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金融洗钱问题与防治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1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是依靠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行业进行改革创新的产物,是一个融合了技术、行业文化、社会文化、综合制度等多方面内容的概念。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所具备的特点
1.成本更低廉
2.通过电子结算,交易瞬时完成
3.隐蔽性更强
5.全球化程度更高
二、互联网金融洗钱的方式
目前,互联网金融中的洗钱行为主要有七类:
1.网上制假售假;2.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清算网络赌博、非法集资等犯罪资金;3.银行卡犯罪;4.网络传销;5.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6.网络炒汇、炒金;7.利用网上银行实施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
三、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难点
(一)网络洗钱风险防范意识较薄弱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产业,欠缺业务运营经验。又由于世界各国宽松的监管政策使其对洗钱风险的防范考虑得较少,更何况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目的就是为了逃离监督管理,由此使得互联网金融相关部门对于洗钱风险的防范意识远远不够。
(二)防控体系不完善
我国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体系并不完善,这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原因如下,一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产业,因此互联网金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引导,大部分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处于无监管状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二是互联网企业内部的反洗钱机制不健全。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主体的反洗钱组织尚未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完善,反洗钱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在资金、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也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三)客户身份审核具有局限性
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无法与客户进行直接接触,因此互联网企业的客户开户身份审核存在一些固有的不足。一是基础资料的真实性无法保证。无法对所提供证件原件进行校验,难以辨别其真假。二是账户实际操控人无法识别。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均通过计算机进行操控运行,所以较难判别实际操控账户的是否是本人,且账户密码与身份信息也可能被盗取,这为账户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
(四)可疑交易难以监控
就目前的技术水平看,有效的监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流向是极具难度的。一是现阶段所使用的监测技术方式与资金的流通速度不匹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流动速度快、频率高、流通面广,可于仅仅几秒钟内跨国转移,而我国现在的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时差均为数日,资金流动的监测时效远不及于资金流动的速度。二是资金流通方向复杂。许多网络货币都并非实名制,这对于监管货币的流向是极大的不便。三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刻意逃避监管。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设计目的即摆脱政府或银行的控制,交易的匿名性使得追踪资金来源去向都是极为困难。
四、关于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应法律法规,尽快制定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规范。二是对服务商设立前提条件,如实行从业资格认证等。三是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的内控,严禁通过其系统进行违法支付,给予可疑资金账户密切关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二)加强反洗钱宣传工作
相关机构可以采用定期举办反洗钱宣传活动、发布风险警示等多种形式,落实反洗钱宣传工作。向各界宣传和讲解最新的洗钱手法、特征、动态等,提高群众对新型洗钱方式的认知和防范,在源头防御互联网金融洗钱犯罪活动。
(三)强化反洗钱业务管理
一是仔细确认客户开户信息,从根本上削减网络洗钱的生存空间;二是再次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调查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对于代办或者身份信息不详的客户,应即刻注销账户或作出相应处理;三是完善网络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对可疑交易尽可能以纸质信息保存;四是完善客户风险等级识别制度。根据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设定支付上限,对难以判别客户真实身份、难以辨别交易真实性的资金支付,进行一定的限制。
(四)提高风险预警及反洗钱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真实性的有效认证与辨别。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制度,提高网络支付的真实性,减少虚假交易;督促相关部门开发数字化智能认证措施,如声音、指纹等,减少账户被他人非法操纵的风险。二是严格进行资金流通监测,把网络洗钱的特点灵活用于日常监测工作中,提高监测效率。
(五)有效运行反洗钱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一是应该细化各监管部门责任,深化反洗钱培训工作,非金融机构可专门制定不同于金融机构的培训框架和内容。二是加强对相关反洗钱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专业反洗钱人才的业务能力,优化相关机构的配套设施,使其能利用更好设备和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在第一时间预防和打击互联网金融洗钱犯罪行为。三是与国际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打击互联网金融跨境洗钱,提高我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