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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途径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9-11

论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7(a)-0236-01

  法律素养是指大学生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将其内化为法律情感、法律意志和法律信仰并外化为运用法律的能力。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和提升主要借助高校思政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职高专医学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医德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既要求学生具备医学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和实践。目前,本科医学院校已普遍开设了卫生法学等课程,而高职高专医学院校中的相关法律教育体系还比较薄弱,缺乏统一教学的大纲,教学水平参差不齐,而且针对法律素养提升的实践教学未纳入教学体系。

  1 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现状

  第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学生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05方案”中,专科学校开设的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八章内容仅有两章是法律基础,其中具体法律知识较少,指导性较差。由于这门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大多数思政课教师授课时都以思想道德修养为主,法律基础部分主要侧重于法律精神和信仰的讲解。关于法律基础方面,主要使学生树立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加之,法律基础部分学时较少,实践性不强,致使部分学生即使系统学习了这门课,也没有真正提高法律素养。

  第二、大多数学生重视专业知识,轻视法律知识的学习。

  近年来,高职高专学生就业面临较大的困境,使得学生不得不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操作技能的训练。而对于包括法律知识等在内的人文素养较为轻视,大部分学生将学习法律知识定位于应付考试,甚至有的学生认为“不学法照样可以工作生活”。

  第三、缺乏既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复合型教师。

  在医学生的法律教育中,有一支素质优良且能同时兼顾医学与法学的教师队伍是教育的关键。目前,高职高专医学院校承担法律教学的大多数具有法学专业学历和职称,但缺乏医学知识和实践。一些老师在授课时往往泛泛而谈法学知识,很少将法学与医学相结合,更无法有效的指导学生利用法学知识为医学服务。

  第四、高职高专医学院校法律学习氛围不浓厚。

  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图书馆藏书中,法律方面的图书资料较少,而且比较陈旧。大多数院校很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相关法律宣传活动,校园内缺乏法律氛围,学生在课堂外也较少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对法律难以产生兴趣,这直接导致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养较低。

  2 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养途径

  2.1 提升法律课教师素质,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法律课教师应在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养中起积极的主导作用。因为课堂教学仍然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法律课教师一定要守住这块阵地。为此,法律课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既要知识渊博,通晓卫生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又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人格魅力,使学生耳濡目染,自觉提高法律素养。学校要积极打造一支法律知识过硬而且熟悉医学知识的师资队伍,要做到“两手抓”,一手抓法律教师的师资培训和提高,积极对法律教师进行医学知识普及和培训;一手抓新教师的引进,着力建设法学与医学紧密结合的师资队伍。学校还可以聘请具有处理医疗法律实践经验的律师作为法律课程的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案例教学,以此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2.2 加大课程改革力度,细化法律教学内容

  针对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及未来岗位对毕业生法律知识的要求,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必须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授学生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开设《卫生法概要》等课程,以增加法律教学学时、细化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中重点讲述与将来学生医学实践相关的涉及医疗主体、医疗行为、医患关系、医疗权利义务等的内容。法律课程改革过程中,应强化两方面的教学内容,即基础法律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基础法律知识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过学习使学生将学到的法律知识真正内化成自己的认识,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并外化成自觉的守法、用法行为。在卫生法律知识的教学方面,在开设《卫生法概要》的基础上,关注卫生法律的新发展,向学生讲述医疗保险制度、器官移植、安乐死等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实务类选修课程,加强训练学生运用相关知识处理实际案例的能力。学生通过在校法律知识的综合学习,能够全面了解医疗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能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

  2.3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法律学习、宣传氛围

  校园实践教学作为大学生的第二课堂,是思政课的辅助教学和延伸,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有效形式。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以校外文化建设为中心的第二课堂活动,以此为载体,使学生潜移默化进行法律实践,主要形式有法律文化宣传、法律社团活动、模拟法庭、广播站开辟法制广角、校报专设法律教育栏目等。这样可以使大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耳濡目染,形成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习惯。

  2.4 改进法律教学方法,提高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要提高法律教学的实效性,必须遵循法律教育的特点。遵循法律教育中从“认同”规范到“接受”规范再到“消化”规范的过程,积极培养学生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现代法治理念。同时法律教师要真正认识到法律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必须付诸法律实践,才能真正学好法律,因此要积极尝试“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法律教师要积极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案例式、角色扮演式、模拟法庭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真正让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成为教学主体。在教学过程中真正使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提高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2.5 拓展校外实践活动,增强法律素养培养的实效性

  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思政课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的参观考察、社会调查、或在医院实习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应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校外实践教学主要依托学校建立的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如法院、法制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通过法律实践,把枯燥的法律理论的学习变成生动的法律知识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其分析、推理、思考相关法律问题,进而促进其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通过这种法律实践的感知和体验,使学生感知法律功能、树立法律信仰,提高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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