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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7-01-27

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中图分类号:D9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3-0239-02

  从课程特征上看,法学既是一门基础性学科,又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广泛应用社会各个行业的综合性学科。[1]在高校法学教育中,教师的授课目标不仅仅在于提高学生的法学基础水平,帮助他们扎实基本技能,同时也在于为社会培养高水平的法学专业型人才,帮助学生将批判性与创新性的法律思维应用到生活当中,以此获得更好的生活水平。简言之,法学学习的关键不仅在于理论也在于实践。学生想获得更好的实践成果,让所学知识不再只是一纸空文,就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实践中来,学会应用法学。

  一、 传统法学授课方式中存在的弊端

  受教学经验及外部环境的限制,多数高校的法学教学依然采用板书式授课,这种教学方式虽然有着其自身的优点,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的养成,不利于丰富课堂内容、提高课堂氛围。

  (一)授课内容陈旧

  法学是一门积累性较强的学科。学生想在法学学习中获得更好的成绩,就必须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深化自己的法律修养与法律意识,逐步实现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2]

  授课过程中,教师会要求学生记录一些法学理论内容,并将这部分内容与所学的知识联系起来进行了解,以此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然而,由于授课内容相对枯燥,课本更新速度偏慢,经常出现法学教学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的情况,此时,学生虽然可以学会法律知识并将其应用在日常生活中,但这种知识的应用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也不能用作法律判断的全部依据。事实上,法官和律师在进行案件审理和评判过程中经常会吸收采纳一些更新鲜的案例,并不断更新评判和辩护的依据,以此实现法学原理与生活实际的紧密结合。因而,授课方式与授课内容的陈旧不利于法学使用价值的发挥,也不利于学生今后的就业求职。

  (二)理论与实践相脱离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它不仅应用在法律案件的审理方面,同时也出现于社会生活的每个角度。从教学目的上看,高校法律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实务型的法律人才,让这些基础扎实、能力较强、有丰富经验的学生能在毕业之后投身到法律建设事业中来,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传统法律教学模式中,教师以课本内容为授课依据,将期末考试与司法考试中可能涉及的内容作为授课重点,强调学生对法律法条的硬性理解和记忆。这种教学模式以考试成绩作为学生能力评判的标准,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综合判断,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利于他们法律实践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此时,学生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存在不足,对法律法条的应用也较为死板,这使得他们无法将所学知识与问题联系起来分析,也无法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可以说,理论与实践的脱离让法学的实用价值大大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的法律学习兴趣,让法律教学更加死板,趣味性也更低。

  与此同时,传统的高校法律教学忽视了对学生法学思维的培养,使学生过分关注个别案例,而忽视了对案例之间关联的寻找。[3]这种情况下,学生仅能处理较为单一的案例,对于一些内容复杂或课本上未曾涉及的案例则缺乏处理经验,这使得他们的实践能力被大大局限,综合分析能力不足。换言之,传统教学模式只为法学理论和案例建立了单向性联系,这导致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学习与生活的脱节、个案与规律的脱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削弱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

  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下,以教师口述法律知识为主的授课模式已经为诸多高校所惯用。这种模式下,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很难得到提高,他们也很难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让法学课堂的教学效果进一步被削弱,学生的课堂主体意识逐渐丧失。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传统的法律教学方式只注重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而忽视了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力的有机结合。这使法律学习的过程成为了知识的死记硬背过程。另外,由于学生的专项能力无法得到有机整合与全面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与知识体系也很难得到建立,这令高校法律教学难以收获预期的效果,课堂的整体效率也可能出现下降。

  (四)经验性色彩浓厚

  在教学活动中,一些年龄较大、专业知识丰富、在法学领域较为权威的教师通常是学生学习和敬仰的对象,也通常是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者。此时,浓厚的经验性色彩逐渐成为了高校法律教学的明显特点。[4]

  二、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的课堂主体意识

  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必须明确自己在课堂上的定位,正确处理师生关系,以此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作为教学活动的引导者,教师必须抛弃课堂主体的地位,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引导与科学的指挥。在备课环节,教师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整体水平,并选择合理的教学案例,以此为学生创造科学、愉快的学习环境。而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者,学生将直接参与到课程设计与安排中来,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知识掌握能力来设计课程,以此实现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处理。在案例教学活动中,学生要积极参与讨论,并以小组的形式对案例进行综合分析,从多个角度对案例进行全方位解读,以此加深对所学知识的了解。可以说,案例教学法引导了学生的课堂主体意识,让他们学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突破个人极限,实现法律综合素养的整体性提高。

  (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将法学原理与生活案例相结合,借助鲜明真实的事件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与探索欲望,让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勇于提问、不断挑战自我,最终实现学习兴趣的全面提高。传统教学方法中对案例的分析是较为枯燥的,案例教学法则将案例从课堂中的陪衬转变为教学主体,让事件取代理论,让学生对那些真实发生的、新近发生的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理解和把握,并不断领悟其中蕴含的法学理论。可以说,这种教学方式充分考虑了社会发展的速度,让法律教学保持足够的新鲜感,并以此为契机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在探索案例的过程中,学生的兴趣不仅在于对理论的正确应用,同时也在于将自己得出的结论与既定判决相对比,从中发现不足。

  三、 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从案例的选择上看,教师应尽量选择有代表性的、新近发生的案例作为讨论对象,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在经典案例的学习过程中加深对所学知识的印象和理解。真实性与典型性是案例选择的基础,主要选择那些有代表性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才能保证案件结果的真实性与规律性。

  从课前准备环节来看,教师不仅要做好案例的全方位分析,还要明确案例与法律理论的关系,并在重点环节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以此深化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和价值。在课前准备环节中,学生应初步了解案例并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信息搜集工作,发掘案例中可能蕴含的法律原理,并对案件中自己感兴趣的方面进行提问。合理的课前准备能加深学生对案件的印象,让他们明确如何运用法律,如何解决法律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

  课程进行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案例进行二次分析,并对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信息交换。在班级讨论过程中,每个小组都应选派一名代表对分组讨论的结果进行表述,并对其他小组的讨论结果进行点评。在意见的交换过程中,学生可以吸收他人的优点,实现个人法律能力的提升。

  四、 小结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法律对生活的影响,并开始加强自身的法律修养。与此同时,法律意识的深化也对高校法学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时,必须深化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的应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教学的真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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