是这种时代风气的产物。 另外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在《后汉书》著录传主所著各种文体中,六言、七言等诗体,总是在诗之外单独著录,而且大多居于传主所著各种文体之末[137]。这还体现出《后汉书》文体排序规则中的雅俗观念。傅玄(217-278)《拟四愁诗四首序》说: 昔张平子作《四愁诗》,体小而俗,七言类也。[138] 由此可见,在魏晋时,人们仍然认为,七言作为文体,有“体小而俗”的特点,与“诗”所应有的典雅语体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陆机《鞠歌行序》感叹说: 三言、七言,虽奇宝名器,不遇知己,终不见重。愿逢知己,以托意焉。[139] 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虽然已将三言至九言都划归“诗”一类,但是他仍然认为诗以四言为正体,其余杂言多用为俗乐,说: 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言(当为“正”),其馀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140] 以四言为“正体”,则连魏晋以后已普遍流行的五言诗也居尊其下了。挚虞说: 五言者……于俳偕倡乐多用之。[141] 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也说: 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惟才所安。[142] 凡此都标示了文体观念中雅与俗的对立[143]。在文体分类中体现出审美趣味、文化趣味,或者说审美趣味、文化趣味渗透到文体分类之中,这也是中国古代文体分类观念的一大特色。   五、《后汉书》列传著录传主所著文辞篇数与文集编纂 《后汉书》列传在著录传主著述时,最后大多著录传主所著文辞的总篇数。这一体例也是渊源有自的。如本文第二节所述,《史记》著录传主著述,有的著录篇数,如卷74《孟子荀卿列传》;有的著录字数或连带著录篇数和字数,如卷63《老子韩非列传》。而东汉时刘向整理古文献,每书均作叙录,更是详叙文献典籍的篇数,如《晏子书录》云: 凡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章。除复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书无有三十六章,中书无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144] 班固《汉书》因有刘向《别录》可资参照,因此更是详列传主著述篇数,除前引《董仲舒传》以外,又如《贾谊传》:“凡所著述五十八篇”;《枚皋传》:“凡可读者百二十篇,其尤嫚戏不可读者尚数十篇”等[145]。 史书著录作家著述的篇数,实际上可视为作家著述编定成集的一个可靠证明。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章学诚(1738-1801)认为: (范晔《后汉书》)所次文士诸传,识其文笔,皆云所著诗赋碑箴颂诔若干篇,而不云文集若干卷,则文集之实已具,而文集之名犹未立也。[146] 而余嘉锡(1884-1955)则认为: 故西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故疑西京之末,已有别集,班固录扬(雄)、刘(向)之文,即就本集采掇之耳。[147] 按,据本文第二节引录《汉书》卷65《东方朔传》所谓“刘向所录朔书”云云,可见西汉末年虽无别集之名,已有别集之实,余嘉锡所言为是,而章学诚失于深考。至于《隋书·经籍志》说: 别集之名,盖汉东京之所创也。[148] 《四库总目提要·别集总叙》也说: 集始于东汉,荀况诸集,后人追题也。其自制名者,则始张融(444-497)《玉海集》。其区分部帙,则江淹(444-505)有《前集》、有《后集》……其体例均始于齐梁,盖集之盛,自是始也。[149] 二书所论,如果是就别集之名而言,则大体正确;如果是就别集之实而言,则显然有误。 而且,《后汉书》按文体著录传主著述,既是魏晋以降文人编集实践的反映,实际上也为后人分体编撰文集作了初步的准备。以文类区分,按部就班地编纂集子,这是魏晋南北朝时编集的通例。别集如前引《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记载: 景初(237-239)中诏曰:“……撰录(曹)植(192-232)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馀篇,副藏内外。”[150] 总集如挚虞编《文章流别集》,采取的也是“类聚区分”的体例[151],《隋书·经籍志》说: 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是后文集总钞,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152] 可见,受《文章流别集》的影响,分体别类成为六朝总集编纂的基本体例[153]。 魏晋六朝时期这种分体编撰文集的方式,与当时类书体例的确立不无关系。《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记载: 帝(曹丕)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凡千余篇,号曰《皇览》。[154] 同书《刘劭传》也记载:刘劭在黄初(220-226)中“受诏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155]。如果说,类书“随类相从”、“以类相从”的编纂体例,为集部文献的分体编纂,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范型;那么,《后汉书》对传主著述的著录,则为别集的编纂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六朝人鲜明的文体归类意识、文体辨析观念和文集编纂观念。 六、结 论 本文经过统计,在范晔《后汉书》列传中,有48篇传记著录了传主的著述情况。这48篇传记资料,既不是缕列传主单篇著述情况,也不是概述传主著述的编集情况,而是以文体统括传主的著述,并综合说明传主著述的篇数,形成别具一格、较为规范的著述体例。 在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这并不是《后汉书》的首创。在两晋时,史著在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已成定例,这正是《后汉书》著录传主著述的渊薮。当然,《三国志》等史著并不像《后汉书》那样大量采用这一体例,因此,使这一体例成为史书人物传记的著述规范,这无疑是《后汉书》的一大创举和贡献。 《后汉书》对传主所著文辞的著录,包括所著各种文体及未归入各体的杂出篇章。这表现出中国古代文体归类,大致采用“因文立体”的路数。这种通过归纳法而产生文类的思路,恰好与西方文体分类惯用的演绎法的思路形成鲜明的对照。 《后汉书》列传传主著述的著录次序,一般先经、史、子著述,后文辞著述。就现存的历史文献而言,从东汉中期起,人们已开始自觉地将经学与文辞相对称,显示出经学之外文辞的独立性,这正是文学自觉观念的最初表现。《后汉书》著录传主的著述,区分经、史、子与文辞,正是东汉中期以来经学与文辞相对称的时代观念的延续和强化。而《后汉书》分立《儒林传》与《文苑传》,也是同一时代观念的产物。 综考《后汉书》48条著录传主著述的传记资料,共著录了44类文体。《后汉书》对传主所著各种文体的著录次序,一般先诗、赋、碑、诔、颂、铭、赞、箴等“有韵之文”,后表、奏、论、议、令、教、策、书、记、檄、说等“无韵之笔”。这一著录次序,表现出从汉末至刘宋区分文笔的文体辨析观念已趋于明朗。 《后汉书》列传在著录传主著述时,最后大多著录传主所著文辞的总篇数。这一体例也是渊源有自的。史书著录作家著述的篇数,实际上可视为作家著述编定成集的一个可靠证明。而且,《后汉书》按文体著录传主著述,实际上也为分体编撰文集作了初步的准备,并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六朝人鲜明的文体归类意识、文体辨析观念和文集编纂观念。   2001年6月30日初稿 2003年12月15日二稿 2004年9月6日三稿   附记:笔者参加香港大学中文系主办的“先秦两汉文学与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01年10月10-14日),宣读论文《〈后汉书〉著录传主著述论略》,后刊载于香港大学中文系《汉学研究集刊》第1期(台北:大安出版社,2001年12月)。其后又撰《〈后汉书〉列传著录文体考述》一文,刊载于《文史》2002年第3辑(8月)。本文即以前二文为基础,详加改定而成。其中若干论述与前二文略有出入,当以此文为据。
 
[①]沈约:《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69《范晔传》,页1818-1820。 [②]司马彪《续汉书》83卷,《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著录,《宋史·艺文志》仅载刘昭补注《后汉志》30卷,不载司马彪《后汉书》。然则时至宋代,《续汉书》仅余八篇志,全书已佚失。参见宋云彬:《校点说明》,范晔撰:《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卷首,页1-2。 [③]这18人是:杜笃、王隆、史岑、夏恭、夏牙、傅毅、黄香、李尤、李胜、苏顺、曹众、刘珍、葛龚、王逸、崔琦、边韶、赵壹、张超。 [④]这30人是:卷14刘睦、刘騊駼,卷28桓谭、冯衍,卷35曹褒,卷36贾逵,卷37桓麟,卷40班彪、班固,卷42刘苍,卷43朱穆,卷44胡广,卷52崔骃、崔瑗、崔寔、崔烈,卷54杨修,卷57刘陶,卷59张衡,卷60马融、蔡邕,卷63李固,卷64延笃、卢植,卷65皇甫规、张奂,卷70孔融,卷79卫宏、服虔,卷84班昭。 [⑤]《后汉书》,卷28上,页961。 [⑥]《后汉书》,卷40下,页1386。 [⑦]《后汉书》,卷52,页1724。 [⑧]《后汉书》,卷59,页1939-1940。 [⑨]《后汉书》,卷60上,页1972。 [⑩]《后汉书》,卷60下,页2006-2007。 [11]《后汉书》,卷80上,页2618。 [12]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4),卷3,《文集》篇,页296。 [13]参见王瑶:《文体辨析与总集的成立》,见其《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页84-101;傅刚:《〈昭明文选〉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二章第三节《汉魏六朝文体辨析观念的产生与发展》,页75-93。 [14]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117,页3073。 [15]《史记》,卷63,页2147。 [16]《史记》,卷74,页2343。 [17]《史记》,卷63,页2141。 [18]《史记》,卷74,页2348。 [19]《史记》,卷121,页3127-3128。 [20]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56,页2525-2526。 [21]《汉书》,卷65,页2873。 [22]《汉书》,卷87,页3583。 [23]魏征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卷33《经籍志》,著录为143卷。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辑录为22卷。该书始撰于明帝(刘庄,28-75,58-75在位)永平年间(58-75),终于献帝(刘协,181-234,189-220在位)初平(190-193)年间,为本朝人撰本朝史。 [24]陈寿:《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54《吴书·吕蒙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载孙权语,页1275;又见同书卷64《吴书·孙峻传附留赞传》裴松之注引《吴书》,页1445。 [25]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卷4,页285。 [26]《东观汉记校注》,卷14,页550。 [27]《东观汉记校注》,卷15,页606。按,《北堂书钞》卷98、《艺文类聚》卷55引《东观汉记》,“书记”作“诗书”,并见吴树平,页606该条校注。晋谢承《后汉书》卷3载:“曹褒博雅疏通,尤好礼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备,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沉吟专思,寝则怀抱笔札,行则诵习文书,当其念至,忘所之适。”见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页42。《后汉书·曹褒传》与谢书文字悉同(《后汉书》,卷35,页1201-02),当本于谢书。 [28]《东观汉记校注》,卷16,页656。 [29]《东观汉记校注》,卷18,页829。 [30]《东观汉记校注》,卷19,页839。 [31]《宋书》,卷69,页1820。 [32]见《隋书》,卷33,页954。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辑录了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沈、张莹、袁山松、张璠等八家后汉史著述的佚文。 [33]汪文台:《七家后汉书》(光绪八年[1882]镇江[今属江苏]林氏刊本)中谢承《后汉书》辑本,卷5列传目《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卷6列传目《方术》、《逸民》、《列女》,其中《文苑传》见页10B-12A。此书列传目,实据范晔《后汉书》列传目推演而成,但据佚文内容分析,似有所据。 [34]《三国志》,卷9《魏书·何晏传》,页292。 [35]《三国志》,卷21《魏书·王粲传》,页599。 [36]《三国志》,卷21《魏书·王粲传附应玚、刘桢传》,页601。 [37]《三国志》,卷42《蜀书·郄正传》,页1041。 [38]《三国志》,卷53《吴书·张纮传》,页1246。 [39]《三国志》,卷53《吴书·薛综传》,页1254。 [40]《后汉书》,卷42,页1441。 [41]《三国志》,卷19,页576。引文中顿号为我所加。按,曹植卒于魏明帝(曹叡,205-239,227-239在位)太和六年(232),明帝景初年号凡三年(237-239),所谓“景初中”当即景初二年(238)。 [42]《三国志》,卷19,页560。 [43]常璩著,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4),《前言》,页2。 [44]《华阳国志校注》,卷10,页750。可参看《后汉书》卷80《李胜传》:“(胜)亦有文才,为东观郎,著赋、诔、颂、论数十篇。”(页2616) [45]《华阳国志校注》,卷11,页838。按,《三国志》卷42《蜀书》十二注引《华阳国志》,作:“(文)立章、奏、诗、赋、论、颂凡数十篇。”(页1032) [46]《华阳国志校注》,卷11,页882。 [47]傅刚:《论汉魏六朝文体辨析观念的产生与发展》,《文学遗产》1996年第6期,页24;又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76-77。当然,我们不能忽视蔡邕《独断》一书所体现的文体辨析观念,但该书主要是论述礼制典章、考释事物名称的著作,所论并非“文”或“文章”,参见跃进:《〈独断〉与秦汉文体研究》,载《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页11-25。 [48]《后汉书》,页2277、页2652。按《后汉书·祢衡传》:“(黄)祖长子射为章陵太守,尤善于衡。尝与衡俱游,共读蔡邕所作碑文”。《后汉书》,卷80下,页2657。据此,碑文即刻于碑上之文,省称为碑。明人吴讷《文章辨体序说》列“碑”,而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则作“碑文”,亦可为旁证。见《文体明辨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52,页144。 [49]《后汉书》,页2108。 [50]《后汉书》,页2792。 [51]《后汉书》,页2007、页2613、页2137。按《说文》:“祝,祭主赞词也者。”《释名》:“祝,属也。以善恶之词相属著也。”《玉篇》:“祝,祭词也。”祝之本训为祭官,引申为祭神祈福之辞,故亦作“祝文”。范文斓云:“祝亦通作祷。”并引前贤之说以为证,参见《文心雕龙注》,卷2,页179。 [52]《后汉书》,页1731,页2652。按《周礼·春官·小宗伯》:“祷祠于上下神示(祇)。”注:“求福曰祷,得求曰祠。”则祠亦祷也。又《礼记·王制》:“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则荐亦祷、祝之类也。 [53]《后汉书》,页1329,页2792。按《论衡·对作篇》:“上书谓之奏。”见王充著、刘盼遂集解:《论衡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57),卷29,页577。《文心雕龙·奏启》:“自汉以来,奏事或称上疏。”《文心雕龙注》,卷5,页422。据此,奏事即奏,亦称上书或上疏。 [54]《后汉书》,页2137,页1386、页1437、页1731、页1790。按《文心雕龙·书记》:“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笺。……公幹笺记,丽而规益……”。《文心雕龙注》,卷5,页456-457。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说:“案笺之于记,随事立名,义非有别。观《文选》所载阮嗣宗《奏记诣蒋公》,诚为公府所施;而任彦升《到大司马记室笺》,则亦公府也。故知汉来二体非甚分析也。” [55]《后汉书》,页1851。按条教,原意为条文、教令,《汉书·董仲舒传》:“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几百二十三篇。”《汉书》,卷56,页2525。后多指郡守等地方长官所下的教令,《后汉书·史弼传》李贤注引《续汉书》:“(史)敞为京兆尹,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后汉书》,卷64,页2108。简称“教”,蔡邕《独断》曰:“诸侯言曰教。”见萧统:《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卷36注引,页505。按今本《独断》无此语。 [56]《后汉书》,页1972、页2089、页2144,页2279。按两汉之“策”或称“策文”,细分之,可分为“射策”与“对策”,见《文心雕龙·议对》,《文心雕龙注》,卷5,页439;及《汉书·萧望之传》“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颜师古注(《汉书》,卷78,页3272)。 [57]《后汉书》,页1441。 [58]《史记》,卷8,页389。 [59]《汉书》,卷30,页1754。 [60]《宋书》,卷100,页2459。 [61]《后汉书》,页2609、页2617、页2618、页2635。 [62]《文心雕龙注》,卷3,页256。 [63]《文心雕龙注》,页269,注[31]。 [64]《后汉书》,页1240、页2617、页1731。 [65]《后汉书》,页1441。 [66]《后汉书》,页2007、页2137、页2144。 [67]《后汉书》,页2089。 [68]《后汉书》,页2007、页2279。 [69]《后汉书》,页1386。 [70]《后汉书》,页2089、页2108、页2137、页2279。 [71]《后汉书》,页1386,页1437,页1731,页1790。 [72]《后汉书》,页2007、页2279、页2583、页2618。 [73]《后汉书》,页1003。 [74]《后汉书》,页1441。 [75]《后汉书》,卷103,页3285。 [76]《汉书·艺文志》“诗赋”类,以“歌诗”与赋体并列(《汉书》,卷30,页1754-55),实为《文心雕龙》所本。而《隋书·经籍志》著录《梁武帝杂文集》10卷、谢沈《文章志录杂文》8卷及阙名《杂文》16卷、《梁代杂文》3卷(《隋书》,卷35,页1076、页1082、页1086),可知梁人习以杂文为文类名称。 [77]这13篇传记是:卷28下《冯衍传》,卷40下《班固传》,卷52《崔骃传》、《崔瑗传》,卷59《张衡传》,卷60下《蔡邕传》,卷79《服虔传》,卷80上《杜笃传》、《史岑传》、《夏恭传》、《傅毅传》、《李尤传》、《崔琦传》。 [78]《后汉书》,页1722,页1724,页1940,页2613,页2616。 [79]《隋书》,卷36,页1086。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282。 [80]《后汉书》,卷40下,页1386。 [81]《文选》,卷48,页682-685。 [82]《文心雕龙注》,卷5,页394。 [83]《后汉书》,卷52,页1731。按《艺文类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卷25载崔寔《答讥》,页459-460。 [84]《文选》,卷45,页633-36。 [85]《文心雕龙注》,卷3,页255。 [86]按《应讥》亦同于《后汉书》卷64《延笃传》中的《应讯》,李贤注云:“讯,问也。盖《答客难》之类。”(《后汉书》,页2108)又,卷59《张衡传》的杂出篇章有《应闲》(《后汉书》,页1940),亦为此类。《应闲》,亦即《应间》(间为闲之俗写),《文心雕龙·杂文》说:“张衡《应间》,密而兼雅”,《文心雕龙注》,卷3,页255。 [87]徐师曾:《文体明辨序》,《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页78。 [88]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83-184。文中说:“该书共收文体八十五类”,误,应为八十四类,同书第215页即作:“《文章缘起》共分八十四类”。 [89]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185-192。 [90]见《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 [91]参见郭英德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页160-162。 [92]托多洛夫(Tzvetan Todorov,1939-)将文类研究分为归纳与演绎两种方法,见Tzvetan Todorov:“Literary Genres,”Vassilis Lambropoulos and David Neal Miller,eds. Twentieth-Century Literary Theory:An Introductory Anthology (Albany:State U of New York P, 1987),p.191。参看钱仓水:《文体分类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页173-193。 [93]亚理斯多德:《诗学》(Poetics,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页3-10。 [94]黑格尔:《美学》(Aesthetics, 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第3卷,下册,页96-102。 [95]韦勒克(René Wellek)、沃伦(Austin Warren):《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刘象愚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第十七章《文学的类型》,页268。 [96]可参看乌尔利希·威斯坦因(Ulrich Weisstein):《文学体裁研究》(“The Study of Literary Genres”),盛宁译,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研究组:《比较文学研究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页278-300。莫·卡冈(Μ.Κагн):《艺术形态学》(МОРФОЛЛОГИЯ ИСКУССТВА,凌继尧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页418-433。 [97]陶东风:《文体演变及其文化意味》(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页51;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页110-18。 [98]克罗齐(Benedetto Croce):《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Aesthetic as Science of Expression and General Linguistic, 王天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页285。 [99]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三课《论汉魏之际文学变迁》,页20。 [100]《独断》收入《四库全书》子部十杂家类二杂考之属,《释名》收入《四库全书》经部十小学类一训诂之属。 [101]王应麟:《玉海》(《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51。 [102]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51,页1427。 [103]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全晋文》卷77。 [104]《隋书》,卷35,页1089。 [105]《宋书》卷100《沈子亮传》云:“所著诗、赋、颂、赞、三言、诔、哀辞、祭告请雨文、乐府、挽歌、连珠、教记、白事、笺、表、签、议一百八十九首。”(页2452)《沈林子传》云:“所著诗、赋、赞、三言、箴、祭文、乐府、表、笺、书、记、白事、启事、论、老子一百二十一首。”(页2459)《沈璞传》云:“所著赋、颂、赞、祭文、诔、七、吊、四五言诗、笺、表,皆遇乱零失,今所余诗笔杂文凡二十首。”(页2465) [106]魏收:《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这14篇是:卷19中《任城王云传附彝兄顺传》,卷20《安丰王猛传附子延明传》,卷32《封懿传附轨子伟伯传》,卷36《李顺传附希宗弟骞传》,卷38《刁雍传》,卷40《陆俟传附凯子恭之传》,卷48《高允传》,卷52《赵逸传》,卷54《高闾列传》,卷55《游明根列传附子肇传》,卷55《刘芳列传附从子懋传》,卷62《李彪列传》,卷65《李平列传》,卷67《崔光列传》。 [107]按,《汉书·刘向传》云:“更生以通达能属文辞,与王褒、张子侨等并进对,献赋颂凡数十篇。”《汉书》,卷36 ,页1928。又同书《东方朔传》云:“(东方)朔之文辞,此二篇(指《答客难》和《非有先生论》)最善。”《汉书》,卷65,页2873。《后汉书·崔瑗传》称:“(崔)瑗高于文辞,尤善为书、记、箴、铭”。《后汉书》,卷52,页1724。这里所谓“文辞”,皆指经、史、子著述之外的文章诗赋,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含义。本文即用此意。参见兴膳宏:《六朝期における文学観の展開——ジャンル论を中心に》,见其《中国の文学理論》(东京:筑摩书房,1988),页9-17。 [108]这15人是:刘睦、刘騊駼、桓谭、贾逵、班彪、班固、胡广、刘陶、张衡、马融、蔡邕、延笃、卫宏、服虔、刘珍。 [109]《胡广传》云:“乃悉撰次首目,为之解释,名曰《百官箴》。其余所著诗、赋、铭、颂、箴、吊及诸解诂,凡二十二篇。”《后汉书》,卷44,页1511。《刘珍传》云:“著诔、颂、连珠,凡七篇。又撰《释名》三十篇,以辩万物之称号云。”《后汉书》,卷80上,页2617。 [110]《后汉书》,卷36,页1240。 [111]《后汉书》,卷57,页1851。 [112]《后汉书》,卷79,页2576。 [113]《后汉书》,卷80上,页2617。 [114]《后汉书》,卷6,页261。 [115]《后汉书》,卷44,页1506。参见同书《左雄传》录阳嘉元年(132)左雄上书云:“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后汉书》,卷61,页2020。 [116]“文吏”与“儒者”对称始见于西汉后期,《汉书·何武传》记载:(何武[约前73-后3])“疾朋党,问文吏必于儒者,问儒者必于文吏,以相参验。”《汉书》,卷86,页3485。但此处尚未明言二者所掌握的不同知识和技能。 [117]《后汉书·胡广传》注引《汉杂事》曰:“凡群臣之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后汉书》,卷449,页1506。 [118]余嘉锡:《目录学发微》(成都:巴蜀书社,1991),卷3,页87-90。 [119]这8条是: (1)《刘苍传》:“诏告中傅,封上(刘)苍自建武以来章奏及所作书、记、赋、颂、七言、别字、歌诗,并集览焉。”(范晔,卷42,页1441) (2)《朱穆传》:“所著论、策、奏、教、书、诗、记、嘲,凡二十篇。”(卷43,页1473) (3)《崔烈传》:“烈有文才,所著诗、书、教、颂等,凡四篇。”(卷52,页1732) (4)《崔寔传》:“所著碑、论、箴、铭、答、七言、祠、文、表、记、书,凡十五篇。”(卷52,页1731) (5)《刘陶传》:“著书数十万言,又作《七曜论》、《匡老子》、《反韩非》、《复孟轲》,及上书言当世便事、条教、赋、奏、书、记、辩疑,凡百余篇。”(卷57,页1851) (6)《李固传》:“所著章、表、奏、议、教令、对策、记、铭,凡十一篇。”(卷63,页2089) (7)《杜笃传》:“所著赋、诔、吊、书、赞、七言、《女诫》及杂文,凡十八篇。”(卷80上,页2609) (8)《苏顺传》:“所著赋、论、诔、哀辞、杂文,凡十六篇。”(卷80上,页2617) 按,其中(3)、(7)、(8)3条仍以诗或赋居首。 [120]逯钦立《说文笔》已先发此论,见逯钦立遗著、吴云整理:《汉魏六朝文学论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页347-348。 [121]曹丕:《典论·论文》,《文选》,卷52,页720。按《典论·论文》始作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冬,见曹融南、傅刚:《论曹丕曹植文学价值观的一致性及其背景》,《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1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8),页220-21;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张连第译,《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1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1),页110。 [122]参见林田慎之助:《〈典论·论文〉和〈文赋〉》,《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12辑,页117;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页38-42。 [123]《三国志》,卷21,页602。 [124]见逯钦立:《〈文赋〉撰出年代考》,原载《学原》2卷1期(1948年6月),页61-64;后收入《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页421-434。有人认为《文赋》撰于永康元年(300)之春月,见姜剑云:《〈文赋〉撰年疑案新断》,《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页57-61。 [125]陆机:《文赋》,《文选》,卷17,页241。 [126]参见兴膳宏:《六朝期におけゐ文学观の展开——ジャンル论を中心に》,见氏著《中国の文学理论》,页23-28;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北京:中华书局,1996),页107;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页101-06。 [127]《宋书》,卷75,页1959。按《南史·沈庆之传》亦载,沈庆之对颜峻说:“君但当知笔札之事。”《南史》,卷37,页956。 [128]《宋书》,卷59《范晔传》,页1830。 [129]钟嵘著,曹旭集注:《诗品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页337。 [130]弘法大师原撰,王利器校注:《文镜秘府论校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天卷,页93。 [131]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页112-113。按,梁元帝萧绎之说,见《金楼子》(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4《立言篇》。 [132]《后汉书》,卷80上,页2609。 [133]《后汉书》,卷80上,页2616。 [134]《后汉书》,卷80上,页2613。 [135]《文心雕龙注》,卷9,页655。 [136]关于南北朝时期的“文笔说”,参见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页3-7,页106-113;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页210-215;逯钦立:《说文笔》,《汉魏六朝文学论集》,页312-371;郭绍虞:《文笔说考辨》,见其《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下编,页295-350;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页189-206;曹道衡《南朝文风和〈文选〉》,《文学遗产》1995年第5期,页38-64;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81-89。 [137]“六言”,见卷40下《班固传》(《后汉书》,页1386),卷70《孔融传》(页2279);“七言”,见卷42《刘苍传》(页1441)、卷52《崔瑗传》(页1724)、《崔寔传 》(页1731),卷59《张衡传》(页1940),卷60上《马融传》(页1972),卷80上《杜笃传》(页2609)、《崔琦传》(页2623)。 [138]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晋诗》,卷1,页573。 [139]《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5,页667。 [140]《艺文类聚》,卷56,页1018-1019。又见《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卷77。 [141]挚虞:《文章流别论》,《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卷77。 [142]《文心雕龙注》,卷2《明诗》,页67。直到唐代李白还说:“兴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孟棨《本事诗》引。 [143]参见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70-71。关于先秦至六朝的雅俗之辨,参见村上哲见:《雅俗考》,顾歆艺译,《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4辑(北京:中华书局,1997),页423-441;于迎春:《“雅”“俗”观念自先秦至汉末的演变及其文学意义》,《文学评论》1996年第3期。 [144]晏婴:《晏子春秋》(《四部丛刊》影印明活字本),卷首,页1A。 [145]依次见《后汉书》,卷48,页2265;卷51,页2367。 [146]《文史通义校注》,卷3,《文集》篇,页296。 [147]余嘉锡:《古书通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卷2,《明体例第二》,页52,页69。 [148]《隋书》,卷35,页1081。 [149]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卷148,页1271。 [150]《三国志》,卷19,页576。 [151]《晋书·挚虞传》:“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晋书》,卷51,页1427。 [152]《隋书》,卷35,页1089-90。 [153]参见王瑶:《文体辨析与总集的成立》,见其《中古文学史论》,页84-101;傅刚:《〈昭明文选〉研究》,页34-41。 [154]《三国志》,卷2,页88。 [155]《三国志》,卷21,页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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