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现状调查及对策
1.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重要性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中对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职业学校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和提升教师职业技能的有效方法是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从职业教育开展的比较好的西方国家来看,都明确要求教师从事职业教育工作需要申请职业教师资格,或者必须有企业实践经历。并且以后,仍然要不断地进入企业参加企业学习和实践,提升自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如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一种“企业+职业学校”合作培养职业人才的职教模式,是助推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TAFE)职业教育形式,对职业教育教师也有严格的企业实践制度和较高的企业实践经验要求。美国职业教育规定,要成为职业教育教师,除了要符合联邦政府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规定的条件(必须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工作1到2年),也特别强调教师对所教的课程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
由此可见,职业学校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技能既能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又能提升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可以密切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对于职业学校创新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职业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2.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完成培训一大批“双师型”教师、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财政部决定2011-2015年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2015年,支持2万名中职学校青年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提高教师的综合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各职业学校也分别制定本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提高本校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
为全面了解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实际情况,笔者选取了多所中职学校,对教师企业实践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国职业学校教师在参与企业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只有这些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才能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企业实践发挥最大作用,让我国的职业教育更上一个台阶。
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存在的问题还是非常多样的,有社会导向问题,政府导向问题,企业认识问题,学校问题和教师个人方面等问题。
2.1社会导向问题
教师这个职业在我国自古就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说,而且总是被人们赋予高尚的含义,也就让社会导向认为教师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虽然职业学校教师非常需要进行企业实践,但是中国社会的整体舆论导向仍然是老师就应该在校园里培养学生,而不应该到企业去干什么具体的工作。所以一些职业学校把教师到企业实践定位于贯彻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而没有把教师到企业实践视为提升学校教师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加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另外,一些企业对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态度不积极,把教师到企业实践视作一种负担,认为教师到企业实践影响企业正常运作。
2.2政府导向问题
一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国家制定的促进企业支持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政策法规不是很健全。
二是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 “落实企业实践制度”,各省也提出深入组织实施“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但据了解普遍操作性不强,各职业学校教师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报名参加企业实践,实际约束力不强。
三是从激励措施方面来看,教育部和不少地方政府都已经出台了若干激励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政策规定,但是有些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这使得职业学校教师普遍对参加企业实践的积极性不高。
四是从管理制度方面来看,规范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行为的管理制度很不完善。如统筹规划不合理、质量监控不到位、评价考核不严等,致使不少学校的教师企业实践变成个人行为,缺勤现象比较严重,教师到企业实践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效果。
2.3企业方面问题
一是社会的舆论导向,让很多企业人士并不认可这种教师的实践行为,认为是没有必要的,也是国家和政府的多此一举。
二是很多企业宁愿接收职业学校学生的企业实习,也不愿意接收教师的企业实践,是因为学生实习结束,如果双方都满意,企业可以留用,而教师的企业实践,在一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内就一定会离开企业,影响到企业人员的稳定性。
三是,企业作为一个盈利组织群体,一般不愿意提供真实的岗位给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学习。因为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时间一般不是很长,企业只能安排一些容易上手的工作,根据教师的专业来安排工作比较困难。所以企业能不接收就不接收,如果迫于某种压力,就安排很少的可有可无的工作。反而让实践流于形式,最后不了了之。
2.4职业学校方面问题
一是职业学校普遍没有统筹规划教师的企业实践工作,没有把教师到企业实践作为开展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环节来抓,致使教师实践的连续性和常态性没有保障。
二是职业学校普遍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和安排专门人员管理教师的企业实践工作,致使企业实践不能进行有序管理。 三是职业学校制定教师企业实践实施办法的时候,首先是根据自己本身专业发展的需要等来制定,而没有考虑企业的需求和利益。
2.5教师个人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不少教师觉得企业实践没有必要,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书本知识才重要,没有把进行企业实践看作是职业教育教学发展的推动力。
二是自我监管问题。有些教师对企业实践刚刚开始还是很重视,也很感兴趣的。但是由于政府和职业学校考核机制不健全,致使企业实践成为教师自己的事情。教师自己制定方案,自己实施。所以一段时间后,教师们普遍比较懈怠,不论是出勤率还是其他方面,都无法达到企业正常员工的要求。
三是经验总结问题。教师到企业实践目的在于将实践经验和教训用于将来的教学工作中。但是不少教师在没有企业和院校等指导的情况下,无法自己完成经验教训的总结工作,也就无法真正达到实践前预想的目的。
3.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问题的解决对策
3.1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
国家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营造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舆论环境。一方面,各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各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要重视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实践对提升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教学水平、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组织研讨会、学习经验交流会、遴选优秀教师案例汇编成册等形式向职业学校教师宣传教师到企业实践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政策及其相关规定,使职业学校教师深刻意识到企业实践不仅仅是上级工作安排,更是促进广大教师自己专业成长的学习机会。如河南省教育厅除了每年在教师省级企业实践结束时举行经验交流之外,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2015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继续抓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完成350名企业实践任务。同时遴选优秀教师案例汇编成册,为提升广大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教学水平提供借鉴。”这些都对教师到企业实践起到了积极的影响效果。
3.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政府和社会应该积极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大力推进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可以通过《职业教育法》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等支持校企合作,支持企业接收教师到企业实践。如山东省2013年制定了《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活动有关的住宿、耗材、技术指导和管理人员补贴等有关费用,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山东省政府制定的这些向校企合作相关企业提供的具体优惠政策,对于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3.3企业要担任起其社会责任
企业在教师参与企业实践中要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明确自身的责任,同时也要认可,接收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是企业很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企业还需要认识到,教师到企业实践,可以了解企业文化,了解企业所需人才的规格,这样教师回到学校后,在日常的教学中既可以宣传企业,还能使学校培养出企业所需之人才。这样,校企双方可以因此建立长期深度合作,通过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互惠互赢,学校为企业培养了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了对口的专业实践机会,最终将企业积极接收教师企业实践成为企业运行的常态。
3.4职业学校方面,促进教师参与企业
职业学校应该采用多种方式促进教师参与企业实践。首先,职业学校应该出台鼓励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政策和措施。对于积极主动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其次,职业学校应当尽快完善教师企业实践的考核方式和方法,以便能够在企业实践中有法可依,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式完成企业实践。再次,通过创新企业实践方式让教师的企业实践变得更加容易。如学校可以通过引企入校的方式,让整个企业设立在校园内或者企业的一个部门或车间设在校园内,教师拥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教师,又是企业员工,参与企业实践就更加顺理成章,也更加方便更加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