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赛博文化”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影响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07-03-17
四、对策研究
(一)加强赛博空间的法制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未成年人道德发展的网络环境
针对赛博空间中传输数据的安全及黄毒泛滥等一系列问题,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利用法律对网络进行管制。我国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是对我国公民使用网络的法律要求,是每一个网民都应遵守的。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新加坡在其《关于国际互联网管理的部分规定》中,明确列出了在网络中禁止传播的内容,其中包括公共安全与国际方面的导致不和谐的以及公共道德方面的共11项内容。[9]目前世界各国还没有一部全球统一规范所有因特网使用者的法律,这就要求世界各国要紧密合作,相互配合,尽快共同制订一部全球性的互联网的法律,用法律打击黄毒、黑客的泛滥,给未成年人的道德形成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
(二)建设网络主导文化,营造网络道德环境的“生态园”
赛博文化作为网络时代的人类文化现象,它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文化延伸和多样化的展现,具有必然性与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其虚拟性、非中心性、无政府主义以及非秩序化等特征的影响,造成了网络时代道德的某些“失落”与“滑坡”。网络色情、暴力、犯罪等信息,毒害着未成年人的心灵,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从此意义上而言,网络文化的负面影响,给人类特别是给广大未成年人带来的是一个危及人类生存质量与发展走向的世界性问题,是一个甚至比“生态园”破坏更严重的影响道德环境“生物圈”的严肃问题,是一个危害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的大是大非问题。
建设网络道德文化,确立网络主流道德文化的地位,是防止未成年人价值观被完全西化,保护人类道德文明,形成网络道德“生态园”的主要路径。
(三)加大网络道德教育力度,形成“赛博空间”的个体道德自律
为防止与克服网络文化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的负面影响,我们可以加强政府、社会对网址的管理、立法、监控,提高网络的信息过滤技术。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而最根本途径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力度,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提高赛博空间个体的道德认知水平,重视赛博空间个体道德情感与意志的培养,养成赛博空间未成年人个体道德行为习惯,使未成年人成为新时代具有较高网络道德自律水平的合格公民。
注:
[1]曾国屏、 李正风:《赛博论·赛博空间·社会和文化变章》,《哲学动态》1998年第5期
[2]刘友红:《技术专家创造了电脑空间文化》,《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期
[3]徐洁:《关于赛博文化挑战教育的几点认识和对策》,《中国教育学刊》2000年第5期
[4]沈贵鹏:《网络社会与青少年亚道德——兼谈网络道德教育》,《当代青年研究》2000年第2期
[5]孙少晶:《网络传播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青年研究》1999年第7期
[6][德]费里德里希·包尔生著,何怀宏等译:《伦理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5页
[7]苑立强:《网络对道德的双重影响》,《科技时报》2000年6月30日
[8]《“E代教育”——网络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与相应的教育对策》(上),《教育导刊》2002年8、9号上半月
[9]刘济良:《论网络时代与道德教育》,《河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