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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接支付对基建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5-02-09

财政直接支付对基建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F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c)-0245-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管理也在探索一些新型的管理模式,希望通过新模式的探索,能够有效地管理财政资金,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近年来,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就是一种财政资金管理的新方法。基建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可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财政部于2001年开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本文以北京地区专员办为例,并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0]24号)对交通运输部直属单位使用车辆购置税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单位进行财政直拨系统申报的研究。

  下文以某地区专员办某处和某部直属单位基建项目为例,对《财政直接支付网上审核系统》申报的重要意义予以论证。

  1 操作流程和意义

  财政直接支付操作流程一般分为七大部分。

  (1)上传每个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工可、初步设计、投资批复等资料的上传。

  (2)上传支付资料,包括工程类、物品及服务类等。

  (3)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书》。

  (4)专员办在《支付申请书》上盖章,签署审核意见。

  (5)将《支付申请书》报送部财务司会计处。

  (6)会计处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7)财政部发布支付指令,直接支付收款方。

  财政直接支付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管理和合理的使用国有资金。通过软件上报和财务实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办公效率、节约了办公成本,更好的杜绝了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对国有资金的监管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对基本建设项目中国有资金的财政支付起着重要的意义。

  2 职能和审核流程

  2.1 条件和职能

  基本建设中涉及到国拨资金的项目(包括车辆购置税的国有资金)都应纳入到财政直接支付的范畴中,并结合资金拨付情况和合同签订的工程进度情况给予直接支付。

  审核职能包括:一是事前调查。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如资金来源情况、概算批复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工程形象进度)、配套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以保证申报审核的真实性;二是合规性审核。即对单位申报的用款申请是否按照合规性要素申报,资金支付是否合理合法并签署审核意见。三是事后监督,即对审核支付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2 审核内容及申报流程

  专员办对国库直拨制度改革试点资金直接支付的用款申请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审核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书》是否按规定要求填写、手续是否完备、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2)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所列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概算、项目预算和项目支出范围。项目资金申请是否按照财政部下达的用款计划和预算控制数执行。

  (3)审核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资金。包括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供货商账号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

  (4)审核预算单位是否按项目进度申请使用资金,是否按照提供的监理或审计认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三张表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工程竣工结算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审核预算单位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多项资金来源的项目,审核是否按照融资比例、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对由于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或没有及时投入使用,而使工程建设进度受到重大影响的,专员办有权签署“不同意上报”意见,在配套资金到位后,专员办再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申请资金。

  (6)审核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及其他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审核申报流程内容如下:

  (1)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或一级预算单位批复的分解用款计划和实际用款需要,填写《支付申请书》。

  (2)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基建采购支出报当地专员办审核,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直接报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核批;二级及二级以下基层预算单位的基建项目的工程采购支出和物品、服务项目的采购支出用款申请,报当地专员办审核;支付申请的报送应附有关基础资料和申请资料。

  (3)专员办在审核中同上级主管单位有不同意见、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由双方各自签署意见报财政部按财库[2002]28号文确定是否支付。

  (4)专员办在《支付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预算单位将《支付申请书》报上一级预算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本级和下属各级预算单位的所有支付申请,报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审批,发布支付指令。

  3 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本建设项目推行财政直接支付不仅有利于加强财政部门对国有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而且能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利于增强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来解决基建工程中出现的腐败等其他问题。

  就目前的试行来看,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这种方式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对国有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也是起到了有效的保证,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4 存在的问题

  4.1 程序问题

  就现阶段而言,财务直接支付的审核程序还是较为复杂的,时间也较长,有时会影响到施工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比如,不管申请的这笔直拨费用是多少金额,都需要财政部的地区专员进行四级审核,在资料不出现任何问题的前提下都需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审核完毕后还要再由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带上财务相关资料亲自跑到专业办盖章才能完成拨付资金的整个流程,使得建设单位需要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在申请的程序上。建设单位也因此经常接到施工单位催工程款的电话和书面材料等。   4.2 业务能力问题

  作为专员办工作人员,在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财政专员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流程和管理等技术层面不是十分熟悉,有时会影响到基建项目的工作开展。

  作为建设单位,财务人员和基建人员都要去学习财政部关于直接支付软件的实际应用和了解财政部对于直拨的相关业务知识。基建人员对于财务知识的了解和学习在很多时候都是有限的,对于软件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难度的。

  4.3 审价问题

  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审价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财政专员给建设单位留下的印象是只对项目的合规性和程序性进行审核,而对价格方面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做过多的关注。

  5 改进措施

  从上文可以看出,我国基本建设项目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的管理方式是十分正确的,也是发展的要求和趋势,但在开展这项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增强专员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学习,提高应对问题的能力。

  (2)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无纸化办公。

  (3)深入基层,多与基层单位沟通,对于基层单位对软件提出的问题予以重视,并不断提升软件的效能。

  (4)定期组织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多听取各单位的意见,把财政直拨软件做的更加便捷、高效、安全。

  6 结语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项目中试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方式对国拨资金的管理是有着十分重要意义的。虽然这其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但总的思路和管理方式是好的,也能有效的杜绝腐败等现象的发生,为国有资金更好的合理使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希望通过财政支付支付系统操作的不断应用,从中找到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加以完善,使财政直接支付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财政,成为国家财政的把关的重要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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