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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研究

作者:郭云贵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4-06-05

舆论监督研究

  一、舆论监督的定义及其作用

  舆论监督最重要的功能,是推动社会的民主进程。公民社会理论认为,一个现代社会除了在政治领域实行权利制衡之外,还必须有实行自治的公共领域理论,大众传媒是现代社会公民行使自身权利、对公共事务进行理性和批判性审视的平台。舆论监督的本质在于,它是行使自身权利对权力运作尤其是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进行监督的一种直接民主形式,是公共领域的一个重要功能。

  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的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民谣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目标,几乎都与舆论监督有关。

  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的民主进程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可以事先预防、防止偏差,保证决策和行动的正确性;二是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三是可以通过舆论监督过程的交流与沟通,融洽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党和政府及管理部门的决策和行动的良性运作;四是舆论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公民接受教育、参与管理的过程。它对于确保决策与管理的有效性、降低执行成本、反对滥用权力是极有帮助的。

  舆论监督有助于形成广泛的社会政治动员。舆论监督借助媒体可以将政治意识、政治判断、价值取向灌输给受众,受众也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由受众自己作出理性的判断。“这种自愿的选择不同于强加的命令,因此更具有号召性和鼓动性。”

  三、舆论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虽然我国舆论监督还不成熟,但是相比较过去,我国舆论监督的环境和水平都有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其中政治环境、民众和新闻媒体三个因素对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加速了我国舆论监督的发展。

  1.政治环境变化有利于舆论监督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舆论监督被党提升到非常重要的位置,“舆论监督”连续五次出现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其中,十七大党的政治报告要求,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同时,十七大报告中还提到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几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法规,2003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分重视党外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被其单列一节。2005年4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闻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的分析。2008年5月1日起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立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保障公民享有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给舆论监督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

  2.民众舆论监督意识有所增强

  (1)国民舆论监督意识普遍提高

  根据《二○○三年至二○○九年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综述》文件传达:我国每万人中高校学生在校生数由2000年的72.3人增加到2010年的212.8人,总人口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超过7000万人,位居世界第二。如果没有一定的思想和文化水平,公众就没有行使政治法律所赋予他的义务和职责的意识,必然就会较少地去关心政治现象,关心社会生活,更谈不上参与政治生活,熟悉社会情况,也就不可能正确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

  (2)民众监督意识普遍提高。从2009年重庆打黑事件至今,在破除黑恶势力的过程中,除了行政、司法机关的投入,舆论监督在事件发展中功不可没。重庆打黑事件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庞大的网络跟帖队伍,众多论坛博客对打黑行动的点评,在此事件中对揪出和拔掉地方恶势力起到了积极的督促和配合作用。全国各地百姓对此事件进展的关注,无疑都反映出民众监督意识的不断增长。

  3.新闻媒体与网络舆论监督步伐的加快

  (1)新闻媒体队伍迅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媒体也随之迅速发展和扩张。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跨国传媒集团逐步进入中国,国内传媒市场走向国际化。凤凰卫视等境外媒体收看率飞速提高。

  (2)敢说的多了。现如今,除了央视的《焦点访谈》,地方性电视台以敢说主打的舆论监督节目也不少,其中不得不提深受百姓喜爱的《南京零距离》。同时作为中国深具公信力的严肃大报《南方周末》报道的问题经常较为敏感尖锐。

  (3)网络舆论监督的快速崛起。2010年1月,《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对此,有相关评论指出,网络舆论监督当下已经成为畅达民意、鞭挞腐败、维护公众权益的便捷而有效的渠道。

  特别是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微博议政蔚然成风,微博已经成为公众议政问政的新渠道。政府开通官方微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通个人微博,平等、近距离与民众在微博中交流,网友们在微博中表达批评意见,讨论公共事务,论证着微博时代的来临。

  (二)问题

  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社会舆论监督近几十年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无论从监督的外部环境,还是从监督(传媒及新闻从业者)自身方面来说,都还远不尽如人意,存在不少亟待解决和克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闻腐败依旧存在

  新闻腐败即新闻不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讲公道话。新闻腐败的存在有着复杂的原因:

  (1)改革过程中利益的重新分配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利益的不公平流向使人们价值观念发生混乱。

  (2)新闻媒体间的激烈竞争,产生了急功近利的心态。

  (3)通过组织和私人关系阻止批评性言论的发表,有些媒体成为政府对百姓宣传政策或对自己歌功颂德的工具。

  (4)对批评报道者进行打击报复,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报道者的勇气和积极性,从而降低了舆论监督的作用。

  2.舆论监督法制法规不健全

  我国尚缺乏比较完整的新闻法律法规体系,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对新闻传媒的地位、性质、权力等予以确立;对新闻采访、报道、监督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尚未予以界定;对新闻自由、新闻调控、新闻侵权、新闻记者的权力义务、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等也未作出详细规定。尽管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新闻工作,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了某些有效办法,来支持、配合舆论监督并探索其途径和方式。但是,总体上看,它们显得零散,其规定大都比较抽象,难以操作,加之也有不连贯、不统一的问题,往往使一些是非难以评判。这使得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不够,也就使得舆论监督权力不明朗,监督义务不确定,易受政治氛围的影响和领导层的左右,不利于依法治国。

  3.纠纷不断

  新闻从业者素质不高,引发了不少新闻纠纷事件新闻从业者自身素质不高,新闻稿件、电视节目水平参差不齐。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真实性是新闻的本质要求,也是新闻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但舆论界“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思想宣传上曲意逢迎,成果业绩上虚报浮夸,剖析结论上夸大其辞,歪曲事实,虚假报导,更有恶意攻击的,这些失真的现象给大众传媒带来极坏的影响,也遭致人民群众的反感。另外,很多记者在采访中随心所欲,乱用权力,把采访对象搞得人心惶惶,产生负面效应,这也是其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体现。第二,业务能力素质不高。作为新闻工作者除了具备专业的技能如写作,还应具备法律,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实际上,很多新闻报道采访不深入,视角偏差:有的老旧俗气,缺乏新鲜感;有的新闻则不伦不类,逻辑混乱,不知所云。

  4.监督对象存在抵触情绪

  长期以来,很多人,尤其是有些党政领导人在观念上对社会舆论监督存在着一种抵触情绪,认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揭短,担心舆论监督揭露社会阴暗面,一会影响社会稳定,引发群众不满情绪,造成社会动荡:二会影响自己的政绩,使地方领导脸上无光,而且会给地方形象抹黑,影响招商引资,阻碍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对舆论监督的问题极力掩饰,不敢曝光,更有甚者,对记者等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和威逼利诱,使得社会舆论监督困难重重。

  5.网络监督力度不够

  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之-网络监督力度不够舆论监督的力度一方面表现在数量上,足够的数量是形成较强力度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表现在监督的层次上,监督层次高,力度则强大,监督层次低,力度则显小。

  (1)内容失真。网络媒体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内容失真,抄袭传统媒体消息等缺乏公信力的现象。大量重复的新闻信息,漫天弥漫的假消息充斥着整个网络。过分追求新闻发布速度而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可以说是网络媒体的通病。而为了片面追求点击率而导致黄色、低俗等新闻泛滥,更是为人垢病。“如果把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拷贝借鉴阶段、用户化阶段、网络原创阶段,那么现在的网上新闻传播尚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离网络新闻传播的原创阶段,距离尚远。可见,我国的网络新闻传播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缺点与优势是共存的。”业内人士认为,网络媒体普遍缺乏传统媒体对新闻真实性严格把关的机制和经济实力。从近几年的网络报道来看,这样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

  例如:“史上最毒后妈”案。2007年7月,网上更是爆出了“史上最毒后妈”的假新闻。引发风波的是一篇题为《史上最恶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的网文,文中大意说,江西省上饶市都阳县一名后母把六岁女孩打到不停吐血,六块脊椎断裂、尿失禁,极可能下半身瘫痪。该文援引的是江西某电视台的报道,电视画面中,被毒打的小女孩小慧言之凿凿地指认遭后母毒打,小女孩一句“我的后妈是魔鬼”更令看过的人无不动容,不少观众大骂:“后妈简直是畜牲!”但当天该报道中所提到的后妈却始终没有出现,女孩的父亲则否认孩子的伤是后妈所致,而周围的邻居也说没听到或看到后妈毒打孩子,当地警方也称没有证据显示是后妈所为。尽管如此,不少媒体在跟进报道中仍以“六岁女童遭史上最毒后妈毒打”等有罪推定式标题报道此事。

  7月20日,事情起了变化。媒体采访到久未露面的小慧“后妈”,她跪求媒体洗冤,称平时跟小慧感情不错,没有打过她。小慧的主治医生、都阳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潘大夫也说,小慧确诊患了血友病,吐血和身上出现淤青是血友病的常见症状。21日,上海瑞金医院宣传部向媒体透露了正在该院救治的小慧的最新病情。根据专家会诊,小慧患有凝血功能障碍等多种疾病,影像学显示小慧的脊椎存在严重病变,没有如媒体所报道的被打骨折迹象。瑞金医院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小慧不一定是人为外伤所致。

  7月21日晚,记者再次登录各大网站论坛,发现在一边倒谴责后妈的言论中,出现了部分不同声音。网友血砖说,不明真相就炒话题,这和“纸包子”假新闻有何分别?网友临风质疑,这根本就是天大的谎言,这个事情纯粹是新闻炒作。网友北京俘哥说,或许该对小慧的后妈说声对不起了。他说:我们最需要反省的就是作为网友该以怎样的理性面对这种恶意的陷阱,媒体该以怎样的公正加强把关,给网友更客观的诱导?

  虽然小慧是否遭人毒打警方仍在调查中,但“史上最毒后妈”事件终归有一个善良的结果:全国各地好心人纷纷向小慧捐款,小慧经全力抢救病情正逐渐好转。

  (2)监督异化。

  一个事件一经网络传播,就会以百倍膨胀的面目出现,很容易催生网络热点,而且中国网民更容易受群体的感染,有更强的寻找集体归属感的需要,群集效应更加明显,这是中展集体主义传统的反映: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东方文化强调集体主义,西方文化强调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有紧密的社会结构,人们将内群体和外群体区分开来,成员期望他们的内群体亲属、氏族、组织来照顾他们,作为这种照顾的交换条件,他们对内群体拥有绝对的忠诚;个人主义则表示一种组织松散的社会结构,人们自己照顾自己及其直系家庭。尽管在现实社会的结构没有原样复制到网络社会中,但是,新的结构并非完全脱离原有的社会传统,中国网民不满足于网络中的独来独往,对于群体的心理需要和对内群体与外群体的区分仍然十分强烈。论文格式而对于群体的依赖使其受群体内的权力关系、情绪感染等的影响,也更容易让网络意见聚合;另外,尽管舆论本身在很多情况下是单纯的情绪发泄,但是意见背后隐藏的是公众对政治的理解和对政府的价值期望,这是政府获得公众信任与支持的基础,也是政府合法性获取的重要途径。

  四、我国舆论监督的对策

  改进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有助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职能的转型,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的舆论监督错综复杂的问题,要尽快改善和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当前体制下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舆论监督体制,笔者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舆论监督必须有法可依

  加快新闻立法工作步伐,使社会舆论监督有法可依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舆论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对新闻舆论监督实行规范化管理,最重要的是加快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将新闻舆论监督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管理。

  1.争取尽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在继续修订完善《新闻法》草案的基础上,争取尽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只有在新闻法治原则指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给予的范围内,新闻单位才会享有更多更大的舆论监督自主权。要明确公民与新闻媒介的参与权、知情权、采访权、报道权、批评权、评论权的概念、范围和行使原则;明确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泄露国家机密行为及妨害其他刑事、民事法律关系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把限制滥用舆论监督权的问题切实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好。

  2.制定舆论监督法规、条例、办法

  在目前专门的新闻法还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可以先制定舆论监督法规、条例、办法等来明确规定媒体和公民在实行舆论监督方面的所拥有的职权、责任和义务;规定党政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及各种社会组织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方面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规定新闻从业者的特殊主体性

  在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上。规定新闻从业者的特殊主体性。例如在《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法》、《行政诉讼法》中,对舆论监督引起的纠纷进行特别说明,对阻挠、干扰和打击报复新闻舆论监督者要制订严格的制裁性措施和办法,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用非法手段干预新闻舆论监督。

  (二)扩大政务公开

  社会舆论监督与社会稳定和领导政绩并不矛盾,舆论监督实际上是在帮党和政府的忙。是有利于推动地方工作和地区发展的。大众传媒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喉舌,它行使社会舆论监督功能的目的之一是监督政府行为,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政策出台,将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从这个角度看,社会舆论监督是符合党、政府和人民的利益的。所以政府应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支持社会舆论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引入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处分时,就与该处分行为相关的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允许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陈述意见,并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的程序。之所以在行政执法中引入听证制度,目的就是为了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同时也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事前监督制度。目前我国立法己经建立了四种形式的听证制度,即:行政处罚听证、价格决策听证、立法听证以及行政许可听证。从目前来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举行听证的行政事项范围十分有限。但在实际生活中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不扩大听证程度的适用范围就不足以充分发挥听证制度的优势和作用。行政执法中听证程序的重要功能就是通过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来保障执法内容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性。如果执法时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不考虑他们的利益,那么执法活动将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也达不到执法的真正目的。从目前来看,可以先从基层或地方以点推向面的试行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先采取非正式程序的听证,也即给予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供执法机关记录参考。对于听证范围的扩大,可以从重大的行政执法行为入手,如吊销营业执照、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以及较大、重大罚款时等。在日本,许多法令都规定了听证制度,如建筑基准法、道路交通法、建设法、生活福利法、医疗法、证券交易法等。总之,凡涉及行政机关要撤回授益性处分,作出停止、废止或禁止营业和事业发展的命令及其它负担性处分的场合,甚至一些拒绝授益性处分的场合,都有听证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鉴于国外听证制度的先进经验,听证程序可以适用于行政执法的各个领域,只要相对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执法行为的损害就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启动非正式或正式的听证程序。

  (三) 发挥舆论监督的灵活性

  利用我国舆论监督的优势,发挥舆论监督的灵活性。我国社会强调的是有领导的舆论监督,这是我国现阶段的舆论监督不同于西方舆论监督的根本所在。中国特色的舆论监督的优势在于有行政力量作为其强大的背景,能够大力促成问题的解决。因此,社会舆论监督必须要在党和政府的正确引导下进行,确立新闻舆论监督选题、稿件和节目的审批与撤销的标准和机制。同时党和政府应当在把握大政策大方向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各级新闻单位、大众传媒的采访权限,放宽新闻稿的审批制度,应该允许他们充分发挥传播信息的优势,进行灵活多样的新闻调查监督,提高新闻工作者的高度政治责任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舆论监督的活力。

  (四) 努力提高新闻工作者业务能力的修养

  强化新闻行业自律,提高媒体和从业人员素质舆论监督要注意新闻纪律。我国的舆论监督是为了强化舆论导向,为了解决问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必须增强维权护法意识,遵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要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1.舆论监督要有正确的定位,要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坚持舆论监督不能为揭露而揭露。为批评而批评,要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德定。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党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角度出发。媒介不能用舆论监督当着“武器”搞市场竞争,记者也不能期望靠揭露问题谋取私利或提高“名气”,把舆论监督报道变成一种“利益工具”.

  2.采取客观公正的务实态度。毛泽东曾严肃指出,报纸不能滥用批评,不能乱扣帽子,无限上纲,更不能歪曲事实,无中生有,或被坏人利用,破坏性的批评要严加制止。在实施舆论监督中,媒体要避免“炒作”反面典型事件,防止负面影响。媒介必须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在披露事实时有所保留,允许被批评者发表反批评意见。一旦出现舆论监督的失实或失准,在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积极地采取补救措施,挽回影响。

  3.新闻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多做贡献。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新闻工作者应该加强修养与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社会、政治、经济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政治敏锐度和业务素质。同时还要有舆论监督的勇气和胆量,不要畏惧艰险,不要为权势所屈服。要深入调查研究,站在党的政策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社会舆论监督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总结出的宝贵精神文明成果,是衡量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社会监督机制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们应该深入分析我国当前的社会舆论监督现状,发扬中国特色,扬长避短,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改进媒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转变监督对象的观念和态度,在这条法治化的道路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以推动社会民主的进程,进而促进社会文明的更大进步。

  (五)加强网络舆论监督

  如同硬币具有两面,互联网在为人民服务并为我们的社会带来无限广阔前景的同时也带来了其不可忽视的弊端,这其中涉及文化、伦理、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积极应对不能消极回避的。因此为了更好的适应互联网的发展需要,针对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找出相应的对策来完善这种新生的舆论监督形式。笔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探讨网络舆论监督的对策:首先法律的支持是基础,其次网络的建设是保障,最后人的培养是关键。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统一的网络舆论监督系统和机制。

  1.政府加强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引导

  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明确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我们正确看待互联网的社会影响力,清醒认识我国互联网尤其是主流网站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互联网尤其是主流网站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

  由于互联网发布信息的涵盖范围广、时效性强等特点,网络在很大程度上被当作了一种重要的信息来源而使用。这里的“网络信息来源”,不仅指发布在网上论坛、帖子、博客中的网友留言,也包括一些网络媒体转载的报道。然而,网络信息发布与生俱来的随意性、匿名性,使得网络信息来源的真实性成为最大的考验。因此网络舆论监督中的信息来源核实机制,变成了非常关键的一环,但是互联网的虚拟性,对它的信息来源进行核实变的非常困难。

  对于纷繁芜杂的网络信息来源,核实的最好办法是去现场亲自看一看,大多数网络信息的主干信息都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主要是通过调查与实践排除那些夹杂在里面的辅助性的虚假信息,但是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即时性,亲历现场有时变得不太可行。另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搜索、电话问讯等方式来核查信息,关于有些疑点也可以向权威专家得到取证。对于信息中提到的关键人物以及有争议性的观点表述、身份等至关重要的内容,必须通过采访或邮件的方式核实准确。

  就目前我国一些有影响力的论坛参与情况来看,每个论坛都有自己较为稳定的参与群体,在这些参与群体中,一些文字表达能力强,分析问题深刻,有独特见解的网民的发言往往影响或左右着其他网民的看法,利用这些意见领袖来引导舆论,已成为一些大型论坛的普遍做法。将意见领袖有见解、有代表性的发言通过醒目的字号或色彩加以强调,放在网页的突出位置,从而来强化主流言论。

  在网络论坛中,“版主”和主持人也扮演者意见领袖的角色。“版主”一般是由网站任命,或者是通过相应的资格认定被网站赋予一定的职能。“版主”通过开版的宗旨和风格及时调整讨论话题,删除违反规定的言论,经常发表相关的文章并且及时回答网民们提出的问题。2010年春节前夕,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等广东高层领导通过奥一网等网站向广大网友发布了一封拜年信,信中坦陈要向网民“求计问策”、接受网民监督。这是继官员开博之后,官员充当“版主”,邀请网民“灌水”、“拍砖”,与网民互动的又一新尝试。网络论坛中的主持人也是网络舆论引导的一支新生力量。央视国际的“在线主持”在“新闻频道”试播期间,推出了网上大型互动系列—新闻频道主持人在线,每天晚上网民都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主持人在线交流。人民网强国社区的“嘉宾访谈”已经成为一个影响巨大的栏目,每年“两会”期间都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网友交流互动,产生了极好的影响。这种网络主持人的方式,对舆论的引导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2.推进互联网技术的进步

  很多人认为,由于技术上对网络的硬性控制暂时是跟不上的,所以因特网成了一个自由主义的乐园。但是德国批判学派的哈贝马斯指出:“科学技术的合理性本身也是控制的合理性,即统治的合理性。”就网络舆论的技术控制而言,必须制定全局性的具有超前意识的发展目标和相关产业政策,既要控制网络技术的不规范发展,又要不断完善网络管理技术,以保证网络舆论技术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建立一个功能齐全、全局协调的安全技术平台,为我国网络舆论监督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3.加强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仅只是网络机构和网络工作者的责任,也是每个网民的责任。在“华南虎事件”中,虽然出现了一些专业的网民,他们通过合理的途径和方式一步步揭开了事件的真相,使得网络舆论环境逐步走向有序化,但是网络舆论中仍然存在非理性的现象。所以,首先应该培养网民的主体性意识,提高网民对网络信息的解读能力和辨别能力。其次,网络中充斥着大量色情、暴力、凶杀、犯罪、反社会等等反动的信息,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些负面影响,排除不良信息的干扰,才能在大众媒体面前树立一道防火器。最后,受众应清楚地了解媒体的优缺点,正确使用网络信息,掌握媒体传播内容的规律,选择有效的信息为自己学习、工作和生活所用,以理性的态度发表建议。

  《第二十三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我国互联网的主要使用人群还是青少年,俗话说得好“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振兴的希望,中华民族的振兴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需要青少年具备良好的科学化素质,更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因此媒介素养教育应从青少年抓起。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教育。如加拿大,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在中小学里进行媒介素养教育,而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起步相对较晚,青少年缺乏成熟的认知能力,在海量信息面前容易成为信息的奴隶,面对色情、暴力等负面、消极的东西,也容易被导入误区,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BuHu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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