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与市场关系及其作用边界
如果用政府替代市场不完全是为了节约市场作用的交易成本,而是为了获得比市场作用更高的效率,就可以用其它方法来进一步确定政府与市场相互替代的有效边界。如果用边际分析法来考察,政府与市场替代的边界是政府作用的边际收益(成本)等于市场作用的边际收益(成本),当政府作用的边际收益大于市场作用的边际收益,或者政府作用的边际成本小于市场作用的边际成本时,就应当选择和扩大政府的作用;反之,就应当选择和扩大市场的作用。如果用总量分析法来考察,政府与市场替代的边界就是政府作用的净收益(收益减去成本)等于市场作用的净收益。如果政府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作用的净收益,就可以选择和扩大政府的作用;反之,就可选择和扩大市场的作用。
二、相互补充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永远处在一种“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政府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融合关系,这就是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在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中,不存在政府一定要排斥市场或者市场一定非要排斥政府问题。从整个社会经济体来讲,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关系。更严格地讲,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与市场互补关系是政府对市场的补充关系,因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就某个具体领域而言,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会表现出一些不同特征。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可通过图2来表示。
在图2 a中,曲线Ⅰ表示的是政府与市场组合的等产量曲线。其中,曲线AB代表政府与市场的替代关系,曲线AC、BD代表的是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关系。图2b中Ⅰ和Ⅱ为直角等产量线,代表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完全互补关系。这里仅考察和分析图2 a的政府与市场互补关系。
从图2 a可以看出,政府与市场的互补和替代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其中点A和点B是政府与市场替代或互补关系的转折点。比如,当市场力量的配置为M时,政府力量的配置就为G,两者的组合处于等产量曲线点A上;当市场力量扩大到Mˊ时,若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替代关系,政府的作用配置为G1ˊ,两者的组合处在等产量曲线点H1上,即在产出不变的情况下,政府与市场呈现出此消彼长。也就是,市场力量增强时,政府力量作用就相应地降低,此时市场替代了政府的部分功能;若政府与市场为互补关系,政府的作用配置则为Gˊ,两者的组合处在等产量曲线点H上。从中可以看出,政府与市场非但没有此消彼长,反而相互不断加强。也就是说,为了获得等量的产出,在市场力量加强时,政府力量也必须相应地加强,从而实现政府对市场的必要补充。从图2 a还可以看出,无论是等产量线上的曲线AC,还曲线BD,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上,不管是政府力量的加强还是市场力量的加强,都有赖于另一方作用的加强为之进行补充。所不同的是,曲线AC上的政府对市场的补充呈递减趋势,曲线BD上政府对市场的补充呈递增趋势。
政府与市场是否是一种互补关系,可通过政府和市场各自单独发生作用的净收益和它们共同发挥作用的净收益的对比来进行判断。在判断市场对政府的互补关系方面,可对政府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与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政府单独发挥作用的净收益,市场就成为政府的必要补充。也就是说,在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引入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判断政府对市场的互补关系方面,同样可对市场单独作用的净收益与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进行比较。如果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净收益大于市场单独发挥作用的净收益,则政府就成为市场的必要补充。或者说,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