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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湘南永州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探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12-01

对湘南永州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探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革新。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进城市务工,将其小孩留在农村便成了留守儿童。这些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父母亲背井离乡进城务工,使他们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教育引导和帮助,在情感上也得不到父母亲的关心和呵护。使其这群特殊孩子的权益得不到应有享受和保护。易产生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方面的偏离,在个性、心理上得不到正常发展,从而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走上不正确的人生道路。留守儿童的问题,已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和重视。学院每年深入永州农村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性开展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关爱行动,对永州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本文就永州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湘南永州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益难以得到保全

  调查湘南永州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的形式发现,主要有单亲监护、祖辈监护、亲友监护、同辈监护、自我监护等五种形式,其中单亲监护,约占49%;祖辈监护,约占37%;亲友监护,约占10%;同辈监护,约占2%;自我监护,约占1%。这种状况对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产生了严重影响。其一,是由于有的监护人对监护责任存在不明确。简单认为能使小孩不饿着冻着,不出事就行了,没有很好的引导和教育,重养而轻教。其二,是由于有的监护人对小孩的教育存在精力不足。这部分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出现浅层化,即只对孩子的吃与穿之类日常生活表层化关怀,无法承担起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其三,是由于有较多的监护人对小孩是因其教育能力不足。只能用传统的旧观念和旧方法去教育孩子,对小孩肆意怜爱而造成了娇生惯养。又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无能力对孩子进行学业辅导,也没能在法制、安全、卫生等方面对孩子进行教育,这就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产生了严重影响。

  2.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调查发现,48%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40%成绩中等偏下。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存在新问题。其一,是有些留守儿童的学习有间断性。因受到各种原因的影响,有些儿童不断“流出”和“回流”,造成了学习间断。其二,是留守儿童的失学现象严重。有留守儿童因家庭的变故而逃学或辍学后,家长不重视,学校无法得到配合,留守儿童的复学率很低。其三,是留守儿童的升学率也不高,留级生增多。

  3.农村留守儿童的人身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人身权难以得到保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身易受侵害。很容易受到监护人、老师、学友、乡邻、社会恶势力或交通事故等的侵害。近年来,在留守儿童身上出现溺水、拐卖、奸幼、伤害、杀害等悲剧时有发生。二是监管乏力,走入歧路。由于家庭监管缺位,学校监管困难或不力,有很多的青少年日夜沉入网吧,迷于网络的各种游戏或者是武打、色情等影视之中,有的留守儿童还经常与社会上混的失足青少年在一起,时间长了就染上恶习,成为他们引诱利用的打手、帮凶而失足犯罪。近年来,对青少年犯罪的调查统计情况表明,在青少年犯罪分子中有近20%的是农村留守儿童。

  4.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权益难以得到保全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家庭监管和教育的缺位,导致他们的社交能力不强,出现胆怯、自卑,感情冷漠等心理缺陷也将严重影响其将来的成长和发展;学校也很难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甚至有些学校教育简单、粗暴,导致他们心智发展不健全或者走上邪路。

  二、发展农村经济,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对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逐步消除城乡差别

  一是要利用好中央一号文件政策,努力发展农村绿色经济和生态农业,开发利用农村土地等资源,加快第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乡镇绿色生态企业,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在本地就近就业。大大减少农民背井离乡远去大城市务工,从而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家庭缺失缺位问题。二是要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破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相关制度的壁垒,为其子女跟随父母进入务工城市读书提供快捷优良的政策法规环境,使农民少年儿童与城市少年儿童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制定当地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实施就业创业“反哺行动?十百千工程”,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为外出务工农民搭建返乡创业平台。

  2.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要树立高度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充分重视子女情感需求和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不能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更不能只关注孩子的考试成绩,特别是不能以考试成绩分数高低来评判孩子,而应多关心孩子的“德”发展和人格完善,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注重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别是孩子成长发展的关键时间,在与孩子相处时一定要树立良好形象,言传身教,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

  3.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公平的受教育机制

  政府教育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法规。要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特别是要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拨付公用经费。同时,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学位,优化学校资源,科学规划学校充分接纳农民工子女就学。   4.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确立相关主体的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责任

  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构建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网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着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户籍管理与权益保护;民政部门要积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机制;卫生部门要逐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妇联、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要继续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加强市县两级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好留守少年儿童的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权益保护等服务工作;社区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各项社会服务,整合资源,努力做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各项工作。

  5.坚持儿童本位意识,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障体系

  要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义务教育法》,强化父母亲和监护人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借鉴国外一些国家法治的成功经验,剥夺不合格父母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做法,依法赋予政法部门对其父母的追究权。特别是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和教唆儿童违法犯罪的人要依法严惩,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对青少年生活的村庄及学校周边的黑恶势力、违规网吧等进行有力打击和整治,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有效的疏导、管教、关爱。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全市县青少年维权中心和青少年法制学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安全防范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对留守儿童教育中去,推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助员和和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及时矫正青少年开展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在各乡镇开办青少年家长法律学习班,由法律专家定期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内化家长的法律意识。并强化对“空壳”式家庭的管理,减少违法犯罪青少年漏管失控的事情发生。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关爱留守儿童是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农村家庭幸福的“民心工程”;更是维系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工程”,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工程”,全社会行动起来关爱和维护留守儿童的权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对湘南永州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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