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披露程度
通过随机取样的方式,对2008年和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8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调查,从表中分析比较可以发现,这80家上市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整体情况比2008年要好些。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1 2008、2009年沪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情况
披露类型 年份 公司数 比例(%)
详细披露 2008年 15 18.75
2009年 40 50
一般陈述 2008年 56 70
2009年 32 40
简单说明 2008年 8 10
2009年 8 10
未披露 2008年 1 1.25
2009年 0 0
2008年随机抽取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80家上市公司中,有55家企业详细披露了内部信息,占样本总数的68.75%。2009年这同样的80家上市公司中,发现比2008年增加了4家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了详细披露,提高了4%的比例。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2 2008、2009年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详细情况
披露类型 年份 公司数 比例(%)
详细披露 2008年 55 68.75
2009年 59 73.75
仅披露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 2008年 24 30
2009年 20 25
未披露 2008年 1 1.25
2009年 1 1.25
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深市对披露的要求比沪市更加严格,深圳证券交易通过加强关注信息披露的监管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的整体情况。
(二)披露内容
随机抽取2009年在深市和沪市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80家上市公司中,具体内部控制披露内容情况见下表:
表3 2009年两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内容
内部控制内容 地点 公司数 比例(%)
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沪市 30 100
深市 60 100
合计 90 100
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沪市 29 96.7
深市 57 95
合计 86 95.6
内控存在缺陷情况 沪市 6 20
深市 27 45
合计 33 36.7
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 沪市 6 20
深市 27 45
合计 33 36.7
从上表可以看出,只有少数上市公司能够披露内控存在的缺陷情况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这会导致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往往会趋向形式化,而不注重实质性的内容。
二、制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剖析
(一)内部控制披露的自愿性和动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采取信息披露的方式是强制性披露,由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使他们能够做出科学性的选择,维护他们的权益。一般情况下,那些发展状况不好的公司不愿意把坏的信息传递给外部信息使用者,但在强制性的规定下,他们也不得不去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因此,企业为了让外部信息使用者不对公司失去信任,就会隐藏不好的消息或者会披露一些虚假的信息,来尽可能的去减少信息披露的不利影响。
(二)没有明确监事会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责任
监事会通过监督董事会和经理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相应的意见,他们不是内部控制的责任核心,从而会对信息披露的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使得管理当局有借口躲避应当履行的义务。而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当局处在企业的内部,他们作为企业的最顶层,非常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并且有一定的能力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外部信息使用者通过评估报告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但是有些上市公司并没有明确监事会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责任,使得投资者不能及时确切取得披露的信息,也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三)内部控制披露范围与形式不规范
在颁布的内部控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由于没有法规规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范围与形式,在叙述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随意性,从而降低了披露的质量。由于一些表面形式上的不规范,使得一些企业披露的样式也不一样,有些公司在董事会报告中陈述,有些在年度报告附件中披露。还有些上市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把好的信息进行披露,不好的信息不披露,这会严重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侵犯了信息使用者的知情权。
相关规定中没有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负责,从而缺乏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审计意见。在实际中,我国企业在进行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由于多方面的因素,有时会采取一些有争议性的方法从而使得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模棱两可,促使披露的信息会有些笼统甚至会出现虚假的信息。注册会计师缺少一个相关的统一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对审查结论意见的表达方式、对内部控制作用的了解和审核范畴、评论的根据等方面认知都不太相同,从而会导致评价意见无论是内容还是格式都不太统一,造成了混乱的信息供求市场。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
相关部门要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统一格式和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不断提高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法规的法律地位。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那些披露虚假的内部控制信息或者故意隐瞒公司不好经营效果的公司进行严惩。另外,发挥传媒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功能,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就行曝光,使得利益相关者能够及时维护好自身利益。
(二)利益相关者要加大力度关注内部控制信息
针对需求不足的问题,利益相关者应当加强关注内部控制信息,时刻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确立和内部控制执行的有用性,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部门对内部控制信息需求不强烈的问题,可以通过发挥媒体、消费者群体等相关组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作用,让更多的企业能够去重视内部控制披露的信息。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让独立董事能够更好的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应当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章来规范董事会的行为,提高担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加强懂事会的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增加对外援助来提高外部独立董事的比例;关注诚信,提高公司职员的诚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诚信档案系统。
(四)鼓励企业进行内部控制信息的自愿性披露
对于那些有卓越经营业绩、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公司能够满足强制性披露要求之外自愿披露更多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信息情况,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鼓励,积极引导不进行披露的公司向他们学习。对于那些不愿意主动披露的公司,应当积极改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一些恰当的途径来树立信息披露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职员的内部控制意识。