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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邱彪
出处:论文网
时间:2014-06-08

所得税会计若干问题研究

  一、我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变化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会计的相关规范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改变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的确定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可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

  (二)科目设置改变

  相对于旧准则,新准则将计税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赋予了真实内涵,即“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因其来源于资产负债表,产生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差,必然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涵义,其所反映的纳税影响也与当前和今后的现金流量相关,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也更为有用,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亦更具有实际意义。

  (三)计税基础改变

  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新准则强调的是企业在特定时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该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差异,主要是从余额(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在这种计税基础上,新准则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

  (四)对于减值的规定改变

  企业应当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企业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减记金额亦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均应增加所得税费用。

  (五)报表列示改变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结果,除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以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遵循准则规定列报。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同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

  二、我国所得税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环境对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制约

  会计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步的。会计的发展程度及文明程度与会计环境密不可分。会计环境的改变引起了会计的发展变化,会计环境作为外因,对会计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会计环境的改善促进会计的发展。所得税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与会计环境也是息息相关的。恶劣的环境必会制约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也不利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和应用。我国的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不成熟的资本市场,这些严重制约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和应用。从上文中的调查问卷中关于所得税会计准则获知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会计环境的发展程度不高,制约了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有待完善,目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各方面还存在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改进。虽然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还是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这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如缺少法律规范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市场上缺少竞争机制,不能取得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缺失对会计核算产生不良影响,在核算所得税时无法确定暂时性差异,从而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应用产生影响。

  我国的资本市场与西方国家相比,处于发展的初期,公开上市的公司数量较少,市场的规模及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国有企业投资者。社会公众仅占很小比例,这决定了会计信息更多的为机构服务,缺少流动性及透明度。而国有企业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效率低下,行为盲目,缺乏长期眼光。而强劲成熟的资本市场才能有助于会计的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缺乏动力

  由于企业自身动力不足,对于所得税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程度不够,参与调查的企业中还有43.24%的企业未对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学习。缺乏重视就不会主动地追求高质量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利于所得税会计的整体发展的。

  我国资本市场比较落后,上市公司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广大的投资者的需求。资本市场上是供小于求,企业易于筹资,与西方发达国家比,缺乏披露信息的动力,信息披露透明度低。这种情况下,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缺少了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漠不关心,也就不关注不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缺,仅在乎不同处理方法的难易程度。上市公司的这种态度,对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制约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

  上市公司的情况尚且如此,众多中小企业就更难接受。中小企业的财务重心还是纳税核算,不是提供高质量的会计报表信息,因此,其更乐意接受核算简便的应付税款法,从上文的问卷调查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中规定只能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算所得税费用,众多中小企业必须从应付税款法直接过渡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需要一个适应期,此期间难免会有差错。

  另外,转换成本对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也存在影响。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成本问题,即制度的转换成本,包括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及在校教育投入、企业相关账目的调整费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初期的效率损失成本、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推广成本等。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能够带来的效益主要是能够真实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快与国际社会接轨、方便资本的国际间流动。只有当制度的转换成本小于效益时,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才会顺利进行。对于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能够带来的效益的考核,带有很大的主观性,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只能作定性分析。企业的能够合理的预期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带来的利益时,能够积极的推动实施。否则,企业缺乏动力推行所得税会计准则,甚至阻碍其实施。

  为加快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应用,必须在成本与效益方面做好准备。首先,在成本上,不仅要注意加大投入,更要注意投资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对于支出的去向用途及使用效率进行跟踪,作必要的监督。其次,对于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后能带来的收益,积极加以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特别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证监会、企业主管部门。增加对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后收益的预期。证监会和企业主管部门应最先提高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认识,并在监管指标的制定及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指标的制定中反应出这种认识结果,引导企业和市场重视所得税会计准则。做好成本与收益的配比,积极促进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实施应用。

  (三)税法和会计标准的差异对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制约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社会经济中必不可少,分属于不同的领域,都会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准则是企业核算经济行为的手段;税法是税务部门征税的法律依据,通过对企业征税来参与企业经济活动。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纳税,按税法要求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费用,从而与会计核算所得税产生差异。会计标准与税法的差异必将随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产生影响。相较于旧准则,新准则对损益的确认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引入了公允价值,与税法确定的收益差距加大,这给会计实务带来了挑战,增加了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难度。这一问题是否能合理解决关系到所得税会计的发展。

  (四)会计人员素质对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制约会计人员对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了解不够,对于涉及的基本概念的理解不深。新准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大多数企业会计人员对于此方法的认识和理解流于表面。即使掌握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原理,但实际应用还是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我国企业2007年前大多使用应付税款法,直接过渡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会计人员而言是一项挑战。而且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要求全体会计人员短期内适应新方法难度大,已适应旧制度的会计人员对新方法会有抵制情绪,不利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推广。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具有科学性,其原理更能揭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其会计处理方法要复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能做出准确的职业判断。例如,所得税会计准则中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是企业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时,要求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并充当评估师的角色。另外,我国的税务代理也不发达,企业进行纳税代理的活动较少。所以,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而我国的会计人员多层次、多样性,既有国际级别的专家,也有仅具备记账水平的会计员,这必然阻碍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

  会计人员长期以来对税法的重视远超过会计准则,将纳税放在会计核算之上,以至于进行纳税核算时为减少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直接按税法要求进行核算,从而造成会计信息虚假,侵害了投资人的利益。论文格式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很可能遇到同样的问题。选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目的正是要提高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的质量,如会计人员仍按税法要求进行核算,则达到更改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目的,不利于所得税会计的发展。因此,新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应用要求高素质的会计人员。

  三、对所得税会计应用的建议

  (一)谨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加快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为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创造必备的环境条件,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助于所得税会计准则高质量的发挥作用。目前,我国的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必要的配套设施还在不断完善中,需要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证监会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提高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监督力度,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促使上市公司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在企业管理上下功夫,改变企业靠关联方交易等行为操纵利润的做法,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

  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属性,打破了原单一的计量属性,使资产负债的计量更能符合实际,当然,对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比之前要有难度,要求的技术性更强。所得税会计计量过程中,需要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新会计准则核算体系下,部分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会涉及公允价值,只有能够合理确定公允价值才能准确确定账面价值,而公允价值的确定有赖于资本市场的完善。鉴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应当谨慎,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才可适当放松。

  (二)协调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的差异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会计的不同分支,在不同方面发挥着作用。加快发展税务会计,建立税务会计的理论框架,促使税务会计向财务会计靠拢,使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协调发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也可以加以协调。二者根据不同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做法。税收针对会计的处理原则进行合理的改动,当然其本身的原则不可动摇,这样的结果会减少二者之间的差异,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在经济生活中,难把握的方面越来越明显,会计处理涉及许多进行职业判断的方面,需要会计估计的地方越来越多,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是相对确定的,而会计处理的结果的不确定性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影响所得税会计的发展。国家应尽量调节二者的矛盾,减少差距的拉大,在国家经济实力达到一定水平时,税法应顾及企业的情况,理解企业的选择,给企业充分的发展空间。

  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属于不同领域的规章,其制定和和实施有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这些部门之间应该加强联系与合作,企业可以单独成立税务岗,负责企业有关的税务资料,建立专门的税务核算体系与财务会计协调,减少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间的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新企业所得税将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一,并对各税制要素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定。如果未来出现需要对税制要素进行调整的情况,则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税法的语言要求精炼,不能存在模糊的表述,条例要求详尽范围广。为方便税收征管的实行,主法应与实施细则一起颁布。

  税收征管体制对我国所得税会计有很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市场改革稳步进行中,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的,但是税收征管体制的发展却停止不前,严重落后于实践,对所得税会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阻碍了所得税会计的发展。所以,税收征管体制应当加快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首先,加快建设税收征管的网络化及运算软件的升级,是报税系统与企业会计核算系统衔接,实现不同部门的信息共享,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加快审批速度。选择合理的标准,对企业进行监督。最后,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服务意识。

  综上,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己经在我国实施了,并且我国的税收也在不断的改革发展中,抓住这个机会,加速会计与税法的协调,对税收法规做出新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建立促进税法与会计协调发展的制度,使我国的国家税收与企业得到双赢。

  (三)加快从收入费用观到资产负债观的观念转变加快从收入费用观到资产负债观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对收益指标的过度依赖。我国的市场管理部门及企业的主管部门尤其要注意这一点,更多的选用一些非利润指标,不能仅仅依靠利润指标来评价企业的业绩。评价指标具有导向作用,重视利润表指标则使企业看重利润表,而突出资产负债表指标则使企业重视资产负债表指标。所以,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应增加资产负债表指标的应用,引导企业重视资产负债表。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应转变观念,尽快与国际接轨。投资者、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历来只重视收益指标,对资产负债表不够重视。同时,企业的管理人员也过多的注重利润表,其会计报表概念基础还是收入费用观。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概念基础是资产负债观,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可靠。为使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后能更好的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基础地位,观念转变为资产负债观。为促使这种转变,企业的监管部门及主管部门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增加长期发展指标的比重,减少利润指标的比重,发挥评价指标的导向作用,逐步改变对利润指标的依赖,切实促进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

  (四)加强所得税会计人员培训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有赖于会计人员的素质的提高。2007年以前,企业可以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中选择,尽管会计理论界早己经指出应付税款法的不足及缺陷,但大多数企业还是选择了应付税款法,其原因在于应付税款法的处理简便。但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选择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的所得税处理方法虽然科学性强但其处理难度明显高于其他三种方法。同时,会计人员对于新所得税处理方法的认识不深。这种情况对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极为不利。为减少这种不利影响,应该加强对所得税会计人员的培训,系统学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原理及处理方法,这是加快实行新方法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存在许多方面,如广告费、薪酬、佣金、罚金、财产损失、各项准备金、或有事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会计人员的核算工作大。由于会计人员是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的直接执行者,负责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会计人员的素质无论对税务部门还是对企业都有重大影响。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才能很好的应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才能保证新所得税处理方法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比较高,如在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前提条件是企业很可能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税收入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人员需要依据现有的证据做出判断,这对会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会计人员要尽快从应付税款法转变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来,对新方法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其本质要有清楚的理解。短期内实现这种转变有很大难度。为适应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

  企业会计人员在校期间学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例很少。学校教育本应是传播知识的殿堂,特别是先进的知识。目前,高校中对于西方的一些成果介绍较少,学生对于一些较新的处理方法知之甚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美国及许多国家已经应用了很多年,国际会计准则也早就采用了该方法,但在新准则颁布前,几乎没有几家高校介绍过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高校教育的缺失不利于会计的发展。所以,应迅速在高校中开展所得税会计教育,普及所得税会计的专业知识。在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高水平的会计专业人才。

  同时,对于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也要加大力度,补充最新的专业知识,以适应新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了解新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法律规定会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教育。因此,强制性的继续教育可以成为推广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平台。

  对于税务部门而言,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不能局限与征税、查税,要为企业提供咨询以帮助企业能够更好的了解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于企业而言,首先应该明确其纳税义务,并制定专门的会计人员担任企业的纳税业务,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为企业服务。

  总而言之,加强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学习,推广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应用,是当前的一项要务。企业会计人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税务部门也要配合宣传,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推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

  (五)进一步加强所得税会计的理论研究

  社会在发展,经济在发展,核算经济的工具一会计也在不断的发展中。所得税会计的理论也没有走到尽头,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所得税会计的研究领域中,美国处于领先地位,但其研究没有停止,无论在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上,近几年都有很多成果。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研究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处于落后地位,函待加强。政府应大力支持所得税会计研究,配以专项基金用于所得税会计的研究。同时,鼓励不同行业的会计人员都重视所得税会计研究,形成全体会计人员学习研究的氛围,最大限度的发挥群体智慧投入研究,努力提高所得税会计研究水平,取得丰硕成果。[不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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