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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78年间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演变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6-29

1949~1978年间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演变

  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开始前,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了探索。一方面,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另一方面,由于我党缺乏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科学认识和实践经验,并受到“左倾”的影响,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了毁灭性打击。这个历史阶段可细化为四个时期。

  一、以利用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49年10月~1951年12月,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非公有制经济有着相对科学的分析和认识,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3年时间里,为国民经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多年的战争,国库空虚,财政困难,面临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党清醒地认识到:想要迅速恢复和重建健康的国民经济,单靠重建国营工商业一种途径,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于是,我党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所有制结构为五种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个体经济)并存,提出了新时期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强调了“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但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1]毛泽东还在1950年6月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告诫全党:“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2]这一时期的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既采取团结政策,让其得到存续和发展,又采取一定的限制和引导政策,提防其对国计民生产生不利影响,引导其向资本主义国家过渡。

  二、以限制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52年1月~1952年12月,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伸缩性的限制政策,认为限制与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3]

  从1949年4月~1951年底,仍有不法资本家、国民党残余势力扰乱经济秩序,全国出现四次物价较大幅度地上涨,部分民族资本家唯利是图,让中共对以利用为主的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开始有所动摇。1951年底~1952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党政机关内部以及私营工商企业中,分别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揭发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通过行贿、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经济斗争逐渐演变成政治斗争,经济问题从此被当成阶级斗争来对待,中共开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从利用为主转变为限制为主。

  三、从限制到几乎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造时期

  土地革命、抗美援朝以及国民经济恢复三件大事的顺利完成,使中共一直以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指导思想开始动摇。毛泽东在1952年9月的中共中央书记会议上,提出要用10年~15年时间,基本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以后才开始过渡,[4]经济上从继续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向消灭资本主义过渡。1953年1月~1956年12月,我党对非公经济的政策也从利用、限制向消灭民族资本主义转变。

  1953年春,李维汉等向中央提交了一份经济报告,毛泽东非常赞同“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民族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具体途径”这一提法,并把报告中的“利用、限制、改组”改为“利用、限制、改造”。1953年9月,中共宣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这标志着中共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终形成,也标志着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消灭私有制经济,使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此后的3年,国家又先后对工商业、农业以及手工业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但由于改造的步伐过快、过急、过粗,整个改造已经演变成为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过程。

  四、政策反复调整最终混乱、失调的时期

  1956年9月~1976年期间,我党对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政策的制定,试图返回正确道路,但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政策反复调整,最终陷入长期混乱失调的状态。由于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波兰和匈牙利发生骚乱,毛泽东提出以苏为鉴,党内一些领导人开始对国情、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重新思考,也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作出调整。1956年9月八大上,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发展模式;[5]刘少奇和周恩来先后主张部分手工业要长期保持单独经营方式。同年12月,毛泽东也提出:“可以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可是,这些科学的理论和政策被“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以及“人民工社会”运动终止了,未能贯彻落实。

  反右斗争,使党在经济政策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打压政策越演越烈。毛泽东在1957年2月的最高国务院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在此思想影响下,党在经济建设上指导思想越发偏左,开始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作用。1958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经济、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对工业户、个体手工业户、小商小贩提出了不许存在、合并、重组等要求。同年5月,毛泽东又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指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始终是国内主要矛盾”。这一时期,私营、个体近乎绝迹,生产力严重破坏,外加自然灾害,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出现负增长,我党开始意识到“左”的危害。于是,在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上,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非公有制经济又获得了发展机会。

  但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又提“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使此前所有允许、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全部被废止。1964年4月,中央发布《进一步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指示报告》,此后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走上了“非公有制经济绝技、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经济发展道路。在“左”倾思想下,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大批“三自一包”、大搞“穷过渡”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所剩无几,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完全束缚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个时期,不仅是我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经历曲折和失误的时期,也是我党在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上出现脱离实际最严重的时期。

  (作者单位为中共开原市委党校)

1949~1978年间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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